耶和华期望人忠于婚姻的誓言。在为人类的始祖缔结婚姻时,耶和华吩咐人“从此与妻子厮守,二人成为一体”。后来,耶稣基督重提这个吩咐,然后说:“上帝使他们同负一轭,人就不可分开。”(创世记2:24;马太福音19:3-6)由此可见,耶和华和耶稣都视婚姻为终生的结合。唯有配偶去世了,婚约才会终止。(哥林多前书7:39)婚姻既是神圣的安排,人就绝不能轻率离婚。事实上,没有圣经认可的理由就离婚,是耶和华所憎恶的。(玛拉基书2:15,16)
圣经认可人基于什么理由离婚呢?耶和华憎恨通奸和淫乱。(创世记39:9;撒母耳记下11:26,27;诗篇51:4)的确,在上帝看来,淫乱是极卑劣的恶行,足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关于淫乱包括哪些行为,请看第9章7段)耶和华让清白的一方有权选择,或跟犯过的配偶继续厮守,或跟对方离婚。(马太福音19:9)因此,离婚如果是清白一方的决定,耶和华并不憎恶。但请留意,基督徒会众不会鼓励任何人跟配偶离婚。某些情势也许会促使清白的一方继续跟配偶维持婚姻,例如通奸的配偶衷心悔改。无论如何,人有圣经认可的离婚理由,也得自己作决定并承担后果。(加拉太书6:5)
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虽然配偶没有犯淫乱,有些基督徒还是决定跟配偶分居或离婚。圣经就这些情况规定,离开配偶的人“该安于现状,不再结婚,不然就跟丈夫重修旧好”。(哥林多前书7:11)处于这种情况的基督徒没有自由另找对象结婚。(马太福音5:32)有些人认为以下几个极端情况足以成为分居的理由,现在让我们看看。
丈夫故意不养家 丈夫有能力养家,却不维持家人的生活,以致家人生活贫困,缺乏必需品。圣经说:“人不照顾……自己家里的人,其实就等于否认信仰,比不信的人更不好。”(提摩太前书5:8)如果丈夫坚决不养家,妻子为了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可以考虑依法跟丈夫分居。当然,如果身为基督徒的丈夫被指控不肯养家,长老就要仔细了解情况。不肯养家的基督徒可能最终被会众开除。
身体受到极端的虐待 虐待配偶的人可能会伤害配偶的健康,甚至危害配偶的生命。如果虐待配偶的人是基督徒,会众的长老就应当查清事实。基督徒经常发烈怒和惯用暴力,足以被会众开除。(加拉太书5:19-21)
属灵生命受到极大危害 不信上帝的人可能经常试图制止信主的配偶参与正确的崇拜,甚至不断试图迫使配偶在某方面违反上帝的诫命。为了“服从上帝而不是服从人”,属灵生命受危害的基督徒可能不得不考虑,依法跟配偶分居是不是唯一的出路。(使徒行传5:29)
在以上各种极端的情况下,别人不应该向清白的一方施压,试图劝当事人分居或继续跟配偶一起生活。长老和灵性成熟的朋友也许能安慰当事人,给一些基于圣经的意见,但对于当事人跟配偶之间的事,他们是无法清楚所有细节的,只有耶和华能洞悉这一切事。当然,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基督徒为了跟配偶分居而夸大婚姻难题,就是不尊重上帝和上帝就婚姻所定的安排。不管提出分居的人怎样隐瞒自己的计谋,耶和华都知道内情,因为在他眼中,“万物都是赤露敞开的,我们必须向他交账”。(希伯来书4:13)如果极度危险的情况持续下去,以致当事人别无选择,决定跟配偶分居,别人就不应该妄加批评。毕竟,“我们所有人都要站在上帝的审判座前”。(罗马书1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