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犯罪者辩护
一位犯罪者辩护律师在纽约《时报》中声称:“我的当事人大多数是恶人,他们作的是恶事。”律师怎能凭良心为他们明知是有罪的人辩护呢?他说,“在处理令人震惊的行为上,头脑必须创造一种别开生面的思想,”无助的牺牲者在这种思想中变成“物”而非人。
“千方百计为当事人争取胜利乃是我们本业的最高传统,”他坚称,“当事者的情况愈不利,便愈加值得努力。”他对他为之辩护的恶人在将来犯罪方面有责任感吗?他答道,“微乎其微”。
“但有时在夜深人静之际,我回想在为数百犯罪者辩护之前,曾抱着极高的愿望和原则进入法律学校,”他写道,“我对自己的所为发生怀疑,一个人究竟应否在这些事上花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