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既然圣经译者把诗篇37:29译作“义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这是否仅指以色列国会永久居于应许之地而言?
绝不,这项见解会将一项毫无根据的限制加于上帝所感示的应许之上。诗篇37篇向义人提出永远生活在地上的希望。
以上诗篇37:29的经文引自英文的《英王詹姆士译本》。像许多其他译本一样,这部译本把希伯来文的埃里特斯(‘eʹrets)一字译作“地土”。埃里特斯一字可以指一个明确的地区或一个国家的土地,例如“示拿地”或“埃及地”。——创世记10:10,11;21:21;诗篇78:12;耶利米书25:20。
因此,诗篇37:11,29可能暗示以色列人本应当成为应许之地的永久居民。根据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以色列人本可以留在上帝赐给他们的土地上,世世代代享有上帝的祝福。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非如此,因为以色列人对上帝忤逆不忠。——创世记15:18-21;17:8;申命记7:12-16,22;28:7-14;31:7;约书亚记21:43-45。
在另一方面,我们并没有任何基于圣经的理由认为诗篇37:11,29所用的埃里特斯一字仅限于指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土地。
根据《希英旧约圣经辞典》(Gesenius, Brown, Driver和Briggs合编,1951年出版),埃里特斯的意思是:“1.(甲)地,整个地球(与一部分[相反])……(乙)地,与天、天空[相反]……(丙)地=地上的居民……。2.土地=(甲)国家、地区……(乙)区域、地带……。3.(甲)地上,地面……。(乙)泥土,肥沃的。”威尔逊(William Wilson)所著的《旧约字词研究》则论及埃里特斯一词说:“在最大的意义上来说,地球,包括有居民和无居民的部分;与若干限制性的字词运用则指地球表面的某部分、一块土地或国家。”有鉴于此,这个希伯来字的首要意思是指我们这个行星或地球本身。
值得留意的是,《七十人译本》的译者把诗篇37:11,29译成希腊文时把埃里特斯这个希伯来字译成吉(希腊文ge),意指“地球,作为耕地或土壤而言”。在马太福音5:5耶稣所说的意义重大的预言里,圣经执笔者采用吉这个希腊字:“性情温和的人快乐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大地。”(《新世》)
无疑,耶稣引用诗篇37:11的应许时并非仅是指应许之地而言。他的受膏跟从者会成为属天的君王兼祭司,他们会与基督一同统治整个地球。(启示录5:10)类似地,性情温和的人会赢得属人的永远生命,合力使乐园的情况在整个地球上恢复过来。(启示录21:4;创世记1:28)因此,我们所有人均可以期待以下的应许在未来获得奇妙的应验:“义人必承受[大地],永居其上。”——诗篇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