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结束老弱或有病宠物的生命,是否违背了圣经原则?
大多数人喜爱动物,因为不少动物富有生趣,能把人逗乐。有些动物能够驯养成为宠物,与人做伴。譬如,狗就以对主人毫无条件的服从和有感情而为人所知。这样的宠物自然招人疼爱,如果这宠物已经伴随主人多年,主人就更会对它钟爱有加。
可是,宠物的寿命大多不长。狗和猫能够活上10到15年,实际的寿命因种类而异。宠物老了,可能受到病痛和残疾的折磨,主人想起宠物盛年活泼的模样,难免伤感起来。帮助这样的动物脱离苦海、享受安息,是不是违背圣经原则呢?
对待动物,基督徒总力求跟上帝的旨意保持一致。虐待动物显然跟上帝的旨意背道而驰,因为圣经说:“义人关心家畜的性命”。(箴言12:10)可是,这并不是说上帝用同等的标准看待人和动物。上帝造人时表明,人和动物迥然有别。譬如,他赐给人类永生的希望,只是这种希望从没有惠及动物。(罗马书6:23;彼得后书2:12)上帝是造物主,有权决定人和动物之间应当有怎样的关系。
创世记1:28说明了这种关系。上帝对人类始祖说:“要管理海里的鱼、天上的飞禽和地上各样爬行的活物。”诗篇8:6-8也说:“[上帝]把一切都放在[人]的脚下,就是所有的牛羊和原野的走兽,天上的鸟、海里的鱼。”
上帝清楚说明,人类可以善用及宰杀动物,譬如用动物的皮制成衣服。还有,起初上帝赐给人蔬菜做食物,挪亚洪水之后,他容许人吃肉类作为补充的粮食。(创世记3:21;4:4;9:3)
可是,上帝并没有授权人类肆意猎杀动物。创世记10:9描述宁录“嗜猎逞强”,经文说他因此“跟耶和华作对”。
所以,人类尽管有权管理动物,却不可滥用权力,倒要行事跟圣经原则保持一致。事情也许牵涉到人不该任凭宠物年老体衰、受了重伤或患有绝症,而在痛苦中作无谓的垂死挣扎。遇到这样的情形,基督徒要决定怎样处理。如果他认定宠物已经康复无望,与其让宠物继续受苦,不如让它长眠,就不妨选择这个比较仁慈的做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