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在出埃及记4:24-26的记载中,谁有生命危险?到底发生什么事?
当时,摩西正带着妻儿前往埃及;摩西的妻子叫西坡拉,两个儿子叫革舜和以利以谢。其间,“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华遇见他,想要杀他。西坡拉就拿火石割下儿子的包皮,丢在那位的脚上,说:‘你是我的血新郎。’于是上帝放过他。当时西坡拉说‘血新郎’,是因为割礼而说的”。(出埃及记4:20,24-26)这段经文的意思相当含糊。虽然我们无法完全确定经文的含意,但其他经文却提供了一些线索。
圣经没明确指出天使想杀的是谁。按理来说,想杀的不该是摩西,因为他刚受到上帝任命,要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出埃及记3:10)既然摩西正前往埃及执行任务,如果天使想杀他就不合情理了。因此,天使想杀的该是摩西其中一个儿子。耶和华曾向亚伯拉罕颁布有关割礼的律法:“哪个男子不受割礼,不割掉身上的包皮,哪个人就要从民众当中被剪除,因为他违背了我的约。”(创世记17:14)看来摩西没有替儿子施行割礼,所以耶和华的天使想把孩子杀死。
西坡拉救子心切,马上割下儿子的包皮,丢在“那位”的脚上。“那位”是谁呢?既然耶和华授权天使处决西坡拉那未受割礼的儿子,“那位”自然就是天使。西坡拉把儿子的包皮丢在天使的脚上,好让他知道儿子已符合律法的要求。
西坡拉说:“你是我的血新郎。”这句话的确耐人寻味。西坡拉想表示什么呢?西坡拉遵守耶和华的约,替儿子行了割礼,借此承认自己跟耶和华立了约。后来,耶和华跟以色列人定立律法的约;在这个约里,耶和华把自己比作丈夫,把以色列人比作妻子。(耶利米书31:32)这样看来,西坡拉称呼天使所代表的耶和华为“血新郎”,是表示她愿意服从割礼的约,承认耶和华上帝是“丈夫”,自己是“妻子”。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西坡拉当机立断,采取行动符合上帝的要求,她儿子才得保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