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很严肃的道德伦理问题,是那些采用过体外受精法(简称IVF)的夫妇要认真对待的。每对夫妇都必须为所作的决定向上帝交代。不过,对这种辅助生育技术有个概括的了解,也许可以帮助你作正确的决定。
1978年,英国一个女子首次采用体外受精法而成功怀孕,这样的胚胎被称为“试管婴儿”。这个女子由于输卵管堵塞了,以致精子无法跟卵子相遇,结果不能怀孕。医生从她的输卵管抽出一个成熟的卵子,把卵子放进充满她丈夫精子的玻璃器皿中,让卵子受精,并为受精卵提供营养,再把成活的胚胎植入妇人的子宫,结果她生了个女孩。这种受孕方法叫做体外受精法。
虽然体外受精法可能在各个国家的做法不尽相同,但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妻子使用促卵素几个星期去刺激卵巢加速排卵,丈夫则以自渎的方法采集新鲜的精液。然后卵子和冲洗干净的精子会被送到实验室里结合。受精卵可能不止一个。卵子受精后,细胞会分裂,成为胚胎。一两天后,刚形成的胚胎会接受仔细的测试,好区别健康的和不健康的,健康的胚胎才有可能在子宫发育。大约到了第三天,最健康的胚胎会被植入妻子的子宫,通常不止一个胚胎,而是两三个,好增加成活率。如果有一两个胚胎在子宫成功孕育,到了时候,胎儿就会出生。
那些没有被植入子宫的胚胎(包括没那么健康或不健康的)会怎样处理呢?通常会用液态氮冷藏起来,不然胚胎就会很快死去。为什么要储存起来呢?如果首次用体外受精法不能成功怀孕,就可以把储存起来的胚胎再植入子宫,收费也比较便宜。可是,这也引起了道德伦理的问题。就像提出问题的夫妇那样,很多人都难以决定该如何处理被冷藏起来的胚胎。由于年纪或经济的因素,这些夫妇也许不再想要孩子了。他们可能也担心多胎怀孕所涉及的风险。夫妻若一方再婚或双方都再婚;若一方去世或双方都去世,就会使问题更加复杂。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夫妇多年来都选择付费,继续冷藏胚胎。
2008年,一个著名的胚胎学专家在《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指出,很多人都感到十分困扰,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被储存起来的胚胎。这篇文章写道:“现在,全国至少有四十万个被冷藏的胚胎,而且每天都有新的被储存起来。……如果这些胚胎储存得适当,就可以保存十年或十几年,但不保证每个胚胎解冻后都能存活。”(楷体本刊所排)正是这种情况令一些基督徒犹豫不决。为什么呢?
基督徒夫妇面对体外受精法所引起的问题时,可以想想类似的情况。比方说,一个亲人患了绝症,要靠仪器维持生命,例如要靠呼吸机才能呼吸。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该怎样做决定呢?真基督徒要是生病了,不会对病情置之不理。他们会听从出埃及记20:13和诗篇36:9的话,尊重生命。《警醒!》1975年3月8日刊指出:“由于尊重上帝视生命为神圣的律法,顾及自己的良心和服从政府法律,想在生活上与圣经原则一致的人永不会采用[主动安乐死]”,这样做等于蓄意终止病人的生命。不过,那些只能靠仪器维持生命的病人,就需要由家人去做决定,是否应该终止用仪器维持病人的生命了。
当然,对采用体外受精法并把胚胎储存起来的夫妇来讲,情况不尽相同。但他们也可以选择把被冷藏的胚胎拿出来,胚胎离开冷冻器后,就会很快死去。夫妇必须自己决定要不要这样做。(加拉太书6:7)
有些采用体外受精法的夫妇也许希望能成功怀孕,并生下孩子,于是选择付费,继续冷藏胚胎,好留待将来使用。另一些夫妇也许决定停止冷藏胚胎,认为这些胚胎只不过是靠人工方法存活的。基督徒要按受过圣经熏陶的良心做决定,向上帝交代。他们要顾及自己的良心,也不要忽略别人的良心。(提摩太前书1:19)
基督徒要按受过圣经熏陶的良心做决定,向上帝交代
一个生殖内分泌科的专家发现,大部分夫妇“都很困扰,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被冷藏起来的胚胎”,他总结说:“对很多夫妇来说,任何选择看来都不理想。”
显然,想采用体外受精法的基督徒应该衡量,这种辅助生育技术可能带来的种种后果。圣经说:“精明的人见祸就躲藏,缺乏经验的人上前就遭殃。”(箴言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