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哥斯达黎加东海岸的港口城市利蒙一带长大。家里有八个孩子,我是老七。父亲在我八岁那年去世,母亲独自把我们抚养成人。
棒球一直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从小就喜欢打棒球,青少年时期加入了一个业余球队。二十多岁时,我常常参加业余联赛,期间一个球探邀请我加盟尼加拉瓜的一个职业棒球队。当时母亲身体不好,需要我照顾,我不想搬到尼加拉瓜,就拒绝了。后来,又有球探邀请我加入哥斯达黎加的国家代表队,队员都是从业余联赛中选拔出来的,这次我接受了邀请。从1949年到1952年,我作为国家队的成员,在古巴、墨西哥和尼加拉瓜参加了一系列比赛。我是个守垒员(内野手),表现出色,甚至有过连续17场比赛零失误的记录。我特别喜欢观众齐声喊我的名字,为我欢呼。
很遗憾,那时我过着不道德的生活。我不但有一个固定女友,还有不少其他女人。此外,我经常喝很多酒。有一次我喝得烂醉,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但我根本不记得是怎么回来的。我也好赌,常常玩牌,买彩票(彩券)。
就在那段日子,妈妈成为耶和华见证人。妈妈一直希望我了解她的信仰,刚开始我没什么兴趣,因为我的心思都在棒球上。只要我在训练,即使到了吃饭时间,也不会觉得饿。那时候,我满脑子都是比赛,我热爱棒球,胜过一切!
29岁那年,我在比赛中接球时受了重伤,康复后就退出了职业比赛。不过我没有放弃棒球,我在离家不远的一个业余球队担任教练,指导球员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