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为荣耀上帝而行
1 与我们亲爱的弟兄姊妹聚首一堂令人多么心旷神怡!(林前16:17,18)在聚会里、大会里,以及从事外勤传道的时候,我们都有机会跟弟兄姊妹联络交往。我们也可以邀请他们到家里作客,在非正式的场合共享交谊。我们这样做可以一方面表现好客的精神,同时也跟基督徒同工彼此鼓励。(罗12:13;彼前4:9)基督徒如果筹备婚宴,要紧记《守望台》1984年10月15日刊所提出的优良劝告。
2 安排社交宴会:我们“或吃或喝,或做什么别的事情,一切都要为了上帝的荣耀而做”。(林前10:31-33)有些人并没有留意圣经的这项劝告。有些社交集会人数太多,加上缺乏适当的督导,结果造成难题。在若干事例上,东道主邀请数以百计的宾客出席。他们大事铺张,在宴会里演出世俗的娱乐节目,有时甚至要求来宾支付入场费或其他费用。这样的宴会与世俗的宴会没有多大分别,既不符合基督徒的体统,也不符合圣经原则。——罗13:13,14;弗5:15-20。
3 报告指出,有些见证人租用世俗的场地去举行大型集会;这些场合不但欠缺适当的督导,而且提供的世俗娱乐对基督徒有害无益。有些旅馆和度假胜地也举办类似的活动,并以“耶和华见证人周末消闲”作为宣传。这些集会由于人数太多,往往产生不少难题——喧闹、纵酒,甚至有性不道德的事发生。(弗5:3,4)这样的社交集会不但没有荣耀上帝,反倒为会众带来羞辱、令人跌倒。——林前10:23,24,29。
4 圣经鼓励基督徒要表现好客的精神,但他们最着重的应当是属灵的分享。(罗1:11,12)一般来说,集会人数较少会最好。《职务》第135-6页指出:“有时几个家庭可能应邀到一个人家里作基督徒的交往。……按理来说,在这些场合作主人的应当对于在场发生的事负有个人的责任。由于体会到这点,有见识的基督徒看出将宾客的数目和集会的长度加以限制乃是明智之举。”耶稣表示,如果我们的目标是要在灵性上鼓励朋友,款待客人根本无需十分讲究。——路10:40-42。
5 对基督徒同工表现慷慨好客的精神是好的。不过,在家里举行的小型交往跟借世俗场地举行、充满世俗精神的盛大宴会却有天壤之别。邀请别人作客时,要肯定你的确能够对在场发生的事完全负责。——可参看《守望台》1992年8月15日刊17-20页。
6 不错,耶和华的确赐给我们一个弟兄团体;我们由此获得安慰和鼓励,继续从事善工。(太5:16;彼前2:12)要在社交活动上表现节制和合理,这样我们就能够凡事都荣耀耶和华,同时也造就他人。——罗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