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言出必行吗?
青年人想知道的一些有益资料
俗语有说‘男子要言而有信。’这句话可以对女子也同样适用。以守信见称的人会赢得别人的尊重。人们知道他们可以信任‘守信的人。’你是这种人吗?
很可惜我们在这方面时常很容易严于责人而宽于责己。如果父母没有实践某些诺言——或者买某些东西给儿女,带儿女出去旅行或给儿女一项特别的权利——作儿女的便会感到很不高兴。但是儿女同样敏于实践他们对父母许下的诺言吗?一个人不守信不守约也可以损害友谊。诚然,一个人可能出乎意料地生病。发生意外或者其他情形使他实际无法做某件事。但在另一方面,这很容易成为我们的借口;可是别人食言却使我们大感失望。
你在这方面怎样呢?如果你答应某人你会帮他做某件事,或为他做一件事,你一定遵守你的诺言吗?如果你与某人约定在某个时候见面,你有准时赴约吗?你的说话可信到什么程度呢?
可能有人认为青年人在这件事上可以比年长的人较随便而不应该对他们有太高的期望。但年轻的日子其实便是开始培养守信习惯的适当时候。你守信与否可以显明你的内心情形;这同时对你的头脑和心具有一种模铸的影响。还可以养成一种态度及对事情的一种看法而成为你个性中的一种永久特色。
如果你现在可靠,很可能你在将来也会可靠。反过来说也一样。例如你若现在不守信,将来你可能与人作了一项严肃的协定要接受某项工作或委派——但后来很快你便想背信了。很多人这样行,但是结果他们失去了别人的敬重。
这种不可靠同样可以见于婚姻方面。许多人过了一段很短时间便违背他们在结婚时所作的严肃誓愿。结果他们毁了自己的一生,并且为其他人带来痛苦。或者他们甚至在未结婚之前便时常背信食言了。
你仅在‘大事’或你认为很重要的事上守信是不够的。‘大事’不会每一日每一星期都发生,而且时常不足以养成可靠的品质。守信必须是一种经常每日的习惯。
关心在较小的事上守信可以帮助你养成决心和力量在较大的事上守信。如果你以在小事上可靠见称而获得别人的信任和信赖,你便会在遇到大事时也竭力保持这项美誉及其裨益。
但是倘若你在小事上证明不可靠,谁会请你负起较大的责任呢?耶稣指出这是不可能的,特别在上帝对待人类方面尤其如此。——路加福音16:10
难题所在
为什么人会食言呢?一个原因是,遵守诺言会使人受到若干限制;这使他负有义务。当守约赴会或履行其他诺言的时间来到时,可能有其他事看来更有吸引力。因此很多时一个人可能发觉实践诺言比他许下诺言时所想象的难得多。一个人可能以为作某项协定会带来物质的利益,后来却发觉他要为之蒙受损失。
在这种情形之下你会怎样行呢?你会坚守你的诺言,即使这意味到你会遭受困难或损失吗?抑或你想别人因你不守信而蒙受损失呢?例如如果我们不守约以致让别人白等,我们便等于窃取他的时间了。如果我们失信不做某件工作,我们可以使别人遭遇其他难题而阻迟他达到某些目标,或者阻碍他实践他所许下的诺言。所以我们须要问问自己:我是那一种人呢?或者我想做那一种人?我自私自利抑或真正体贴别人?
也许有人说,“但是我不知道这会带来这么多麻烦!”真正的问题是:这是谁之过?对方有作弊或欺骗吗?若没有,那末你若拒绝背信,不顾一切困难实践你的诺言,你便会学到一个难忘的宝贵教训。那便是:在说话之前,在许下诺言之前,要先想清楚。然后当你说话的时候,务要言出必行——箴言10:19。
只因为你以为这会令某人欢喜而贸然答应做一件事——但是不先考虑到后果——这可以使你遭遇困难。相反地,你若在作应诺方面谨慎小心,先考虑清楚事情会怎样影响到你的将来,那末你许下诺言之后,便会较容易履行,因为你已在脑中和心里作了实践诺言的准备。
当然,你无法预知每一件事。由你许下诺言以至你实践诺言的这段时间内,甚或在你实践诺言的时候,环境可能发生改变。但是对方若没有背信,为什么你要食言呢?
诗篇第十五篇表明上帝对这件事的看法;它首先问及上帝会接纳那种人作他的“客人”,然后回答说:“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诗篇15:2,4。
上帝只将紧守诺言的人视作朋友是不足为奇的。为什么如此呢?因为他自己是言出必行的。因此约书亚可以对以色列人说:“你们是一心一意的知道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所应许赐福与你们的话没有一句落空,都应验在你们身上了。”(约书亚记23:14)圣经大部分是关于耶和华如何遵守诺言的记载。他在以往的真实使我们坚信他必定会实现他的应许为我们带来幸福。
你想得到上帝的嘉许吗?若然当你发觉你的诺言‘使你吃亏’时,就千万不要背信食言。这种“吃亏”当然不是指后来你发现与上帝的道的原则相背的事。因为如果你对上帝说你想事奉他,你就当把你对他所作的应许置于先。(使徒行传4:19,20;5:29)在这种情形之下,你若实践诺言去做一件恶事,你便对他不忠了。
同样地,你的父母可以将你所作的某些诺言作废,正如古代以色列人当中的父亲或丈夫可以取消自己女儿或妻子所发的誓,如果他身为一家之主认为这是适当的话。——民数记30:3-15。
在耶稣的日子,有些人显然惯于发誓做这件事做那件事,甚至对许多无关重要的事都发誓,耶稣遂纠正他们。(请比较利未记5:4)耶稣对他们说:“什么誓都不可起。……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3-37。
这意味到我们不应该以双重的标准行事。遵守诺言应该是我们的经常习惯,我们无须发誓去保证我们会守信。如果有人由于想得到特别的保证或由于怀疑而要求我们发誓,这种誓并不受到圣经禁止。但是以我们自己而论,无论发誓与否,我们的话都应该忠实可靠。你是这样吗?你的是一定意味到是吗?你说“不是”时,你的行为一定表示这是你的意思吗?
诚然,由于不完美,你有时可能作下太多的诺言,以致发觉你答应了做某件事,而这件事却与你已经作下的另一个诺言有所冲突。那末怎么办呢?每逢遇到这种情形,通常应该遵守先作的应诺。个人的喜好不应该成为作决定的根据。所以你应该谦卑体贴地到有关的人那里解释你无法实践诺言的原因。这样你至低限度表明你是真正渴望遵守诺言。
如果对人守信是很重要的事,你对上帝守信更何等重要!如果你真心悔改归向他,或者采取了受浸的步骤,借此求他让你成为他的仆人,你便千万不可反悔。你若背信便会失去永生的希望了。
我们若爱上帝和真心努力取悦他,他便会帮助我们,赐我们力量去遵守诺言。他应允给予我们这种帮助。他是决不会食言的。——申命记31:6;诗篇27:9,10;希伯来书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