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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否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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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2014年
《守》14 9/1 7-9页
古代以色列的一位审判官在聆听诉讼

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否公平公正?

在一个西方国家,刑事法庭裁定两个男子谋杀罪名成立,判处他们死刑。后来,人们发现法庭原来采纳了一些有问题的证据。在律师们的帮助下,其中一人得以翻案,重获自由。至于另一个被定罪的人,就算最好的律师也帮不了他,因为他已经被处死了。

无论在任何法律制度中,都会出现这样的冤案。因此,圣经劝勉人“要追求公正公义”。(申命记16:20)要是法官判案时公平公正,老百姓就有福了。上帝赐给古代以色列人一套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律法,我们不妨了解一下这套律法,看看上帝所行的是否尽都公正。(申命记32:4)

审判官要符合的条件

如果做法官的不但精明能干,而且廉正无私,人民的利益就会得到保障。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律法强调,审判官必须具备这些特质。以色列人在离开埃及、进入旷野后不久,摩西听取建议,选出一些“精明能干、敬畏上帝、信实可靠、憎恨不义之财的人”做审判官。(出埃及记18:21,22)40年后,摩西重申做审判官的必须是“有智慧、有判断力、有经验的人”。(申命记1:13-17)

几百年后,约沙法王a吩咐那些当审判官的说:“你们要当心自己所行的,因为你们审判不是为人,而是为耶和华。在审判的事上,他必与你们同在。现在你们要敬畏耶和华,谨慎行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没有不义,没有偏心,也不受贿。”(历代志下19:6,7)约沙法提醒他们,假如他们由于偏心或贪图贿赂而作出不公正的裁决,上帝必定向他们追究责任。

以色列的审判官要是符合这些崇高的要求,人民就会有安全感。此外,上帝的律法包含一些优良的指导原则,这些原则能帮助审判官在各类案件中作出公正的判决,就连最棘手的案件也不例外。是哪些指导原则呢?

帮助人作出公正判决的原则

虽然那些被拣选做审判官的都是精明能干的人,但他们不可以单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判案。耶和华上帝向以色列的审判官提供了一些指导原则,帮助他们作出正确的裁决,请看其中几个。

进行仔细、全面的调查 上帝通过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审判官说:“你们在弟兄当中听讼……要按正义施行审判。”(申命记1:16)审判官必须了解所有跟案件有关的事实,才能作出公平的判决。因此,上帝吩咐审判官在审理刑事案件时“要打听、调查、彻底追问”,确定“事情属实”,才作出裁决。(申命记13:14;17:4)

听取证人的供词 聆听证人口供是调查工作的重要一环。上帝的律法说:“无论人犯什么罪,不可单凭一个人作证,就确立人有什么罪过或罪恶;要凭着两三个人的口作证,才可以确立。”(申命记19:15)上帝的律法也吩咐做证人的“不可散布谣言。不要跟恶人联手作假见证,合谋害人”。(出埃及记23:1)

证人必须如实作证 人在法庭上作假口供会受到严惩,严厉程度足以阻吓企图这样做的人。是怎样的惩罚呢?圣经说:“审判官要彻底查究,如果见证人确实作假见证诬告弟兄,你们就要照他企图待弟兄的方式去待他。你要把恶事从你那里除去。”(申命记19:18,19)比如说,有人为了夺取另一个人的财产而在法庭上说谎,这个人就要交出同等价值的财产作为惩罚。如果人明知某人是无辜的,却诬告他犯了死罪,这个人就会被处死。这项指导原则无疑会使人不敢在法庭上说谎。

断案不可偏心 审判官考虑过所有证据后,要慎重地作出裁决。在这个阶段,他们尤其须要留意上帝律法中的这个要求:“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袒护大人物,要大公无私地审判同胞。”(利未记19:15)不论审理什么案件,审判官都必须按事实作出裁决,而不该让当事人的外表或身份地位影响他们的决定。

几千年前,上帝把上述的指导原则通过律法清楚告诉以色列人。今天,这些指导原则在法庭上仍然适用。人只要实践这些原则,就不会出现冤案或不公正的裁决了。

现代的一位法官在法庭上聆听两个人辩论

人只要实践上帝律法所包含的原则,就不会出现不公正的裁决

以色列人从公正的律法得益

摩西对以色列人说:“哪个大国有正义的条例和法令,像今天我在你们面前颁布的这套律法呢?”(申命记4:8)确实没有。以色列王所罗门年轻时服从耶和华的律法,因此在他的统治之下,国泰民安,人民“安然居住”“吃喝快乐”。(列王纪上4:20,25)

很可惜,以色列人后来不再遵守上帝的律法。上帝通过耶利米先知向他们宣告说:“看!他们弃绝了耶和华的话,还有什么智慧呢?”(耶利米书8:9)结果,他们的首都耶路撒冷变成了血债累累的城,充满“一切可憎的事”,最后还遭受毁灭,荒凉了70年。(以西结书22:2;耶利米书25:11)

以赛亚先知生活在以色列人的这个黑暗时代。他回顾历史,想到耶和华上帝多么公正,他颁布的律法多么优越,不禁赞叹说:“你在大地施行审判的时候,世上的居民必学习行义。”(以赛亚书26:9)

令以赛亚感到欣慰的是,他在上帝启示下,得知上帝的王国接管地球时,君王耶稣基督会施行贤明的统治。他预告说:“[耶稣]行审判并不单凭眼见,责备人也不仅凭耳闻。他按正义审判卑微的人,凭正直纠正地上谦和的人。”(以赛亚书11:3,4)到时,所有接受耶稣统治的人,会享有多么美好的生活!(马太福音6:10)

a 约沙法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耶和华是审判者”。

上帝的律法赞成人报仇吗?

圣经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句话,引起了不少争议。(出埃及记21:24)有些人认为,这句话显示上帝允许人报仇。可是,这个看法跟上帝的另一条律法有抵触,那就是:“不可报仇,也不可怨恨本族的人。”(利未记19:18)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理解“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句话呢?

出埃及记21:22说,假如有人跟别人打架时伤了怀孕的妇人,导致她早产,母亲和孩子却都平安无事,妇人的丈夫就不可向那个人报复,只是那个人“必须照妇人的[丈夫]所要求的赔偿,按审判官的裁定办理”。换句话说,审判官会要求那个人赔偿给受伤妇人的丈夫。可是,如果妇人或她的孩子伤重死去,审判官就会判处那个人死刑。

在这个例子中,应用“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条律法的是审判官,不是受害人。(出埃及记21:23,24)这条律法提醒审判官,判刑绝不可以过重或过轻。圣经学者理查德·弗里德曼说:“这条律法背后的基本原则看来是,刑罚必须跟罪行的性质和严重性相称,量刑绝不可过重。”

在古代,一个人打另一个人的脸

既然如此,为什么有些人会认为上帝的律法赞成人报复呢?请留意耶稣怎么说:“你们曾听见有这样的教训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倒告诉你们,不要跟邪恶的人对抗。有人掴你的右脸,就连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掴。”(马太福音5:38,39)看来在耶稣的日子,有些宗教领袖认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条律法支持报复的行为,并把这个见解包含在他们的口传 律法中。可是,耶稣清楚指出,这个见解并不符合上帝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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