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提出什么解决方法?
既然一般监狱都未能改造囚犯,也不能防止罪行的蔓延,那末有什么对策呢?社会应该怎样处理犯法的人呢?
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官方、警方和普通人士的意见彼此冲突,因此他们并没有一致的决策。权威人士们本身也莫衷一是。
更严抑或放宽?
一种意见认为要停止“娇养”囚犯。怀持这项意见的人说刑罚应该加重,刑期应该更长。
伦敦《泰晤士报》引述英国《警察评论》说,“使某些犯人遭受绞刑、鞭笞、饥饿或种种刑罚的时候巳到了。”它说人们已“厌倦了”对罪犯所表现的宽大。
甚至有些犯人也同意运用体罚——如果体罚意味到减短刑期。曾经羁留在阿加特拉斯监狱的一名囚犯向监狱官说:“有三项原因判处一个人入狱。为了惩罚,使其获得新生和保护大众。有时我觉得后两项理由被判刑的法官忽略了。一个人若有三年、五年或十年时间离开家庭和朋友,在公平但却压迫的待遇之下,被困在监房里,失去一切正常生话的尊严而被迫过着单调的生活,这岂不是太过分吗?”
他推荐什么呢?这名囚犯说:“我认为大多数犯人都不赞成监狱改革——他们会说,‘使监狱难受一点好了,使它们更艰苦好了,甚至残忍也不要紧,可是刑期要减短些,让人快点度过。’没有人会为了同一罪行而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地鞭打一个人。可是多年的牢狱却比这样的虐待更坏。
然而,也有人持相反的主张。他们说狱中生活已经太残酷了。他们主张花更多税款在监狱上,使囚犯过着正常的生活,并给以富于生产力和令人感兴趣的工作。他们希望使犯人的生活更轻松、更快乐。
很显然地,在这件事上人们的意见莫衷一是。但有一件事却不应该逃过我们的注意。近几个世纪以来与监狱有关的各项提议都已有人试过了。现在被人推荐的各种对策,如加强典刑或减少典刑、加长刑期或减短刑期、改革或不改革——在以前都已试行过。它们都失败了。回头再试已往的失败方法是合理之举吗?
监狱本身受到疑问
因此现在有些权威人士对于监狱的整个观念提出疑问。他们怀援绝大多数的监狱囚犯是否应该系身囹圄。
《刑罚伦理学》一书说:“经过五十年以上的监狱改革之后,现时动向的特征便是集体关禁的观念已受人怀疑和寻求监狱以外更适当的新处理方法。”
前任美国联邦监狱长宾纳论及监狱生活说:“监狱使人离开家庭和朋友一段极长时期。它使人留下终生的污点。监狱将人关在窄小的地方,强迫他们做着长时间的单调工作。囚犯穿着卑贱的制服,使个人尊严丧失殆尽。监狱毁坏了他们的私生活,让他们与自己所讨厌的人为伍。监狱也剥夺了他们的正常性关系而将其投入同性恋的诱惑中。监狱的残酷之处比体罚更为难受。”
许多人均同意这点。曾经参加监狱主管人会议的一位律师写及他们的见解说:
“每个出席者都是大监狱的首长;他们都是此行的老前辈;他们没有一个赞成对犯罪表示‘同情’、‘宽大’或对罪犯怀有天真的想法。
“我询问邻座的监狱官,在他辖下的犯人中有百分之几是应该入狱的。‘根据什么标准?’他问道。‘为了保护社会不致受害。’我回答说。‘大概是百分之10-15吧,’他说。我们将这问题和室内的其他监听官讨论;没有人表示异议。
“自那时以来,我探访过国内和国外不少监狱,将同一问题提出讨论。我从未接获过一次不同的解答。”
前任美国检察官克拉克也发表过同样的见解。他提倡一种“尽可能避免囚禁、防止犯罪,集体处置和严刑监视的主张。”
因此,经过多年的尝试和失败之后,现在已有愈来愈多的官员定下结论,认为监狱既不能防止犯罪,也不能改造犯人。监狱并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需要另外设法。可是对于以什么标准作为替代的安排方面,他们却各持己见,意见纷纭。
牵涉范围广夫
可是,我们不应莽下结论,认为监狱的失败是犯罪激增的基本原因。事实并非如此,虽然监狱制度的失败的确使本已恶劣的情况变成更坏。
所牵涉的因素较此基本得多。人类当中有一种基本的病态弥漫着。监狱的人满之患仅是反映出社会的病态而已。
很久以来,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充满各种不良的影响。我们看到战争中的集体暴力和破坏种族偏见,日益恶化的贫民窟、穷人聚居地和贫穷,政治、宗教和经济的高层人物的自私和侨善。关于道德的放任主张进一步腐蚀了崇高的原则和助长犯罪的倾向。
圣经说得不错,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世人的头脑受到各种不良影响的袭击至今已超过半个世纪,不法者的大量产生自不足为怪。
同时,接美国司法部发出的报告指出“因抢劫而被捕的人中有百分之75在25岁以下。”其中有“百分之33是少男少女。”不少青年人在犯罪之后才看到监狱内部的情形。因此犯罪的增加不能归咎于监狱生活。社会的会的弊病才是犯罪养成所。
犯罪和支持犯罪的人亦非仅属少数。罪责其实归于大部分居民的身上。防止组织犯罪的前任总统顾问沙兰奴向一群加拿大听众说:
“从黑社会的犯罪人物接受货物和服务的人便是告诉你们和我们的民意测验家说要政府执行法律、秩序和公平的同一批人。
“[你们]希望在明晨八时停止有组织的犯罪吗?若然你们就去召集每个加拿大人,而我去召集每个美国人,请他们停止支持他们黑社会的非法活动,于是有组织的犯罪就会跨台了。你们不需要警察,只需要诚实的市民便行了。你们需要攻击伪善。”
因此,监狱内改造努力的失败与监狱外养成犯罪都是为了同样的理由:这个世界的主张态度和行动均有碍于培养健全的思想。鉴于人们现在所吸收的精神粮食我们无法期望监狱改造有所收效或犯罪会减少。那末有什么解决办法呢?对于监狱本身可以做些什么呢?对于养成不法者的环境有什么对付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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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一些主要原因
战争中的集体暴力、种簇偏见、贫民窟和穷人聚居地、贫穷、政治及宗教伪善和放任的主张。
[第11页的图片]
前任美国联邦监狱长说:“监禁的残酷之处,比体罚更为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