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我真爱的家庭
对于一个孩子——就是任何孩子——来说,家庭是多么重要。一个充满着温暖和爱的家庭能够满足孩子在身体和感情上的需要。对于孩子的训练、教育和成长方面,家庭担任一个重大的角色。家能够使孩子感到安全。要是孩子被家人逐出家门,这是一个多么沉痛的打击,而我就是有这个遭遇的孩子!
我生在尼日利亚东部一个大家庭里。家父是个族长,娶了七个妻子,膝下有30个儿女,而我在当中排行第29。
在我十岁那年,亦即1965年,一天,我放学回家时看见爸爸坐在阳台上。两名手提公事包的男子走进我们的房群中,笑脸迎人地向我们问安,然后自称是耶和华见证人。父亲留心聆听他们的话。后来他们向父亲介绍两本杂志,希望他可以留下来看,父亲看看我,问我是否喜欢阅读这些杂志。我点点头,他于是为我留下那两本杂志。
见证人答应再次探访我们,而他们实际也有回来。在随后的两年期间,他们上门跟我讨论圣经。可是他们的探访并不经常,因为他们需要从自己居住的地方步行10公里路才能到达我们的村子。
遭家人排斥
在我12岁那年,家父病逝。父亲安葬后八天,长兄召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当时大约有20人出席。初时我们大家都以为他是跟我们商讨有关葬礼的开支。可是,令我大感诧异的是,他指出会议的目的是要讨论有关他弟弟的事——关于我的事!他告诉他们,我喜欢到处“乞讨”四便士,仿佛家里没有钱喂饱我似的。他还说,为了四便士而到处兜售杂志使家人名誉扫地。他指出我必须作出抉择,表明自己愿意归从谁——见证人还是家人。
母亲虽然死了,但其中一位继母却声泪俱下地为我求情。她请求他们不要利用这个借口来剥夺我承受遗产的份儿。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妇道之见无关痛痒。家人都站在哥哥的一方,要求我作出决定。
我请求他们给我点时间仔细考虑这件事。他们就给我时间,直至次日黄昏为止。我独个儿在房间里,不禁哭泣起来。我感到自己软弱无助、被排挤、十分恐惧。我不禁纳罕自己将会有些什么遭遇。
到那时为止,我还未参加过基督徒聚会,也从未跟过见证人一起传道。我的圣经知识十分有限,村内又没有其他见证人可以让我向之倾诉。
我于是向耶和华祷告,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求告他的名。我告诉上帝我认识到他是真神。我恳求他支持我,帮助我作出正确的决定,就是一个不致令他不悦的决定。
次日黄昏,家人再次聚集起来,要求我表明立场。我向他们解释,起先让我跟见证人研读圣经的是父亲,就是生我的那位。我的杂志和圣经所需的费用也是由他支付的。既然他并没有因我跟见证人研读圣经而生气,我真不明白何以长兄会以此作为理由来针对我。接着我向他们表明,不管他们怎样对我,我仍要事奉耶和华。
他们对我的话大感不悦。其中一人说:“这个臭伙子以这副态度跟我们说话成什么样子呀?”哥哥立即气冲冲地走进我的房间,把我的衣服、书本和一个纸板手提箱砰然扔到外面的地上。
我于是到村内一位同学的家里寄居,我跟他们一起生活了五个月左右。后来,我写信给住在拉各斯的舅父,他邀请我与他同住。
曾有多个月的时间,我借着采集和售卖棕榈树的果仁而有点积蓄。曾为我仗义发言的继母也送了些钱给我。当我筹措得足够的路费后,便出发前往拉各斯。我有部分的旅途是借着乘坐运沙卡车的后头进发的。
再度被逐
我抵达拉各斯后,获悉舅父也正跟见证人研读圣经,我不禁喜出望外。我立即开始参加在王国聚会所举行的会众聚会。然而,及至哥哥到过这儿来之后,舅父对于事奉耶和华一事的热心瞬间便烟消云散了。他告诉舅父,由于我继续跟耶和华见证人联络,因此整家人决定不再维持我的生活,也不许我上学念书。他对舅父诸多恐吓,然后才返回家去。
哥哥离去后一星期,舅父在午夜里把我唤醒,然后把一张写上了字的纸塞过来,另把一枝笔塞进我的手里,要求我在纸上签名。我见他脸上横眉怒目的神色,便意识到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我说:“舅父,你为什么不许我明早才签呢?”
他告诉我别叫他“舅父”,并且表示我必须立即在纸上签署。我向他答道,杀人凶手尚且有权知道自己的罪状,我更有权在签署之前把纸上的内容细读清楚。
他满不高兴地允准我首先读读纸上所写的。内容大概如下:“我——乌敦·乌多——发誓不会成为耶和华见证人。我同意把自己的载书袋和书本一起烧掉,并且答应跟耶和华见证人一刀两断……。”我读罢最初的几行字之后,不禁失笑起来。我连忙向舅父解释我并非对他不敬,可是,我实在无法签署这样的一份文件。
舅父勃然大怒,遂命令我立即离开他的家门。我惟有默然无声地收拾自己的衣服和书本,将其放进手提箱内,然后走到屋外的廊子上,躺在地上睡觉。舅父看见我躺在那里,于是告诉我他租用的范围包括廊子的地方在内,因此,我必须离开该幢建筑物。
诱人的机会
我来到拉各斯只有两周,现在真不知该往哪里去才好。我并不知道以往带我前往王国聚会所的那位弟兄住在哪里。因此,到了黎明时分,我开始四处游荡,并且祈求耶和华帮助我。
到了晚上,我来到一间汽油站。我上前接触老板,问他是否可以替我把手提箱彻夜锁在他的办公室里,以免给盗贼偷去。他对这个请求感到十分好奇,遂追问何以我不返回家去。我于是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他。
那人对我的经历深表同情,遂提议雇用我作他的童仆。他甚至表示,倘若我在他家里为他工作的话,便会送我上学校念书。这是个十分诱人的机会,可是我意识到,作为一个童仆意味到每天从早到晚都要工作。此外,主人通常都不喜欢童仆跟外人有太多来往,恐防他们会与盗贼密谋,盗取家里的财物。甚至在最有利的条件下,我也许每月最多只可获得一个星期天的休假。因此,我衷心答谢他的关怀,并且婉拒了他的好意。我向他表示,倘若我作了他的童仆,我要到王国聚会所参加聚会便十分困难了。
那人说:“你连栖身的地方也没有,还说什么聚会呢?”我向他答道,倘若我愿意不参加聚会,我就可以住在父亲的家里了。正是由于我的宗教,家人才把我赶走的。我向汽油站老板所要的,就只是给我一个可以安放手提箱的地方而已。结果他答应替我保管手提箱。
找着另一个家庭
我在汽油站外露宿了三天。由于没有钱购买食物,在那段期间,我实际上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到了第四天,当我四处游荡的时候,看见一位年轻男子在街上向人介绍《守望台》和《儆醒!》杂志。我兴奋地跑上前去,问他是否认识戈德温·伊德弟兄。他问我何以会这样问,于是我就把自己的经历向他一一尽诉。
我说罢以后,他立即把杂志放回袋里,问道:“拉各斯有这么多见证人,你为什么要吃这么多苦头呢?”他挥手把一辆计程车截停下来,然后把我带到汽油站,好取回我的手提箱。接着他带我往自己的住所,并且为我准备了一顿饭食。其后,他请了伊德弟兄前来,原来他就住在附近。
伊德弟兄抵达后,他们为谁应当收留我一事发生争论。他们两人都想收留我!结果,他们协议将我“瓜分”——部分时期与当中一位同住,部分时间则与另一位同住。
此后不久,我找了一份信差的工作。我获得首笔薪酬后,便问那两位弟兄我应当给他们多少膳宿费。他们都笑了起来,告诉我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不久我报读夜校课程,而且也参加了一些私人课程,最后我得以完成基本的教育。我的经济状况渐有改善。我也找着一份较好的差事,就是当秘书的工作,后来我还能够为自己弄到一所房子。
我在1972年4月受浸。当时我已17岁。我渴望加入先驱服务,借此向耶和华表示,我十分感激他为我所做的一切,尤其是在那段艰难的时期。我环境容许时便报名参加暂时先驱的工作,但我需要多年的时间才得以经常参加这项服务。最后到了1983年,我加入了正规先驱的行列。
那时我对于这个属灵家庭怀有更深的体会。对我来说,耶稣这番话证实千真万确:“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上帝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路加福音18:29,30。
见证人的确有向我表现爱心和关怀。当我身无分文的时候,他们给我栖身之所。借着他们的帮助,以及天父的扶持,我得以在灵性上茁壮成长。我不但获得世俗的教育,我也学会了耶和华的行事方式。
他们正是我的血亲迫我加以排斥的人。当我拒绝这样做的时候,家人就排斥我。现在我的属灵弟兄姊妹有没有怂恿我排斥家人呢?绝没有。圣经教导我们:“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加福音6:31。
帮助那些曾排斥我的家人
自我离家后不久,尼日利亚爆发了内战。我的故乡惨遭蹂躏,不少亲友因而丧生,包括曾替我说项的继母在内。当时经济陷于崩溃。
内战结束后,我回乡探望其中一位哥哥,当我还小的时候,他曾有分把我逐出家园。现在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因患病而需要在医院留医。我对他的处境深表同情,于是问他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
也许由于良心不安,他告诉我他并不需要任何帮助。我向他解释,千万不要以为我会因以往所受的对待而向家人报复。我告诉他,我明白他们当时这样做是出于无知,而现在我真的渴望帮助他。
那时他不禁哭起来,并且承认他现在身无分文,孩子又在受苦。我于是给他一些钱,折约300美元,又问他是否喜欢到拉各斯工作。我返回拉各斯后,便为哥哥找得一份差事,并且邀请他跟我一起居住。他与我同住了两年之久,把挣来的钱寄给妻儿。在那段期间,我很高兴可以负担他的膳宿费用。
他表示他看出耶和华见证人的确属于一个纯真的宗教。他也指出,倘若他不是这么流于世俗,他也会成为一位见证人。但他答应会安排妻儿研读圣经。
1987年,社方邀请我负起环务探访的工作。1991年4月,我与萨拉·乌克蓬结为夫妇。到了1993年,社方邀请我们放下环务工作,前往尼日利亚分社服务。我们欣然接受这项邀请,在那里喜乐地服务,直至妻子怀孕为止。
我在幼年的时候虽然给家人舍弃,但我却受到另一个属灵家庭所呵护——有父母、兄弟、姊妹和儿女。能够属于这个无与伦比的普世大家庭,我为此感到多么欣幸!我真的深爱这个家庭,这个家庭也予我真爱!——乌敦·乌多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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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敦与萨拉·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