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亲戚
(Kin,Kinsman)
有共同祖先或姻亲关系的家庭之中的成员。在圣经原语,几个相关的词有以下的意思和用法。
希伯来语go·ʼelʹ“戈埃”(源自ga·ʼalʹ“加阿”,意思是“购赎”)是指有权购赎或报血仇的男性近亲。故意杀人的必须血债血偿,“报血仇的”要把他处死。(民35:16-19)波阿斯是拿俄米和路得的亲属,是“有权购赎”她们的人之一。(得2:20;3:9,12,13;4:1,3,6,8,14)耶和华是伟大的父亲、赐人生命的上帝,对他的仆人来说,也是“施行报应的主”和“救赎主”。(诗78:35;赛41:14;43:14;44:6,24;48:17;54:5;63:16;耶50:34)
希伯来语sheʼerʹ“谢埃”(意思是“身体”)是指直系亲属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上帝的律法禁止人跟有“血缘之亲”的近亲(例如伯母叔母、姑母姨母)发生性关系。(利18:6-13;20:19)若有以色列人因欠债而卖身给外族人,他的兄弟、叔伯、堂兄弟、表兄弟,或任何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人,都可以把他赎回来。(利25:47-49)以色列人如果没有儿女、兄弟、叔伯,跟他血缘关系最近的亲人就可以在他死后承受他的产业。(民27:10,11)
希伯来语qa·rohvʹ“卡罗卜”(意思是“接近”)除了指血缘近亲之外,也指关系亲密的朋友。假如弟兄因贫穷而卖掉产业,他的“近亲”就要替他把所卖的产业赎回来。(利25:25)约伯因“密友”离弃他而伤心,大卫则因“挚友”远远地站着而哀叹。(伯19:14;诗38:11)
跟希伯来语ya·dhaʽʹ“亚达”(意思是“认识,相识”)有关的几个词,可以指亲属或某个相识的人。拿俄米的丈夫有一个“亲属”,名叫“波阿斯”。耶户把亚哈全家,包括亚哈的“相识”,都杀了。(得2:1;王下10:11)
《希腊语经卷》中,syg·ge·nesʹ“西格内斯”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之间的成员,但这个词从不会用来指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耶稣曾对跟从他的人说:“你们的父母、兄弟、亲戚[syg·ge·nonʹ西格农]、朋友也必把你们交出来”。(路21:16)耶稣的父母在路上不见了他(当时耶稣12岁),就在“亲戚”当中找他。(路2:44)耶稣劝门徒,设宴的时候,不要光请那些有能力报答自己的“亲戚”,倒要请贫穷的人。(路14:12-14)彼得将救恩的好消息带给哥尼流的时候,哥尼流的“亲戚”也都在场。(徒10:24)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信中,将某些人称为他的“亲戚”。(罗16: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