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对自卫的看法
在一个充满罪恶和暴乱的世界里,保护性命和财产乃是人们所愈来愈关心的事。
每个人,包括你在内,均面对这个难题。你若是一个耶和华见证人,在这方面你还需要应付多一个难题:你对耶和华上帝的忠诚所带来的反对。
为了决定怎样处理有关自卫的事,献身遵行耶和华上帝的旨意的基督徒求教于智慧的至高来源——上帝的道。借着研究圣经,他认识到一些指引他的律法和原则。——提摩太后书3:16,17。
这是否意味到基督徒会像上帝赐给古代以色列人的律法所提及一样,以伤还伤,以打还打,既然这项规定记载在圣经里呢?(出埃及记21:24,25)不,因为基督徒并不在那套律法之下。耶稣基督死后,这项律法的安排遂告结束了。而代替它的是一些更好的东西——基督教是事物制度。使徒保罗指出耶稣是“更美之约的中保。……就以前约为旧了。”(希伯来书8:6,13)保罗同时说:“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马书6:14)当然,当基督教的一项规定与律法的一项规定以同一的基本原则为根据时,我们考虑一下以往的人怎样处理该件事亦对我们有所帮助。
避免麻烦
耶稣说:“要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9)正如一个人要爱邻人,他亦应该爱自己。这意味到他应该照顾自己的头脑和身体。所以基督徒不应该让他的生命冒不必要的危险,因为这并不会为上帝带来荣耀。基督徒既然已将自己的生命呈献给上帝以遵行他的旨意,他便应该保护自己的生命以便事奉他的创造主。——罗马书12:1。
耶稣并没有不必要地舍弃他的生命。有一次,那些听他讲道的人“怒气满胸;就起来撵他出城,……他们带他到山崖,要把他推下去。”耶稣有试图逃走吗。有!圣经的记载告诉我们:“他却从他们中间直行,过去了。”在骚动中,耶稣得以安然逃脱。——路加福音4:28-30。
使徒保罗也同样地爱惜和保护他的生命。他曾逃出险境许多次。(使徒行传9:23-25;14:5,6)甚至当他被政府监禁时,他仍借着向该撒上诉而获得释放。——使徒行传25:11。
耶稣曾指出这些例子所牵涉到的原则,说:“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马太福音10:23)所以,尽可能避免困难乃是基督徒的明智之途。这样,如何保卫自己的难题便不致发生了。
避免麻烦
甚至在信心所引致的逼害并没有发生的地方,同样的通则也适用。例如你可能居住在一个正有暴动和骚乱发生的城市里。你怎样做呢?你可以选择逃避危险的途径。怎样呢?也许离开这地区并非时时都可能,但是你可以留在屋内安全的地方直至危险过去为止。正好箴言26:17说:“过路被事激励,管理不干己的争竞,好像人揪住狗耳。”一个听从这个劝告的人不会被卷入这个邪恶的事物制度的动乱里。他甚至不会由于好奇而走近看看,反之,他会尽可能避开这些场合。这便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同样地,极力避免被卷入你可能需要自卫的情形中也是明智之举。例如在街上、在乘搭公共汽车时、或甚至在你工作的地方,你可能遇到一个好斗的人。在遇到这种不友善的人时,当遵从的原则是:不要火上加油。“火缺了柴,就必熄灭。”(箴言26:20)反之,“回答柔和,使怒气消退。”(箴言15:1)借着以仁慈温和的语气说话,你可以使这冲动的人怒气消退而避免麻烦。
如果甚至温和的回答也不能打消别人的敌意,那又怎样呢?箴言17:14(《新世》)回答说:“在争吵爆发之前你便应该离去”所以,正如在可能逃避逼害时基督徒会如此行,同样地基督徒在可能时也会避开不讲理的人以避免麻烦。
避免麻烦亦意味到在旅途中避免不必要地冒险。要谨慎提防危险的邻人,特别是在晚上。如果你俗世的工作需要你夜归和经过危险的地区以致危害你的生命,你也许可以转换你的职业。所以,应用基督教的原则帮助你避免麻烦。
当面对危险时
但是有时麻烦是无可避免的。例如甚至在日间你亦可能被一个持有武器的强盗抢劫。你可以怎样应付呢?也许你可以试与强盗说理,或者表明你是一个基督徒传道员,如果你是一个耶和华见证人的话。很多时这结果使基督徒得以安然无事。
可是如果这不能生效,行劫者坚要你将钱交出,那又怎么办?请问问你自己:究竟那一样较为重要,我的钱抑或我的生命?若没有了生命,我可以继续事奉耶和华吗?答案是很显然的。生命远较有价值得多。所以仅为了金钱而危害你的生命是极为不智的。由于今日有许多强盗都会毫不犹疑用暴力,如果被劫人反抗的话,让他们将钱取去乃是切合实际的明智作法。
如果有贼潜入你的家里,这种想法也是对的。他若持有武器,你便可能没有机会告警。贼可能只是想要钱或其他东西而已。反抗可能使你家里许多人受到伤害或甚至丧生,所以为了保存物质的东西而表现有些人所谓的“英雄本色”是不智的。你和你亲人的安全其实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你若遇到一个暴徒而他一开始便袭击你,那又怎样呢?这时与他说理及和平地交出财物可能亦没有用了。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之下,基督徒保护自己是对的。若不能够逃走或事情发生在自己家里,他可以抵挡袭击以保卫自己,尽他所能去制服那袭击的人。当然,如果有几个或许多个袭击的人,甚至这种防卫亦可能无效。
不错,为了自卫而作的一击也可能打伤袭击者。但是如果因此将袭击的人杀死,这应该是无意的。一个误杀袭击者的基督徒应该意识到所发生的事的严重性。虽然这是无意的,他仍可能要为所发生的事负流血罪,因此他应该谦卑地通过耶稣基督向上帝祷告祈求宽恕。
你的家人或属灵的弟兄姐妹若受到身体的袭击而你碰巧在场的话,你可以怎样呢?当时若没有其他求助的方法,你考以尽你的能力去抵抗。这可能为你的生命带来危险,但是正如耶稣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更大的。”(约翰福音15:13)视乎环境而定,可能向人求助会比亲自应付较合实际。若有一大群人攻击你的家人或基督徒弟兄,聪明的作法可能是向警方求救,如果可行的话。因此所采取的行径要视乎环境而定。甚至在同一的情况之下,不同的人也可能以不同的方法处理,每个人必须根据他在当时所知道的情形决定最好的作法。
强奸的企图
如果你是一个基督徒妇女,虽然你很小心提防,你却受到 一个色狼袭击的话,你应该怎样应付呢?如果你以说里或大声喊叫耶和华的名均无法阻止对才时,你应该怎样呢?身为一个基督徒你有义务要尽力反抗。这种反抗包括呼喊和尽量制造声响以图吓退袭击者和引起他人的注意而前来帮助你。如果他继续袭击你,而你无法摆脱他的纠缠,你便有理由伤害袭击你的人,若有需要的话。反抗是必须的,因为色狼的目的不是要夺去你的钱而是要夺取你的贞操。这件事牵涉到对耶和华的律法保持忠贞。所以驯服地让人奸污是绝不对的,因为这就如同意与人犯奸淫一般。——帖撒罗尼迦前书4:3。
这条原则正好像申命记22章所定下的一样。那节经文说:“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你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为什么律法的约规定要将这女子处死呢?圣经继续说:“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她若不竭力呼叫,她就被视作同意与人犯奸淫了。可是这女子若喊叫和反抗,但却被制服,她便不算是串同犯罪:“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申命记22:23-27。
基督徒妇女若尽量避免使自己成为色狼袭击的目标,那便是明智之举。既知道这世代的道德每次愈下,要处处小心防范。要避免入黑后在不安全的地区里独行。正如传道书4:12说:“有人攻胜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敌挡他。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同时要注意你的衣着。一个女子若采纳时下流行的那种富于挑逗性和诱惑性的时装,她便等于表示自己是个放荡的女人,于是便很可能招致麻烦了。
虽然处处提防,一个基督徒女子仍可能被一个或多个袭击者所制服而被污辱。这事最近在马拉维国内曾发生过。有许多基督徒妇女均被大群兽性、凶恶的暴民,大部分是青年,所奸污。这乃是一种逼害;因为她们坚决拒绝参加政治活动以破坏她们对耶和华的忠诚,所以才会被人袭击。虽然她们自己和她们的丈夫及基督徒弟兄均加以反抗,她们却被人数众多的袭击者所制服。但是,借着甚至在这种情形之下仍然抵抗,基督徒男女表明他们对这件事所采取的立场。
基督徒需要努力在这样的事上保持平衡而不要在被袭击之后图谋以武力报复,以为这有如自卫一般。借着一切法律程序去伸张正义是对的,但是在遭受攻击之后亲自报复却不是基督徒的所为。“伸冤报应在我,”耶和华说。(申命记32:35)要记得,耶和华对于仇敌加于他仆人身上的伤害知道得很清楚。我们岂不相信公义伟大的上帝会在他所定的时候为这件事算账吗?我们可以确信不久耶和华便会铲除一切不肯悔改的恶人。
我们也可以确信耶和华会让他手下忠心耿耿的仆人有荣幸在他的新规制里享永生。他们的身心会恢复完美,使基督徒为了对上帝的律法保持忠贞而受的任何伤害均在不久之后从他们的记忆中消失。上帝会弥补他的百姓所受的伤害,使他们在罗马竞技场和德国集中营里的惨死与及像他们最近在马拉维从兽性的人所受的侮辱均完全被遗忘。“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也不再追想。”(以赛亚书65:17)将耶稣的话谨记在心会很有益:“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么?但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忘记。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路加福音12:6,7。
求助于武器吗?
耶和华见证人所遭遇的这种逼害使有些人不禁想到他们是否应该考虑用左轮或来福枪武装自己以保护他们和他们的亲人。
诚然,古代的以色列人有时使用实际的武器。但是正如上文所述,基督徒并不在律法的约之下。反之他们是在较优越的基督教事物制度,特别是爱的律法,之下。(约翰福音13:34,35)他们已“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以赛亚书2:4)所以,他们怎可以开倒车将自己武装起来而仍然自视为基督徒呢?
一个基督徒若为了自卫而武装自己,他岂不是可能误杀无辜的人而在耶和华面前犯了流血罪吗?再者,有时劫匪看见对方有枪便为了先发制人而开枪打死遇劫者。遇劫者若不拔出枪来,他便可能只是被劫而不致被杀害了。在屋里置有一枝枪所引致的结果很多时不是保护家人而是由于手枪失火,例如被孩童拿来玩耍,以致杀死人。
耶稣有为了预防敌人攻击而武装自己吗?他的门徒有如此行吗?哥林多后书11:23-27表明使徒保罗时常在危险的区域中往来。但是他有认为自己有义务携带一种致命的武器以保护自己和与他同行的年青的提摩太吗?我们能够想象使徒们或耶稣一方面传扬较优越的爱的律法,同时却带着刀枪从事他们的活动吗?
圣经中唯一提及耶稣的门徒携带武器的一次是在圣灵于五旬节降临之前。地点是在橄榄山上。为什么他们携带武器呢?因为耶稣吩咐他们这样行!(路加福音22:36-38)为什么呢?为了使耶稣可以借此有力地表明他若想以实际的武器自卫,他可以如此行。但是他并没有这样行!他反倒斥责那使用武器的门徒说:“反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26:51,52)此外,耶稣也表明他不会求助于这种致死的武器,正如后来保罗说:“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哥林多后书10:4。
在许多时候不配带实际的武器自卫这条原则反而成为一种保护。怎会这样呢?因为以致命的武器去保护受逼害的的基督徒很可能比不使用武器造成大得多损害。上帝的仆人若武装起来而击伤他们的攻击者,他们便很可能招致警察和甚至政府军队的围剿了。许多基督徒可能因此被杀,以致损失甚至远超过他们若不武装自己的话。例如马拉维的基督徒将自己武装起来,莫三鼻给等国家会将他们视为和平的难民而容许他们入境吗?
但是习练拳术、空手道、柔道等自卫“术”又如何呢?深怀这种技术的人空手便可以杀死人,因此许多人将那些受这种训练的人的双手视为凶器。耶稣在受到攻击时,他并没有用凶狠的空手道拳术打击对方,亦没有试图用柔道将他的敌手挞在背后。耶稣和他的门徒并没有花费时间练习身体的搏斗。所以圣经劝告基督徒说:“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的待众人,……存心忍耐。”(提摩太后书2:24)基督徒也需要记得,一个熟练拳术的人在处于窘境时会更易于诉诸武力。不,这种准备是与罗马书12:18的精神背道而驰的,这节经文说:“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将你的目光注视在永生之上
基督徒会尽力以合乎基督徒原则的方法护卫自己和他的亲人。但是他亦体会到他现今的生命并非重要到使他不惜违反耶和华的律法以求挽救自己的生命。服从耶和华和在他的新事物制度里享永生较此重要得多。
所以在这个“末世”中,我们最注重的事就是对耶和华保持忠诚而不是不惜代价去保存现在的生命。为了挽救现在的生命而在遵守耶和华的律法方面妥协其实反会使人丧失生命。因为正好耶稣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耶稣并且补充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但是我们若不妥协,我们若对耶和华保持忠诚,那么,正如耶稣说:“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6:24-26。
所以你若时时刻刻将耶和华和永生的希望谨记在心,你便可以保持忠贞。甚至当反对和逼害危及你的生命时,你也会坚决地追求上帝所喜悦的事:“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上帝看来是可喜爱的。”——彼得前书2:19,20。
所以要站立稳固。在信心上要刚强。要信赖耶和华给你力量去忍受临到你身上的反对和逼害。“你要把你的重担卸给耶和华,他必抚养你,他永不叫义人动摇。”(诗篇55:22)因此,你若是一个基督徒你便无需时时刻刻恐惧受到袭击和逼害。你可以继续行走基督徒的途径,充满信心地面对将来,因为你知道当困难来到时耶和华必定会支持你。
我们知道不久耶和华便会对这个邪恶的事物制度显示他的神威将一切伤人害物的人彻底铲除了,所以我们应该为此而欢欣鼓舞。他必定会奖赏他手下一切对他保持忠贞的仆人:“正直人必在世上居住,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唯有恶人必然剪除。奸诈的必然拔出。”——箴言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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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包括呼喊和尽量制造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