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耶和华见证人对死刑怀有什么看法?——美国一读者问。
耶和华见证人坚守圣经所提出上帝对死刑的看法。他们承认人类的创造者耶和华上帝绝对有权制定律法,一个人若想继续享有生命就必须服从这些律法。所以,当上帝决定某些人由于习以为常地犯罪而应受死亡的处分时,他有权取去他们的生命。上帝执行这种死刑的两个显著例子是挪亚时代不顺服的人被洪水毀灭以及后来所多玛和蛾摩拉遭受的毀灭。——彼得后书2:5,6。
身为立法者,审判者及宇宙的至尊主宰,耶和华上帝同时可以授权给其他人对触犯律法的人执行刑罚。例如在挪亚时代的洪水之后,他授权给人对蓄意的杀人者执行死刑。我们读到:“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世记9:6)属人的掌权者在处决杀人者方面成为“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作恶的。”——罗马书13:4。
当然,有些人可能怀疑到属人的掌权者是否有权对犯了上帝的道没有指明的罪行的人执行死刑。这是政府必须对上帝所负的一项责任。但是我们没有圣经的根据说政府规定杀人者死是不对的。上帝的看法是,凡蓄意夺去別人性命的的就必须偿命。可是今日有许多政府均舍弃上帝对死刑的看法,这无疑会助长罪案及暴行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