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婚姻在非洲获致成功吗?
在过去好几个世纪,基督教国的各教会不断将传教士派往非洲;许多年来有盈千累万的非州人受了洗加入教会。据1968年的估计,各教会一共拥有42,056,000个教友,亦即在非洲的总人口中每八个人便有一个是教徒。但基督徒的婚姻情形如何呢?
在撒哈拉之南各国所作的研究透露,非洲人继续墨守传统的婚姻制度。大部份自称为基督徒的非洲人均认为教堂的婚礼或任何合约式的婚姻过于西化,因此他们并不在教堂中结婚。再者,近年来工业化和社会制度的改变也对传统的婚姻习俗发生相当影响。许多人,特別是青年人,都不愿再按照部落的方式结婚。
部落婚姻与教堂婚姻的对照
据英国教会全非主教会议派亚得连·希斯丁所作的一项研究透露,在一段五年的时期中,肯雅一个区域每年平均有十宗英国教会主持的婚姻,受洗则有4,000宗。乌干达的一个教区只有十四宗教堂婚姻,受洗却有92,604宗。报告显示这乃是非洲各地的一般趋势。
有好几个因素影响非洲人宁愿按照部落的习俗结婚而不愿在教堂里结婚。非洲人这样想,‘我反正要付出聘金,何必在教堂结婚而增加额外的开销呢?’
亨利·奥格拉在《基督教世纪周报》论及这种情形说:“教堂婚礼十分昂贵,不但因为[女方的父母要求]巨量的聘金,同时也因为西方的婚姻习俗——昂贵的礼服、庆祝婚礼的酒会等。许多人因为结婚而大破悭囊。因此有些青年人还决定先行同居,到后来才在女方的父母和社会面前举行合法的婚礼。但是即使他们的婚姻受社会完全接纳,教会仍然拒绝予以承认,同时不准他们和他们的儿女领圣餐。”
东非的教士J.拉布利治指出另一个重要因素:“非洲人都想婚后有儿女,因此除非他们获得有儿女的保证。否则便不易说服他们缔结终生的婚姻。纳妾成为作这种试验的自然方法。”非洲的习惯是,儿女的诞生使婚姻正式生效。在此之前男女的结合时常仅属于“试婚”性质而已。
据赖比利亚路德会的发言人G.E.克伦士和R.J.潘恩说,“非洲人将婚姻不是视为社会认可的男女结合的开始而是视为这种结合获得成功的最终证据。”
像在肯雅的泰他斯族中一样,男子在起先给一个信物给女子的父母,表示他想获得女子生育能力的拥有权。这样他便会蒙女子的父母默许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直到女子证明自己具有生育能力为止。因此婚姻的关系其实要等到女子证明自己并非不育之后才确立。
教会宽容部落习俗
由于一般人坚决不愿采纳所谓的西方婚姻习俗,许多当地的教士遂劝服教会的主持人修改教会的规条以迁就教友或新归信的人。各教会的主管人迟疑不愿正式更改教规以容许受了洗的非洲人按照部落习惯结婚而同时在教会中保持良好地位。可是各教会并不想失去教友。
结果便是,当教友按照部落习俗结婚而非在教堂中结婚时,当地的教堂予以宽容而很少采取任何制裁的行动。有些教会甚至为实行“试婚”的人举行“祝福礼”,虽然“试婚”是毫无法律效力的。
新归信的人若已按照部落习俗结婚,许多教会均同意为其施洗。归信的非洲人若是个多妻者,那便引起更多的难题了。英国教会在1888年举行的主教会议“表示愿意为若干多妻者施洗,其他的基督新教教会有时也同样行”。可是大部份教会的官方立场均不赞成多妻制度,虽然同时对多妻者的妾侍较为宽容。
1972年年初,梵帝冈对压力屈膝,在容许成年人加入教会方面颁布若干新规例,将多妻者列为“同情者”。这些归信者可以参加教会的许多活动,虽然按照正式规定他们必须放弃多妻才能受浸。
与有些教会的官方立场不同,赖比利亚的路得会在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为多妻者施浸,但规定受浸者不得再娶更多妻子。克伦士和潘恩在他们合撰的文章中为这项政策辩护说:“这项政策是为仁慈的上帝所作的一个有力见证;上帝接纳人们的现状,然后以他的灵逐渐更新人的生活。这乃是上帝对这个世代的非洲人所采取的恩典行动。”
“广大的灰色地带”
在克伦士和潘恩牧师看来,“教会所面对的真正难题不是多妻而是怎样处理一个广大的灰色地带——未婚的人或遵守一夫一妻制的人在男女关系上的许多尚未解决的困难。”
他们的报告继续说:“事实上,我们颇怀疑在赖比利亚的路德会中有百分之九十的教友是否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制’,如果这个名词的意思是指夫妻双方彼此保持忠实而言。大部份教友均有不同程度的婚外关系——从偶尔的通奸,或丈夫在妻子乳养婴儿期间暂时找个情人,到秘密纳妾不等。这些关系是部落文化所认可的,而且在社会西方化的部份极为流行。”
结果如何呢?同一份路德会报告接著说:“教会的政策在实际上成了酿成大量欺骗和伪善的溫床。……基督徒若需要采用欺骗手段才能留在教会里,岂不是有严重的不妥之处吗?”
有什么不妥?
不错,无疑有严重的不妥之处!教会正在自食其果。一个伪善的教会只能产生伪善的教徒。教会并没有教导非洲人对上帝和他那在普世同样适用的原则养成深刻的尊重,反之教会采纳妥协和纵容的政策。显然各教会决心不择手段地广收信徒。很少有任何教友因为犯奸淫或实行“试婚”而被开除。反之教会对多妻者极力宽容和迁就。
今日社会改变正在非洲大陆蔓延,结果在道德上沉沦的人与日俱增;可是基督教国却没有在婚姻方面成为一股稳定的力量。史劳舍在一篇报导南非婚姻现状的文章中论及这种可悲的结果说:“我们的土人市镇中充满了没有凭基督教婚礼或土人习俗而结合的男女,他们并没有从任何一方面受到惩戒。”
基督徒的婚姻获致成功之处
基督教国已承认未能帮助非洲人在婚姻方面采纳基督徒的标准。但这是不是说基督徒的婚姻在非洲行不通呢?绝不然,因为基督教国各教会的主张和圣经的教训有很大差別,各教会容许属下教友所做的事也和圣经敦促真正基督徒去做的事截然不同。
今日在非洲有超过二十五万个耶和华见证人,他们在生活上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基督徒的婚姻是成功的。他们获悉上帝在圣经里所定的标准,现在他们正快乐地在家庭里享受遵守这标准所带来的裨益和祝福。非洲人充分表明他们无需任何特別的通融也能谨守上帝在婚姻方面所订的崇高标准。
见证人拒绝接受“试婚”,因为这其实只是奸淫而已。他们听从圣经的训示只与“主內的人”结婚,借此他们可以确保配偶是个信仰相同的人。(哥林多前书7:39)真正的基督徒父母不会要求高得不合理的聘金,时常甚至根本不索取聘金。夫妻预料到有不育的可能;如果他们想有儿女而未能如愿,他们知道上帝有能力在他那完美的新制度纠正这种情形,所以他们可以由此获得安慰。同时他们可以努力帮助別人踏上得救的途径而产生‘属灵的儿女’。
非洲的真正基督徒很乐于在王国聚会所举行婚礼及从一位长老获得关于婚姻的责任与权利的良好劝告。这种服务是完全免费的。在此之后他们会将婚姻作合法的登记。
爱心和尊重帮助基督徒夫妇对上帝及对彼此均保贞忠贞;他们不让別人介入婚姻关系中以引起嫉妒或玷污婚姻的床。(哥林多前书7:1-5)圣经鼓励男子负起首领的职权及‘爱妻子如同爱自己’,这使婚姻的地位大为提高而具有真正的尊严。基督在爱教会方面为丈夫立下了爱妻子的榜样。妻子则要‘敬重丈夫’。夫妇双方会合力在基督徒家庭的仁爱气氛中教养儿女成人。——以弗所书5:21-33;6:1-4。
有一个现已成为见证人的非洲男子以前是天主教徒。虽然他以前是个多妻者,同时也实行神物崇拜,他却获准受洗成为天主教徒。身为一个耶和华见证人,他现在不再是个多妻者了。他有两个前妻现在也成为见证人。其中一个后来改嫁別人,并成为一个全时间的传福音者。这个以前的多妻者现在家里不再充满嫉妒了,他说:“我的良心是清白的,因为我听从耶稣的训示只有一个妻子。我知道自己与主为基督徒所订的安排一致。”
毅然作调整
今日每年均有数以千计敬畏上帝的诚恳非洲人毅然在个人生活上作必需的调整以求符合圣经的标准,这样他们才有资格从耶和华见证人接受基督徒的浸礼。一个人若以“试婚”的方式与人同居或仅按照部落习俗而结婚,见证人就会帮助这人以正式手续登记其婚姻,借此向所有人表明这对夫妇甘愿负起婚姻的全部责任和权利。
一个人在认识上帝的真理时若正是个多妻者,他自然会在心里和脑中经历一场感情的斗争。这也牵涉到经济的因素,因为额外的妻子和儿女在耕种和收割方面均颇为有用。但是一个人若真正爱上帝,他便会毅然遣散所有多余的妻子而仅留他真正的妻子——他的元配。即使他更喜爱一位较年轻的妻子,或者他的元配对于研读圣经不及一位妾侍那么感兴趣,他仍然会留下他的元配。——箴言5:18。
丈夫会作适当的安排遣散所有的妾侍,若非返回娘家便是分居。事情会以光明正大的方式处理。丈夫也会作适当安排维持儿女的生活。他们的田地并不会乏人照料,因为见证人会按照所需彼此互助;他们会轮流在各农场工作,直到完成繁重的耕种和收割工作为止。
诚恳的非洲人研读圣经时留意到在族长时代人们实行多妻制度,而且摩西律法并不禁止人多妻。可是真正敬拜上帝的人并没试图以基督徒时代之前的制度作为先例为多妻主义或违反圣经的离婚辩护,反之他们仔细查考上帝对今日基督徒所定的旨意究竟如何。
耶稣说在基督之前的日子上帝容许人根据各种理由离婚乃是‘由于人们心硬的缘故’。因此一个人若主张人可以根据任何理由离婚,或赞成人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妻子,他便等于对上帝说,‘我希望你因为我心硬而通融我。’耶稣支持上帝在伊甸园订立的一夫一妻制,当时只有“二人成为一体”。这乃是在上帝的新事物制度里的标准;所以基督徒的组织在现今便将其付诸实行无疑是很适当的。——马太福音19:3-8。
基督徒的婚姻在非洲正获得很大的成功。虽然基督教国并没有教导非洲人怎样过基督徒的生活和抵抗破坏婚姻的道德堕落,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却提出充分证据表明基督徒的婚姻是成功的。他们正教导其他的非洲人怎样从美满的基督徒婚姻获得快乐。他们都留意听从圣经的这项训示:“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审判。”——希伯来书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