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分担别人的罪
“我没有和虚谎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诗篇26:4。
1.为什么犹大改变了他写信给基督徒同工的初衷?
十九世纪之前,门徒犹大本来打算写信给信徒同工论及‘他们共享的救恩’。但是他却发觉必须劝勉他们“竭力维护从前一次便全交给了圣徒的信仰”。为什么呢?因为有些“不敬虔的人”混进了组织之中,他们正“把我们上帝的恩典当作放纵情欲的借口”。——犹大书3,4,《新译》。
2.虽然谈论救恩的确令人舒畅,有时我们却必须严肃地考虑什么事?
2 讨论基督徒所共享的救恩无疑是令人舒畅的事!沉思这个信息可以为人带来莫大的满足,我们热切期待这项救恩所带来的一切祝福而欢欣鼓舞。可是,有时我们需要考虑其他严重的事而非谈及救恩。这些事若不受到纠正,就可以破坏我们的信仰,使我们在永生的赛程上落选。正如犹大提出有力的警告劝戒人避免错误的行为,同样地,今日的基督徒有时也必须严肃地考虑一下一些十分率直中肯的圣经劝告。
我们本身的罪
3.为什么我们需要管教?我们应当对此有什么反应?
3 诗篇的执笔者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篇51:5)我们所有人都生来便是罪人。(罗马书5:12)使徒约翰写道:“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1:8)既是罪人,有时我们需要接受管教以便纠正自己的行径。这样的管教从耶和华通过他的道圣经和他的组织而来。他的管教纠正我们,帮助我们在他面前行事正直。正如使徒保罗评论说:“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希伯来书12:11)鉴于这样的管教所结出的和平果子,我们无疑应当怀着感激的心加以接受。
4.管教可以在何时施行?这可以产生什么影响?
4 我们可能在刚踏上一条可以导致更大过犯的途径时便获得来自耶和华的管教。(加拉太书6:1)在其他时候,管教可能在我们跟从错误的途径到较深入程度之后才来到。这样的管教可能相当严厉,正如使徒保罗曾严词吩咐哥林多人采取行动处置小组里一个犯奸淫的人。(哥林多前书5:1-5)无论如何,施行管教的目的是要促使犯过者悔改、归正以避免导致严重过犯的有罪欲望。(可参阅使徒行传3:19。)耶和华的仆人很感激上帝给予他们这种管教,正如古代哥林多小组中受到斥责的犯过者便曾由此得益,看来能够与小组恢复友爱的交往。——哥林多后书2:5-8。
5.被牵涉在严重过犯中的基督徒通常怎样行?
5 大部分献了身给耶和华的人都深深意识到他们须要在上帝面前行事正直。他们若犯了严重的罪,便会迅速改弦易辙,去见受任命的长老,提出证据他们已衷诚悔改。(雅各书5:13-16)既然每年只有数目比较少的耶和华见证人被开除,这件事实证明他们恨恶罪恶,渴望行善。——诗篇34:14;45:7。
别人的罪
6,7.有些犯过者怎样试图影响别人?
6 可是有些看来爱好公义的人却似乎容许自己的心骗倒了他们,因为他们看来并不憎恶罪恶。(诗篇97:10;阿摩司书5:15)结果他们没有继续奋斗做对的事,于是做出有罪的事来。有时他们甚至变本加厉,试图将别人也牵涉在他们的罪行中。我们拒绝这样的引诱是至为重要的事!——可参阅箴言1:10-15。
7 有时那些看来并不憎恶罪恶的人以花言巧语使聆听他们的人在心中产生了行恶的欲望。他们可能怂恿人做不道德的事,或采取一些与上帝所不赞成的恶行十分接近的行为。或者他们诱使人陷入一种可以在灵性上造成危险的情况中。这些试图引诱别人的害群分子可能声称耶和华是个仁爱的上帝,我们犯罪时他必定会对我们表现慈悲。这种内心的诡诈可以造成恒久的伤害。(耶利米书17:9;犹大书4)我们无疑应当‘禁止自己的脚走恶人的路’!——箴言1:15。
分担别人的罪
8.有些什么问题需要我们考虑?
8 但假设我们意识到别人提出的某项行径是错误的,那又如何呢?我们拒绝跟从这条途径就足以使我们无须对事情负进一步的责任吗?我们若知道诱人犯过的人自己正行着这些恶事,我们应当怎样行呢?
9.为什么有些人没有举报别人的过犯?但为什么这是一件严重的事?
9 有些知道别人行差踏错的人可能不愿将事情对负责使小组保持洁净的人透露。为什么呢?也许他们不想被人视为告密者。或者由于错误的忠诚感,他们想将事情保守秘密或仅是对那些答应保守秘密的人谈及。这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为什么呢?因为这样行可以实际使人分担别人的罪。
10,11.(甲)关于分担别人的罪,使徒约翰怎样说?(乙)我们若获悉小组里有人犯了严重的过错,我们可以向自己提出一些什么问题?
10 使徒约翰表明人是可以分担别人的罪的。他写道:“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上帝;……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翰二书9-11)偏离“基督的教训”的变节背教者绝不是有益的同伴;借着甚至不与这样的人打招呼,忠贞的基督徒可以避免分担他们的罪。
11 既然我们应当这样对待变节背教者,无疑我们也不想分担从事不道德恶行的人的罪。那么,我们若知道小组的某分子成为窃贼或酒徒,那又如何呢?我们若没有鼓励这人恳求耶和华的宽恕及向长老承认自己的罪,我们可说是完全清白无辜吗?不然,因为我们负有严肃的责任。
洁净和保护至为重要
12.为什么我们要关心小组在灵性上的洁净?
12 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关心小组在灵性上的洁净。流亡外地的犹太人在公元前第六世纪行将离开巴比伦时,他们所接获的命令有力地强调这件事实!上帝所颁布的命令是:“你们离开罢!离开罢!从巴比伦出来,不要沾不洁净的物,要从其中出来。你们扛抬耶和华器皿的人哪,务要自洁。”——以赛亚书52:11。
13.犹大怎样表明我们必须留意保护耶和华的百姓不受犯过者所伤害?
13 我们也必须留意保护耶和华的百姓,使他们不致受一些试图引诱他们犯罪的人所伤害。在犹大的日子,“不敬虔的人”试图‘使上帝的恩典成为放纵情欲的借口,’但是犹大这位忠贞的门徒果敢地向信徒同工发出警告而加以保护。他提醒他们要留意不忠的以色列人、忤逆的天使和其他人所形成的鉴戒。请读读他在上帝感示之下所写的信,你便会看出每逢小组的洁净受到危害,或上帝的百姓需要获得保护以免被怀有不良动机的不道德之辈所伤害,忠心的基督徒是绝不能袖手旁观的。
14.犯过者若没有向长老认罪,诗篇26:4怎样帮助我们决定应当怎样行?
14 可是,假若我们鼓励犯过者恳求上帝宽恕及对长老认罪,但他却故意拖延或看不出有这样行的必要,我们可以就此了事吗?有些人可能认为他们不想招惹麻烦。他们也许不想将事情告诉长老以致被人视为泄露朋友的秘密。但这样想是错误的。诗篇的执笔者大卫说:“我没有和虚谎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诗篇26:4)因此,我们无疑不想成为‘瞒哄人者’的从犯。
15.利未记5:1怎样表明,在容许犯过者有相当时间主动地向长老认罪之后,我们负有什么责任?
15 因此,我们若已给犯过者适当的时间去主动向长老透露他的过犯,我们就在耶和华面前有责任要避免分担他的罪。我们必须通知负责的监督这人透露他犯了应当受到调查的严重过犯。这样行是与利未记5:1的规定一致的,这节经文说:“若有人听见发誓[“公开咒诅”,《新世》]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当然,我们必须避免仅是怀疑别人犯过便鲁莽行事。
16.若有朋友拒绝将自己的严重过犯向受任命的长老透露,什么比忠于这样的朋友重要得多?
16 在今日的世界里,隐瞒别人的过犯是很流行的事。对于将别人的过犯告诉有权知道事情真相的人,许多人都噤口不言。人需要具有基督徒的品格才会有勇气将信徒同工的严重过犯通知受任命的长老。但是我们若希望赢得耶和华的嘉许,就绝不可让个人的友谊使我们对别人的过犯视若无睹。我们若有朋友犯了严重的过错,但却拒绝将事情向受任命的长老透露,我们与上帝的关系无疑比对这样的人的忠贞重要得多。
所有人都应当考虑的难题
17.什么情形表明我们当中有些年轻人需要提防分担别人的罪?
17 分担别人的罪的难题有时在某些青年人当中发生。虽然别人所做的事可以对小组产生不利影响而导致耶和华的不悦,他们却保持缄默,不愿告诉有权知道的人。在俗世的学校制度中,隐瞒别人的过犯是颇常见的事。但这种观点若渗进小组里,就可以导致许多难题了。据报有些年轻人合谋做一些不对的事,但却发誓要保守秘密不让长老和父母知道。由于对同辈压力屈膝及渴望受别人所接纳,这些青年人在过犯被发现时为自己、父母和小组里其他的人带来很大的痛苦和烦恼。我们必须记得,没有任何隐藏的事是永不显露出来的,而我们在耶和华面前所负的首要责任之一便是尽一份力使他的组织保持洁净。——路加福音8:17。
18.儿女若行差踏错,基督徒父母应当怎样行?
18 耶和华手下所有的仆人都应当非常小心避免分担别人的罪。有些父母试图为儿女的错误行为辩护以期荫庇他们。但是当儿女犯错时,基督徒父母不应当认为人人都与他们的儿女作对。反之,敬虔的父母应当帮助犯过的儿女接受上帝的道所提出的管教而自其得益。
19.(甲)关于严重的罪,基督徒夫妇须要留意什么?(乙)若有长老或助理仆人犯了严重的罪,长老们必须怎样行?
19 基督徒夫妇也需要小心避免隐瞒彼此的严重过犯以致违反上帝的律法。他们应当记得亚拿尼亚和撒非拉的事例,这两人合谋掩瞒严重的过犯,但却未能成功。(使徒行传5:1-11)长老们也必须留意,若有长老或助理仆人犯了可以招致开除处分的严重罪过,他们就不可予以庇护。反之他们应当跟从保罗所提出的原则,他写道:“不要匆匆忙忙的替别人按手,也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洁。”——提摩太前书5:22,《新译》。
保持清白是明智之举
20.与其掩瞒或分担别人的严重罪过,我们应当怎样行?
20 耶和华的仆人不应当分担或仿效俗世的恶行。使徒约翰在写给该犹的信中说:“亲爱的兄弟阿,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上帝;行恶的未曾见过上帝。”(约翰三书11)受上帝肯确的道所指引而努力行善是多么美好的事!因此,与其掩瞒或分担别人的严重罪过,我们应当决心好像明光照耀,保持清白无辜。(腓立比书2:14,15)上帝的每个仆人都有责任要使小组保持洁净,同时自己也行事无可指摘。(彼得后书3:14)但是别人所做的事是否正当若令你感觉不安,那又如何呢?你应当与长老们谈及这件事,从他们获得指引以跟从正确的途径。
21.(甲)基督对教会所怀的爱怎样为我们立下榜样?(乙)关于别人的过犯,我们应当负起什么责任?
21 我们对耶和华的组织所怀的爱心应当仿效耶稣基督对他的属灵新妇——教会——所怀的爱心。“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以弗所书5:25-27)类似地,我们对耶和华的组织所怀的挚爱应当促使我们尽力使之保持洁净。我们永不应当做出一些为上帝或他的组织带来羞辱的事,也不应当宽容小组里别人的过犯。反之,我们应当鼓励犯过者改过自新向长老求助。他们若过了相当时候仍没有这样行,我们就应当负起责任通知受任命的监督。这样我们便可以避免分担别人的罪,不致对他们的错误行为负部分责任。
22.(甲)为了赢得救恩,我们必须怎样行?(乙)什么问题仍待考虑?
22 我们所共享的救恩乃是无价之宝。为了赢得救恩,我们必须继续在耶和华面前行事正直。因此,我们应当彼此帮助这样行,千万不分担别人的罪。耶和华仁爱地在组织方面作了安排去帮助我们这样行;在这件事上,受任命的长老担任一个重要角色。但是他们怎样效法耶和华和上帝的爱子好牧人呢?长老可以在永生的道路上给予我们什么帮助?下一篇文章会回答这些问题。
你能够记得吗?
◻ 你应当对管教怀有什么看法?
◻ 若有信徒同工告诉你他犯了严重的罪,你应当促请他怎样行?
◻ 你若知道犯过者尚未向受任命的长老认罪,你应当怎样行?
◻ 无论我们是长老、配偶或儿女,我们可以怎样避免分担别人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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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约翰警告人不要分担别人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