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耶稣在约翰福音6:53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耶稣的这段话是否仅指受膏的基督徒而言?
有许多年的时间,我们所作的解释是这段话仅限于指与耶稣基督一同在天上作王统治的受膏基督徒而言。然而,对约翰福音6:53所作的进一步研究显示,我们可以把这节经文应用在更广泛的方面。
在过去多年,我们根据其他采用类似措辞的经文去看耶稣的这段话。例如,“有生命在你们里面”这句话与耶稣在约翰福音5:26仅指耶和华和耶稣自己而言的话类似。然而,正如本期杂志在第11和12页所作的解释指出,我们必须根据约翰福音5:26的上下文去了解经文所说的“在自己有生命”这句话。但是,约翰福音6:53的话却是耶稣在一年之后才说的,而且他说话的场合亦截然不同。
另一个因素也影响到我们在较早之前对约翰福音6:53所作的解释,那便是耶稣论及‘吃他的肉和喝他的血’的话。这句话与基督设立主的晚餐时所说的话类似。当时基督谈及他的肉和血,并且表明那些领食代表他的肉和血的象征物(无酵饼和酒)的人会被带进新约和王国之约中。(路加福音22:14-22,28-30)然而,我们必须再次考虑到约翰福音6:53的上下文。
耶稣说出约翰福音6:53的话时距离他设立主的晚餐尚有一年的时间。当时在场聆听耶稣这番话的人绝没有想到后来耶稣设立一个周年纪念仪式以实物象征他的肉和血。反之,在约翰福音第6章,耶稣的主题或主要论点是把他自己的肉比作吗哪。可是两者之间也有若干差异。耶稣的肉(同时包括他的血)比实际的吗哪更伟大,因为他的肉是为世人的生命而赐的,目的是要使人能享永生。——约翰福音6:48-51。
因此,最近所作的进一步研究显示耶稣说约翰福音5:26和约翰福音第6章的话时,两者在时间上相距有一年之久。到耶稣设立主的晚餐时,时间又再相隔了一年。我们也更留意到约翰福音6:53的直接上下文。有鉴于此,本刊在第15至20页的文章里指出约翰福音6:53的经文可以应用在更广泛的范围上——经文所指的人把被带进新约里承受属天生命的人和有希望在地上乐园里享永生的人都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