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使徒保罗在公议会面前说“我是法利赛派的”,不是违背了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吗?
要明白保罗为什么说出了使徒行传23:6这番话,就得了解当时的背景。
保罗在耶路撒冷遭受犹太暴民袭击后,在群众面前为信仰申辩。他指出,他曾在当地的“迦玛列脚前受教育,按祖先严格的律法蒙训诲”。群众还没有听完保罗的辩词,就大起愤怒。于是,军官吩咐人护送他到军营去。保罗快要被人鞭打时,他说:“一个罗马公民还没有定罪,你们可以鞭打他吗?”(使徒行传21:27-22:29)
次日,军官把保罗解到公议会(犹太最高法庭)。保罗察觉在公议会的成员中,有撒都该派的,也有法利赛派的,就说:“各位弟兄,我是法利赛派的,是法利赛派的子孙。我现在受审判,是为了死人复活这个希望。”结果,法利赛派和撒都该派就起了纷争。“原来撒都该派向来说没有复活,没有天使,也没有灵体,法利赛派却声明这三样都有。”公议会里有几个法利赛派的成员激烈争辩说:“我们找不出这个人有什么过错。”(使徒行传23:6-10)
众所周知,保罗是个格外热心的基督徒,公议会自然不会认同他是法利赛派的。当时在场的法利赛派也不会轻易让人以他们的成员自居。因此,保罗说“我是法利赛派”,只是狭义的说法。这一点,在场的法利赛派显然是明白的。
保罗所以受审判,是因为死人复活这个希望。他清楚表明,他在这方面 跟法利赛派一模一样。他们相信死人复活,但撒都该派并不相信。在这个争论上,保罗的观点却跟法利赛派相同。
法利赛派相信的某些道理,例如相信有复活和天使,以及他们对摩西律法的某些观点,都跟保罗奉行的基督教没有抵触。(腓立比书3:5)因此,仅以这几方面来衡量,保罗可说是法利赛派,这是在场的撒都该派所明白的。保罗这样说,是利用自己的犹太背景去克服犹太最高法庭的偏见。
然而,最能显示保罗没有违背基督教信仰的证据,就是他仍然得到耶和华的悦纳。就在保罗说“我是法利赛派”的同一天晚上,耶稣对他说:“你要鼓起勇气来!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彻底作见证,也必照样在罗马作见证。”由此可见,保罗既然蒙上帝悦纳,我们就可以确定他并没有违背自己的基督教信仰。(使徒行传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