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译“不道德的性行为”。在圣经里,“淫乱”有时指实际的行为,有时有比喻的意义。在《希腊语经卷》,这个词译自希腊语“波尼阿”,指某些受上帝禁止的性行为,包括通奸、卖淫、未婚的人之间的性行为、同性恋和兽交。(太5:32;徒15:29;加5:19)用于比喻意义时,一个例子是以色列人对上帝不忠的行径。以色列这个民族本来跟耶和华缔结了夫妻一样的关系,但他们却不依靠耶和华,反而依靠其他国家来保护和拯救他们,这种行为就等同于跟这些国家淫乱。(赛54:5,6)如果他们崇拜其他国族的神,也好像跟这些神淫乱。(代上5:25及脚注)此外,在启示录,象征错误宗教的娼妓“大巴比伦”为了得到权势和财富而跟地上的列王勾结,这种行为也好像淫乱一样。(启14:8;17:2;18:3)另见“娼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