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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79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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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
● 创世记3:22表示,在天上除了耶和华之外有其他个体也对善恶具有某种特别的知识。这是真的吗?
看来除了耶和华之外,他的独生子也按照创世记的意义“知道善恶”。
亚当夏娃犯罪之后,耶和华对他们判处惩罚。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创世记3:22。
人类的始祖并非完全不知道善恶。上帝曾告诉他们,吃他所指定的树的果子是错的或恶的;在另一方面,服从上帝则是善的。(创世记2:16,17)因此,“分别善恶树”所指的‘知识’牵涉到自行决定什么是善什么是恶。T.J.康能教授评论这件事说:“由于蔑视上帝的旨意,擅自作决定和行事,人选择自行探知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不错,亚当夏娃拒绝上帝所作的决定,悍然自行订立善恶的标准。
可是既然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这句话又如何呢?
有些人认为上帝在这里使用所谓的威严的众数,正如一个属人的君王可能说,“我们不悦”,但其实却仅指他自己而言。可是,有另一个可能的解释看来在圣经里有充分的支持。
耶和华在创世记1:26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造人。”圣经表明上帝在这里是对他的独生子说话,这独生子后来降世为人成为耶稣。这个称为“道”的独生子乃是上帝的“工师”,上帝通过他创造了其他的万物。(约翰福音1:1,3;歌罗西书1:15,16;箴言8:22-31)既然创世记3:22所用的措词与此类似,这暗示耶和华再次对与他最亲近的一位,他的独生子,说话。
若是如此,这就显示“道”已经“能知道善恶”了。既然子曾长期与耶和华亲密共处,他无疑很熟悉他的天父的思想。原则和标准。耶和华深信他的爱子熟悉和忠于这些事,因此很可能赐给他若干程度的自由,容许他在处理事务方面无需每次均直接与天父磋商。因此,至这个程度,子能够和获得授权去决定是非善恶。可是他绝不会擅自设立一项与耶和华的旨意有所冲突的标准。
对亚当夏娃来说,他们知道善恶意味到违反耶和华的命令和拒绝上帝的标准。为了这缘故,他们罪有应得地被判处死刑。
在《新世界译本》和其他若干译本中,创世记3:22以破折号作为结束。这表示上帝并没有将他论及应采取什么行动的话在圣经里记录下来。反之。他的话只说到此为止,而下一节则描述他所采取的行动本身;他将亚当夏娃逐出园外。因此他们自立的善恶标准与耶和华和他爱子的标准并不同。反之,这种标准为他们带来了悲惨的结局。——耶利米书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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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真理改变人的品格守望台1979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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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真理改变人的品格
日本一个小学生时常发脾气。事实上这甚至达到他捣毁家中家俱的地步。但后来这个少年获得了一本《聆听伟大的导师》;他读过之后同意请一位耶和华见证人与他研读圣经。
不久之后,圣经的真理使这个少年的品格大为改变。他顺服父母而不再发脾气了。
随着这个少年对真理认识日深,他体会到他必须帮助别人也认识真理。因此他向耶和华祷告,求上帝赐他力量帮助他在班上一个非常喜欢与人争吵的少年。一天这个年轻的圣经学生试图制止好争吵的同学与另一位同学打架,结果他被他想帮助的同学重重击了一拳,因为这位圣经学生没有报复,好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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