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看法如何?
淫乱何以不对?
这代人看见世上发生一场“性革命”。人们鼓噪要有自由与他们所喜欢的任何人以他们所选择的任何方式发生性关系。
今日在许多地方,在婚前发生性关系的压力非常大。在若干地区,一个女子可能被人期望在婚前证明她有生育儿女的能力。在有些地方,男女以“方便”为理由未经正式结婚而同居。现在“换妻”及“集体性交”在许多地方很流行。男女同性恋也蔓延各地。
对性的不同态度使许多人感到无所适从。一个大学女生叙述她在一个约会中遇到的典型难题:“他说,何以不对?我花了约会的一半时间向他解释道德的价值。之后我问自己,何以不对?”
关于婚外的性关系,你亦纳罕“何以不对”吗?你知道圣经对这件事的看法吗?无疑没有任何人比人类的造物主耶和华上带对性的用途和正当机能知道得更清楚。上帝的道究竟怎样论及性关系呢?
耶和华上帝创造第一对“男女”。他赋予他们生殖的能力,然后吩咐他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世记1:27,28)所以圣经并没有谴责正当的性关系。这是人类繁殖后代的方法,上帝定意要人类乐于这样行。但是人类应在什么情形之下生育儿女呢?
创世记第二章指出耶和华创造了夏娃之后便“领她到那人跟前。”然后上帝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2,24)所以上帝使亚当夏娃结合;他的旨意是要使亚当夏娃和他们的后代在婚姻的安排中使用上帝赋予人的性能力。(箴言5:15-18)婚姻会成为家庭分子的经济安全及感情安全的基础。
圣经将所有婚外的性关系称为“淫乱”(包括鸡奸和同性恋)。圣经吩咐说:“你们要逃避淫行,”因为“淫乱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哥林多前书6:18;以弗所书5:5)这乃是为什么我们必须避免淫乱的最重要原因。
耶和华禁止淫乱的律法是否太苛刻和不合理呢?其实这条律法反映出上帝对人类的爱和他的智慧。怎会如此呢?原因之一是,圣经承认除了彼此相恋的双方之外,事情还牵涉到其他人。如果男女双方犯奸淫,他们的行为怎能反映出他们对其他人的爱呢?这会为双方的家门带来羞辱吗?他们的亲人会由于他们的不道德行为而大感痛心吗?
上帝对淫乱的禁令同时保护性交合所产生的儿女。孩子的安全感以及在感情上,智力上和道德上的发展大部分有赖于家庭环境的稳定。孩子,特别在幼年的时候,十分需要父母双方的影响。如果父母认为随时可以“分道扬镳”,这种夫妇关系会满足儿女的需要吗?
有些宽容淫乱的人认为使用避孕药便可以享有性关系而不用负养育儿女的责任。但是节育方法有时会失灵。非意愿的妊娠时常以堕胎为收场。你认为为了贪享淫乱一时的欢愉而冒这种危险值得吗?
避免淫乱的一个有力理由见于哥林多前书6:18:“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这是千真万确的。怎会如此呢?
淫行与一个人和配偶(如果配偶是贞洁的)发生性关系截然不同;淫行时常会使一个人受性病侵袭。在1973年初,世界健康组织警告说目前世上“性病已差不多达到流行症的程度,”“虽然治疗方法有效和诊断可靠亦无补于事。”“性病”(在英文这个名词以罗马性爱女神维纳斯为名)一词包括许多种不同的传染病,最普通的是淋病和梅毒。
性病的破坏力很厉害,尤其对女性而言,患者时常到太迟的时候才有征候出现。1972年,仅在一个国家之内便有超过十万宗子宫割除手术直接与淋病有关。性病同时会导致精神错乱,失明,脑部和肝脏受损害,不育,甚至死亡。
你想仅为了片刻的欢愉而冒这种危险吗?医学博士哈罗得·汤姆士·海曼劝人说:“务要避免杂交。你无法预知这会使你蒙受多大的忧伤,损失和痛苦。”
有些人声称性自由能为个人带来更大的快乐。这种主张对吗?作家威廉·撒斐尔指出:“未婚同居的情形显示不稳定过于独立自主,承认彼此的软弱过于表现互相尊重的力量。”一种建于“不稳定”和“软弱”之上的关系能够带来安全吗?根据你自己的经验,追求享乐而不肯负责任的人会快乐吗?
题名为“性革命:神话抑或现实”的一项研究报告解释虽然今日有更大的性自由,“证据表明人们对性的忧虑仍然持续不息。……有很大数目的人继续向精神病学家请教性难题,性罪行也陆续增加。”
“与人有染”的女子时常有严重的感情难题。一位精神病学顾问说:“有许多人自己欺哄自己。女子会自欺地以为这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但是事过之后,她会感到不支;她会觉得自己已失足坠落。”如果她们的配偶离开她们,有些人甚至会自杀。
上帝的道清楚地说:“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拉太书6:7)放纵情欲而犯奸淫对任何人均没有益处。反之淫乱已使身体,精神和感情的失常症在全世界蔓延。由此可见上帝的命令多么明智和仁爱:“要逃避淫行”!——哥林多前书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