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被复活——为什么?
“既传基督是从死里复活了,怎么在你们中间有人说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呢?”——哥林多前书15:12
1.(甲)耶稣将他的朋友拉撒路的死亡状况说成什么?(乙)按照哥林多前书15:20所说,从死亡中复苏有赖于什么?
当伯大尼城的拉撒路于公元32年死去,被埋葬在一个坟墓里,墓前摆了一块大石头的时候,他的朋友耶稣基督则远在四天的路程之外。在听到了这个坏消息之后,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耶稣怎样去叫醒他呢?在拉撒路死后的第四天,耶稣抵达他的墓前,并将拉撒路从死里复活过来。(约翰福音11:1-44)但是仅因为耶稣基督用这种口气来说话,我们并不能就学基督教国的某些教士一样将耶稣称为一个“灵魂沉睡者。”圣经确实再三地将那些将会被复活过来的死者描写为沉睡了。他们的复活或从海地司或希屋尔的死亡沉睡中苏醒过来全有赖于耶稣基督的复活。为了这个原因,哥林多前书15:20仍旧记载着说:“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所以许多人都会被复活。但是这些人是谁呢?
2,3.(甲)上帝的道给了那些在哈米吉多顿大战被处决的人什么前途的希望?(乙)论到他来到这场大战执行判决的时候,耶稣在马太福音24:36-39说了些什么话?
2 至于那些被全能的上帝毁灭了身体和性命的人,圣经则没有说他们在海地司里的死亡中沉睡,因为他们不会从他们的毁灭中苏醒过来。(马太福音10:28)故此上帝的道没有给予那些反抗上帝而在哈米吉多顿“上帝全能者大日子的争战”中被处决的人任何复活的希望。(启示录16:14,16;19:11-21)论到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到哈米吉多顿大战执行判决的时候,耶稣在他所说关于这个邪恶事物制度终结的预言中如此说:
3 “关于那日子和时辰没有人知道,天上的使者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有父知道。因为正如挪亚的日子是怎样,人子的临在也会怎样。因为犹如人在洪水之前的那些日子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入方舟的日子;他们毫不理会,直到洪水来到将他们全部冲去,人子的临在也会是这样。”——马太福音24:3,36-39,译自《新世》。
4.在洪水的时候,挪亚方舟之外的人遭受了什么?
4 在洪水的时候所有在挪亚方舟之外的人,那就是说,男人、女人、幼童、婴孩、“尼弗宁”或由忤逆的天使与人类的女子结合所生的混合后代,所有这些当时活着的人都突然地被上帝所采取的直接行动处决了,于是就此永远地被毁灭了。所以在迅速临近的哈米吉多顿大战中,所有在地上不与上帝的王国相合的人都会这样被毁灭。
5.(甲)彼得后书3:6,7表示那些死在洪水中的人将来有什么希望?(乙)当启示录20:11-13应验时,死亡会把这些人交出来吗?
5 论到挪亚的日子,彼得后书3:6,7(译自《新世》)说:“当时的世界被洪水淹没而遭受毁灭。但是借着同一的[上帝的]道,现在的天和地正为火保留着,直待审判和不敬虔的人灭亡的日子。”显然地死在那场毁灭性的洪水中的人都没有希望复活。所以当启示录20:11-13应验时,在基督统治我们的地球的一千年期间,当海,“死亡和海地司”将其中的死人交出来站在“白色的大宝座”前受审的时候,这些被毁灭的人并不会被交出来。
6.玛土撒拉有什么与别人不同之处?他有什么复活的希望?
6 挪亚有一个祖父名叫玛土撒拉。这位玛土撒拉是耶和华的先知以诺的儿子。(创世记5:21-24)按照圣经的记录所示,玛土撒拉比地上任何人活得更长。玛土撒拉的儿子,拉麦在洪水之前五年死去。由于寿数长达九百六十九岁,玛土撒拉比他的儿子拉麦死得更晚;他死于公元前2370年,就是洪水开始的一年。洪水开始于十一月,但圣经说玛土撒拉“死了”,而不是在洪水中淹毙和被这项“上帝的行动”所处死。(创世记5:25-32)所以玛土撒拉以及他之前的祖先一直到塞特,和其他在洪水降下之前死去的人都有希望从海地司或希屋尔中复活过来。但是这是否也包括了亚当夏娃和该隐在内呢?
7.为什么该隐的弟弟亚伯必定会被复活?
7 早在洪水消灭“那不敬虔的世代”之前几百年,亚当的第一个儿子该隐便死了。他“从这地受咒诅,”因为他曾为了妒忌上帝悦纳亚伯的献祭而将他敬虔的弟弟亚伯杀了。(创世记4:1-24;彼得后书2:5)亚伯必定会在上帝的弥赛亚王国治下的地球上得着一次复活,因为他是那一大群‘如同云彩的见证人’之一,这群见证人中还包括了其他诸如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摩西、参孙和大卫等证明了自己配得一次“更美的复活”的忠心人士。(希伯来书11:4至12:2)可是关于该隐我们却读到:
8,9.(甲)约翰一书3:10-12将该隐列入什么之类?(乙)在马太福音23:33-36耶稣将该隐列为与谁同类?
8 “从此就显出谁是上帝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上帝,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翰一书3:10-12。
9 由此可见该隐被列为“魔鬼的儿女”之一,既为魔鬼的儿女,该隐“是属那恶者。”所以他乃是那大蛇,撒但魔鬼的后裔之一。(创世记3:15)既是这样的人,该隐应受到他的属灵父亲魔鬼所要受的同样结局,就是被扔入象征性的“硫磺的火湖”里,永远留在“第二次的死”中。(约翰福音8:44;启示录20:10)在该隐死了几千年之后,耶稣将伪善的犹太文士和法利赛人称为“蛇类,毒蛇之种。”借此耶稣警告他们,他们会受到“矶汉那的审判,”同时他讲到他们还会继续做的杀人勾当。他又将他们流义人之血的恶行与“义人亚伯的血”相提并论。(马太福音23:33-36)既然该隐是流“义人亚伯的血”的凶手,耶稣遂由此将该隐列为与那些会受“矶汉那的审判”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同类。
10.那些变成好像该隐一般的基督徒可以有复活的希望吗?
10 所以,在一千年的审判日期间,在死亡和海地司所交出的死者当中并不会有该隐在内。(启示录20:11-13)所有沦落变成好像该隐一样的基督徒亦不会有希望从死里复活而得着一项属天的产业。——犹大书11。
亚当和夏娃有什么希望?
11.关于亚当夏娃和复活产生了一些什么问题?
11 圣经没有给予杀人的凶手该隐任何复活的希望,但是该隐的父母,我们的头一对祖先亚当和夏娃,又如何呢?这是今日一个议论纷纭的问题。亚当和夏娃应该获得一次复活吗?他们也会包括在上帝要复活死人的仁慈恩典范围之内吗?有什么东西(若有任何的话)好像一个无法挪移的铁栏一般阻止他们在上帝的王国之下被复活过来呢?既然耶稣基督“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我们的头一对祖先岂不也有权利从这项“万人的赎价”中得着一点裨益么?——提摩太前书2:5,6。
12.根据罗马书5:14,亚当与谁有相似之处?
12 在罗马书5:14基督的使徒保罗写道:“可是从亚当直到摩西,死作王统治着,甚至那些没有和亚当犯同样的罪过的人也受其统辖;亚当和以后来的那一位有相似之处。”(译自《新世》)那便是说,在地上的头一个人亚当与耶稣基督有相似之处,而当审判官耶和华上帝行将对亚当和夏娃所共同犯下的罪过宣判惩罚之前,他即已在伊甸园里预言到耶稣基督的来临。
13,14.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45,21,22怎样更进一步表明了亚当与耶稣之间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必须借着谁才能获得永生?
13 使徒保罗在他所写关于复活问题的一段精辟无比的话中更进一步地指出了亚当与耶稣基督之间的相似处。他说:“经上也是这样写着:‘头一个人亚当成了一个活的生物。’最后的亚当则成了一个赐生命的灵。因为既然死亡是通过一个人而来的,死者的复活也是通过一个人而来。因为正如由于亚当所有的人都在垂死中,同样地由于基督所有的人都会复生。”——哥林多前书15:45,21,22,译自《新世》。
14 所以正如我们所有的人类都必须倚靠头一个人亚当才能获得我们今日所享有的地上生命,同样地现在所有我们这些正在死亡中的人类亦必须每一个人都倚靠耶稣基督,“最后的亚当”才能得生命。地上再也不会再有另一个像亚当一样的人;所以我们若盼望在地上获得永远的生命,我们便必须通过这位“最后的亚当”,耶稣基督才能获得。
15.在儿子的身份方面,亚当与耶稣怎样彼此相似?
15 当他在地上时,也像以前在天上的时候一样,耶稣基督都是上帝的一个儿子。而与他有相似之处的亚当在起初的时候也是一个“上帝的儿子,”不过是一个属地的儿子。在将耶稣基督的属地世系从大卫王经族长亚伯拉罕和先知挪亚一直追溯而上时,路加福音3:24-28所载的家谱在最后结束时说:“以挪士是塞特的儿子,塞特是亚当的儿子,亚当是上帝的儿子。”好像耶稣基督一样,亚当在差不多六千年前也是被造成为上帝的一个完美的儿子。
16,17.上帝如何给了亚当一个妻子?上帝向他们说明他对他们的旨意是什么?
16 为了要给亚当一个适合的地上伴侣,耶和华上帝从亚当的体内取出一条肋骨,用其为基础而为亚当造了一个妻子。所以由此造成的女人夏娃乃是亚当的骨中之骨和肉中之肉。事实上正如耶稣基督在论到其他的人类夫妇时所说,亚当和夏娃并不是两个人而是“一体。”(创世记2:7-23;马太福音19:4-6)然后他们的创造主天父上帝向他们宣告他对他们所订的旨意,正如我们可以在创世记1:28读到:
17 “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18.按照上帝的旨意,什么将会由亚当夏娃传播给整个人类世界?
18 所以一个人类的世界将会由此而产生。公义和完美的人类而非罪恶与缺陷将会从这第一对男女传给整个人类。他们若没有犯罪,那末罪的惩罚死亡也就不会进入世界而散布到他们所有的子孙身上。当亚当还是单独一个人在伊甸园里的时候,上帝就警告过他:“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19.亚当若犯忤逆的罪会得着什么惩罚?他若犯罪,会是由于无知吗?
19 这是一件不容忽视的事实。上帝并没有告诉亚当说,如果亚当违背了上帝的这道命令而死去,他并不必担忧,因为他的天父上帝会为他预备一项赎价,要将他从死里复活过来给他另一个机会可以在地上伊甸园中获得永生。假若上帝曾把这样的希望给亚当的话便会怎样呢?那末,这便等于鼓励亚当在受诱惑时去犯罪了。这会削弱了上帝说他若犯罪违背上帝便必会遭受死亡之惩罚这项警告的力量。与这件事实一致地,圣经表明了亚当若犯罪便只有死而没有任何从死亡中得释的希望。他的罪是无可宽恕的。他所犯的罪并不是一种由于无知而犯的罪。
20.为什么亚当应算为有罪?这种罪的公正惩罚会是什么?
20 在罗马书5:13使徒保罗写道:“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可是在伊甸园的时候至尊的立法者却订下了一条清楚明白的律法。故此亚当若违犯了那条律法,他便成为了一个罪人。他必定会被算为有罪而由此公正地受到惩罚,就是永远的死亡,返回到他所出自的尘土而不复存在。
21.(甲)摆在亚当之前有两个什么可能性?(乙)亚当和夏娃若犯了罪便可能遭受那一种死亡?
21 所以摆在亚当面前的有两个可能性,一个是在地上享永生,另一个则是归回尘土永远的死亡。(创世记3:19;2:7)再者,亚当和夏娃若在未生育任何儿女之前便犯了罪,上帝并没有应许他们说他们不会被立即处死而是会被容许活到有足够的时间生儿育女,从而使人类的家庭得以有一个开始。因此亚当夏娃因犯罪而招致的死亡甚至很可能是一项无子女的死亡,因为上帝没有答应让他们在监狱里多活九个月或更长的时间直到他们在死亡的惩罚之下产生了儿女为止。
22.亚当曾计划要犯罪吗?亚当怎么会犯了罪,而且是故意如此行呢?
22 亚当并没有计划要犯罪。圣经说明了这一点。诱使亚当去犯罪的乃是那大诱惑者,是在隐形的天上一个堕落了的天使。首先他以欺骗的手段引诱亚当的妻子夏娃犯罪。然后借着如今有罪的夏娃,这位诱惑者再引诱亚当去犯罪,与他的妻子夏娃一起陷入罪中和赞同她的罪。当亚当站在至尊的审判官面前为他的罪答辩时,他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世记3:12)按照着上帝的形象造成的亚当有足够的聪明才智知道他已违犯了上帝明白订下的律法。他是故意的。
23.根据提摩太前书2:13,14,为什么亚当理应公正地被判处永远的死亡?
23 使徒保罗证实了亚当的罪是故意的,他写道:“亚当是先受造的,然后才轮到夏娃。而且亚当并没有受骗;女人却完全被骗倒而陷在过犯中。”(提摩太前书2:13,14,译自《新世》)因此亚当公正地应被判处死亡,永远没有任何复活希望的死亡。
24.按照创世记3:17-19的记载,上帝宣判亚当会受什么惩罚?这给了他任何复活的希望吗?
24 当至尊的审判官上帝宣判亚当的罪时,他并没有以一个复活的希望来减轻刑罚,反之他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3:17-19。
25.上帝在创世记3:15对蛇所说的话给了亚当任何希望吗?
25 上帝对蛇所说的话的意义,亚当并不了解而且一直也没有了解过。看来上帝当时只是单独对蛇说:“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世记3:15)既不了解这个预言,亚当除了期待永远的死亡之外别无其他的盼望。
26.(甲)上帝怎样为亚当夏娃预备衣服?这件事有一个象征性的意义吗?(乙)上帝为什么把亚当赶出伊甸乐园之外?
26 犯了罪的亚当和夏娃如今为自己赤身露体地站在上帝面前和彼此相对而感到羞耻。所以在创世记3:21所记述的事乃是上帝所作的一项怜悯行动:“耶和华上帝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这种更牢固的衣裳代替了原先他们用无花果树叶编制成不太耐穿的衣服。我们不必将上帝用某些动物(鹿、熊、山羊、绵羊或其他较大的动物)的皮为他们作衣服这件事予以一种象征性的意义,仿佛上帝当时正预示他会用一个赎罪的祭物(这个祭物的血会流出来)去蔽盖他们故意所犯的罪一般。上帝只不过在把他们赶出伊甸乐园而离开“生命树”之前给他们一些较适宜的衣服而已。上帝之所以将亚当赶出园外是“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创世记3:22,23)所以显然上帝将亚当和夏娃赶出去是为了要他们“永远”死去。
27.(甲)有什么经文表明亚当死时罪得赦免吗?(乙)在他死去的时候海地司或希屋尔才产生吗?
27 在伊甸园里,亚当有没有悔改而祈求上帝赦免他自己和他妻子的罪呢?若没有,上帝有什么理由要借着用兽皮给亚当做衣服以预表一项赎罪的祭物呢?圣经从没有暗示过亚当曾悔改而祈求上帝怜恤他自己和他的妻子,也没有表示他甚至对上帝应许将来要伤蛇头的女人的后裔怀具信心。在创世记3:20告诉了我们“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之后,圣经没有记载亚当此后说了些什么话或有何感想,只提到他将他的一个儿子起名为塞特。在亚当历史的记载中,它只是说:“亚当共活了九百三十岁就死了。”(创世记5:1-5)既然没有其他的圣经记载有相反的说法,亚当至死仍是一个故意犯罪的人。在他死去的时候,希屋尔或海地司(死去人类在尘土中坟墓的统称)业已存在,但是它有没有接纳亚当呢?
28.(甲)希屋尔或海地司从什么时间即已存在?(乙)那时候亚当有没有讲出好像后来雅各在创世记37:35所说的话?
28 希屋尔或海地司至迟在亚当死前八百零一年便已存在,因为亚当的儿子塞特是在亚当一百三十岁时生的,而夏娃则是在亚伯被他的哥哥杀害了之后不久便受孕怀了塞特。(创世记4:1-11,25,26;5:4)除非在亚伯受难之前便已有人曾因各种不同的原因死去,希屋尔或海地司便是从亚伯死亡的时候起开始存在的。亚伯死去时是一个忠心崇拜耶和华上帝的见证人,同时圣经应许了他会从死里复活过来。(希伯来书11:4至12:3,24)不过圣经里没有记载说在亚伯死去和被埋葬时,他的父亲亚当曾像族长雅各在他的爱子约瑟失踪时一样哀叹说:“我必悲哀着下阴间[希屋尔;《七十人译本》,海地司]到我儿子那里。”(创世记37:35)不错,当公义的亚伯被杀害时,他下到希屋尔(海地司)里,可是他的父亲亚当在八百年后却没有下到那里和他一起,因为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都到了由矶汉那所象征的完全毁灭中。
29.有些人可能会凭着夏娃在创世记4:1所说的话提出什么异议?但是为什么那句话是很适当的?
29 有的人可能会对夏娃之遭受毁灭提出异议,声称夏娃曾说过一些话似乎表示上帝曾赞许帮助她。例如当她生了第一个儿子时,她曾提到上帝的名字和帮助。创世记4:1说:“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但是鉴于上帝判她的罪时所说的话:“我[耶和华]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夏娃说这样的话乃是适当的。(创世记3:16)耶和华并没有以那些话来祝福夏娃;而夏娃之能够产生她的第一个儿子和其他后来的儿女当然并不是靠着她自己由进化过程而得来的能力。
30.与夏娃当时的话一致的,耶和华容许了什么事?他在夏娃身上应验了什么?
30 同时,假若上帝当时立刻便将亚当和夏娃处死,而不是让他们经过许多年才逐渐衰老死去并让夏娃在这些年间怀孕生子的话,夏娃便当然甚至连头一个儿子该隐也生不出来。再者,假若夏娃在生该隐和为该隐取名时所说的话泄露出她怀有自认为是上帝对蛇所提到的那个女人的念头,她便大错特错了。(创世记3:15)上帝只不过在夏娃身上应验了他对夏娃所作的判决,那便是说,加增了她怀孕的痛苦。
31.按照夏娃在创世记4:25所说的话看来,当时上帝是否正以她为他的头一位女先知?提摩太前书2:12-14怎样影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31 至于夏娃在亚伯死后所说的话,我们在创世记4:25读到:“亚当又与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说:‘上帝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既然她是一个在死的刑罚之下的罪人,而且又是一个易受欺骗的女人,耶和华上帝甚不可能任用夏娃来作他的头一位女先知;正如使徒保罗在提摩太前书2:12-14(译自《新世》)说:“我不准女人教训或管辖男人,反之必须沉静。因为亚当是先受造的,然后才轮到夏娃。而且亚当[男人]并没有受骗,女人[夏娃]却完全被骗到而陷在过犯中。”当夏娃吃禁果的时候,她便摒弃了上帝的第一位先知亚当。
32,33.(甲)既然全人类的世系均出自塞特,这是否证明了夏娃所说关于他的话乃是上帝所感示的预言?(乙)夏娃单独为塞特起名吗?她的话表示她在将来会得救吗?
32 固然人类代代相传的世系是出自塞特而非亚伯;但是那并不能证明夏娃在塞特诞生和命名时所说的话乃是她以上帝之女先知身份说出来的一项受感示的预言。由于蒙上帝容许活得长久一点而在一百三十岁时仍未丧失她的生殖能力,夏娃可以适当地将她孕育塞特的功劳归给上帝,特别是鉴于上帝判她罪时所说的话,她更可以如此行。——创世记3:16。
33 故此夏娃可以很适当地将在亚伯被杀后不久即诞生的男孩当作代替亚伯的一个儿子,并且因此将他命名为塞特;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设立;安置;委派。”同时我们也必须记得创世记5:3说:“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象样式和自己相似,[亚当]就给他起名叫塞特。”所以夏娃在为塞特起名时所说的话并不能被用来作为一个绝对的证据而争辩说夏娃曾以一位女先知的身份发言,因此表明她将来可以凭着上帝的恩典得救而非遭受毁灭。
34.(甲)至于夏娃是否因为“完全被骗倒”便得蒙赦免,提摩太前书2:14表明什么?(乙)但是保罗接着在提摩太前书2:14,15所说的话引起了什么问题?
34 固然,如使徒保罗所说,夏娃当时在伊甸园中“完全被[蛇]骗倒,”但这并不能为她脱罪,因为保罗接下去又说夏娃“陷在过犯中。”她仍然是一个违犯上帝律法的犯法者,而她对蛇所说的话证明了她清楚地知道这条律法。(提摩太前书2:14;创世记3:1-3)但是保罗接着说的话又如何呢?这些话岂不是证明了如果夏娃的丈夫亚当不能得救的话,至少夏娃仍可以得救么?保罗说:“女人却完全被骗倒而陷在过犯中。可是如果她们继续持守信心、爱心、圣洁和健全的头脑,她就可以借着生育儿女而得保安全。”(提摩太前书2:14,15,译自《新世》)可是在此,当保罗说:“她就可以借着生育儿女而得保安全”时,保罗的意思并不是指夏娃而言。为什么不是呢?
35.保罗所用的代名词“她”为什么并不是指夏娃而言?
35 在此之前保罗刚讨论过在基督徒小组里妇女的地位。所以只是在这件事上,他提到了夏娃,借此说明他为什么不准许一个女人在小组里教训。保罗说:“女人要全心顺服地静静学习。我不准女人教训或管辖男人,反之必须沉静。”因此在将夏娃用来说明他为什么不准女人在小组里教训人的理由之后,保罗又回到受限制的“女人”或妇女之辈身上而说“借着生育儿女,”借著作母亲,而不是在小组里教导人,她可以在灵性上得保安全。
36,37.什么现代的圣经译本表明了提摩太前书2:15的话并不是指夏娃而言?
36 与以上所说的一致地,我们注意到下面几部现代圣经译本对提摩太前书2:15的译法:《美国译本》将这节译为:“但是如果她们继续有信心和继续是仁爱圣洁的,又是有见识的,她们就会借著作母亲而得救。”由摩伐博士所译的《圣经新译本》则将其译为:“可是,妇女将会借着生育儿女而获得安全,如果她们继续是忠心、仁爱、圣洁而又不矜持的。”
37 《圣经修订标准译本》说:“然而妇女会借着生育儿女而得救,如果她继续谦逊地保持信心、仁爱和圣洁。”由蓝沙所译的《译自古代东方手抄本之圣经》则说:“虽然如此,她的子孙若继续有信心,并且保持圣洁和贞节,她便会通过他们而活着。”由威廉士所译的《新约一部通俗语言译本》说:“但是妇女会借著作母亲而得救,如果她们继续生活在信心、仁爱和混合着良好见识的纯洁中。”由查理士·金斯理·威廉斯译的《浅白英语新约》则说:“但是妇女会由生育儿女而得救,如果她继续谦逊地保持信心、仁爱和圣洁。”——提摩太前书2:15。
赎价适用于他们吗?
38.由提摩太前书2:5,6产生了什么关于亚当和夏娃的问题?
38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以上所讨论的经文虽曾被人用来为夏娃辩护而凭此说她可以在上帝的王国下获得救恩,但却没有给我们任何肯定的证据表明夏娃有另一个机会获得永生。故此任何试图为夏娃辩护的论据亦不能使亚当得益。可是,亚当和夏娃岂不会从主耶稣基督的赎价牺牲得益么?在提摩太前书2:5,6(译自《新世》),使徒保罗说:“基督耶稣,他交出自己作为所有人的一项相当的赎价。”那末,保罗后来在第13和14节所讲到的亚当夏娃岂不也理应公平地有权利分享那项“相当的赎价”么?许多人都争辩说他们应该有。
39,40.(甲)赎价是什么?关于赎价耶稣在马太福音20:28说了些什么话?(乙)耶稣对于上帝通过摩西所赐的关于赎价的什么律法十分熟悉?
39 赎价是一件有价值的东西,交给或付给一个人或一个组织,目的为了要将受该人或该组织所奴役,管辖或拥有的东西释放出来。至于主耶稣基督,当他自我牺牲而死亡时,他付出了一项“相当的赎价,”这意思就是说,所交出的有价值之物正好相当于被把持住而有待释放,解放或赎回的东西。根据马太福音20:28(译自《新世》)耶稣说:“人子来不是要被人服事,乃是要服事别人,并舍出他的性命作为换取多人的赎价。”耶稣十分熟悉上帝通过他的中保摩西而交给以色列国的律法,那便是:
40 “若有[致命的意外发生]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牛[未被看守]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不遵从警告的]牛主也必治死。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出埃及记21:23-30。
41.上帝的儿子必须做什么才能有资格献出一项“相当的赎价”?
41 为了要为人类预备一项“相当的赎价,”上帝在天上的儿子必须要成为一个与当初在伊甸园中完美的亚当完全一样或相当的完美男子。为了这样做,他借着一个犹太处女马利亚诞生为一个男婴,耶和华上帝仍旧是他的父亲。这样他遂神奇地诞生为一个完美无罪的人;而从亚当来的罪亦没有传给他。当他满了三十岁到施洗约翰那里受了水浸礼以象征他献身遵行上帝的旨意的时候,在属人的方面说来耶稣遂完全相等于在伊甸园中完美无罪的亚当。故此他才有资格将他属人的生命或性命献出来作为一项“相当的赎价”而将人类从罪孽及其死亡的惩罚之下释放出来。
42.亚当和夏娃的许多后代会从耶稣“相当的赎价”得益吗?这项赎价岂不会首先应用在亚当身上,然后再应用在夏娃身上吗?
42 圣经清楚地说明了亚当和夏娃的许多后代将会从耶稣基督这项“相当的赎价”得着裨益,并会从希屋尔或海地司中复活过来得到一次机会在乐园般的地球上获得完美的属人生命。但是亚当和夏娃又如何呢?既然耶稣属人的身体和性命与伊甸园中完美亚当的身体和性命完全相等,那末耶稣所付出的“相当的赎价”岂不会首先应用在亚当自己身上,其次再应用在亚当的妻子夏娃身上么?并不一定如此!
43,44.(甲)以色列境内的逃城是为谁的利益而设立的?在什么方面说未是如此?(乙)在民数记35:18-21,30-32,这律法对故意杀人者规定要如何?
43 且举例来说明:在耶和华通过先知摩西赐给以色列国的律法中,他在以色列全国各处地点适中或方便的地方设置了六个“逃城”。这些城是为一些在意外中失手杀人的人所预备的。意外杀人者若比报血仇者先逃入最方便的逃城里并留在里面一直到当时作耶和华大祭司的利未人死去为止的话,他就可以逃过死亡的惩罚。(民数记35:9-29)但是一个蓄意或故意杀人的凶手刺客又怎么样呢?关于这一点,上帝所订的逃城律法说:
44 “故杀人的必被治死。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杀人的。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那逃到逃城的[意外杀人者],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民数记35:18-21,30-32。
45.我们对耶和华拒绝接受一个故意杀人者的赎价这件事应有什么看法?
45 一切生命的赐予者耶和华上帝在其权利和公正的范围之内可以拒绝接受一项为故意杀人者所付出的赎价并拒绝让他在犹太大祭司的荫庇之下继续活下去。
46,47.(甲)关于亚当需负主要责任这件事,罗马书5:12-14和提摩太前书2:14说什么?(乙)除了被判罪之外,亚当由于他的罪还可能杀死了什么?
46 在上帝对待亚当和夏娃的事例上也是如此。论到亚当乃是主要应负责这件事的一位,罗马书5:12-14(译自《新世》)说:“由一人罪入了世界,死又从罪而来,这样死就散布到所有的人身上,因为他们都犯了罪。……可是从亚当直到摩西,死作王统治着,甚至那些没有和亚当犯同样的罪过的人也受其统辖。”
47 由于亚当,罪和其惩罚死亡进入了人的世界。因此他所有的后代所受的罪孽和死亡以及由于这件事而加诸于他的创造主耶和华上帝圣名上的一切羞辱均应由亚当负责。亚当并不是意外不小心才做出了这样的事;“亚当并没有受骗。”(提摩太前书2:14,《新世》)他明知道他在违犯上帝所订不可吃善恶树上果子的这条律法。他知道他所采取的途径会招致上帝将他处死的结果,而且他还可能预料他会在当天廿四小时之内,在他有机会成为父亲之前,便被处死。这样他遂可能将他所有的后代得生命的机会,或甚至连生出来的机会均一并扼杀。当亚当凭着上帝的恩典而产生他的后代时,他从一开始便使他们陷于罪孽和死亡的惩罚中而没有生命的权利。
48.(甲)关于上帝拒绝接受任何为亚当所付出的赎价,我们可以说些什么?(乙)在这方面亚当和夏娃的后代又如何?
48 因为亚当不顾上帝明白的警告,故意地将死亡加诸于他所有子孙的身上,他乃是一个故意的杀人者,而夏娃则在这项故意的过犯中与他同谋共犯。所以与他后来为以色列人所订的“逃城”律法一致地,耶和华会拒绝接受任何为亚当和夏娃所付出的赎价,不容许他们来到他的大祭司耶稣基督的荫庇之下。但是至于由他们产生出来的人类家庭,上帝则可以公正地接受他的大祭司耶稣基督为他们所献上的赎价牺牲,因为他们招致死亡的罪只不过是意外的,不是他们自己故意去犯的而是由于从亚当遗传而来的。
49.赎价的裨益和亚当的儿子该隐又如何?
49 至于亚当的第一个儿子该隐,上帝公正地不让该隐获得基督赎价牺牲的裨益,因为耶和华上帝曾直接地警告过该隐,而他却恶意地谋害了他那敬畏上帝的弟弟亚伯。以该隐和他的父母亚当夏娃而论,我们可以合理地预料他们不会从死里复活。
[第552页的图片]
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