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拯救人类的世界
“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救。”——马太福音26:28。
1.“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这句话最先是谁说的?
“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这句话是由谁首先说的呢?不是公元前第五世纪的希腊哲学家和医生,被《大英百科全书》誉为“医药之父”的希波克拉底。也不是公元第七世纪的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虽然他对于饮食的问题曾有所论述。a亦不是公元前十六世纪的希伯来先知摩西。反之,说这话的乃是生命的赐予者本身;他便是创造人类的血及将生命放在血中的造物主。他在希波克拉底于哥斯岛出生之前一千多年即已说出以上的话了。
2,3.为什么他可以很适当地说出这句话?他吩咐谁将这话写下来?
2 创造人类身体中这种红色的生命之流的造物主说出这句在科学上十分正确的话是多么适当!先知摩西只是当上帝于公元前1512年在亚拉伯的西乃旷野对他发言时将这句话写下来而已。在摩西所写的第三本书利未记中,圣经的记录说:
3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未记17:1,2,11。
4.在多久以前人们即已看出血含有维持生命的作用?他们所作的什么事可以表明这点?上帝有留意到这件事吗?
4 上帝说生命是在人体的这种重要液体中,谁能够反驳他的话呢?没有人能够。由于这缘故,正如医学已经能够证明,这种宝贵的液体通常每廿三秒钟便在我们的身体里循环一次将维持生命所需的各种养料带给身体的各体素。人类从很早的时候即已看出我们的动脉、静脉和微血管中这种液体具有维持生命的作用,因为我们获悉“输血的历史远溯至古代埃及人的日子。”当先知摩西在公元前1513年将他的百姓从埃及带领出来时,这件事若已在埃及流行,它无疑没有逃过摩西的上帝的注意。很合理地,当上帝将关于血和血的正当处理方法的律法向摩西的百姓颁布时,他心中也想到埃及人的这种陋习。——《美国百科全书》第四卷第113页,1929年版。
5,6.(甲)亚伯被害的记载怎样表明血与生命的关系?(乙)这种与宗教有关的罪行曾由谁推翻了许多次?圣经的最后一本书怎样表明这件事实?
5 圣经的执笔者,从第一个(摩西)直至最后一个(使徒约翰),对于血所具有的予人生命和维持生命的作用在这件事上所担任的角色均认识得很清楚。由于这缘故,圣经将非法地夺去别人的血称为流别人的血,因为生命便是在血里。且以敬畏上帝的亚伯被他那嫉妒的长兄该隐所杀一事为例。当指出该隐是杀人犯时,上帝对企图掩饰自己的罪行的该隐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创世记4:10)这项因对宗教或崇拜上帝的正当方式发生争执而发生的罪行曾被使徒约翰称之为大巴比伦的伪宗教世界帝国重演了千百万次。圣经的最后一本书将这个历史悠久的伪宗教世界帝国在奉宗教之名草菅人命方面所负的罪责很清楚地表明出来;它将这个宗教帝国比作一个淫妇,说:
6 “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先知和圣徒、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都在这城里看见了。”——启示录17:1-6;18:24。
7.为什么我们可以说大巴比伦是吃人的?她所牺牲的人命引起了什么问题?
7 以上预言性的图画将大巴比伦这个象征性的女人形容为一个嗜吃人肉的淫妇,因为它说这个女人“喝醉了”人血。可是世上属于大巴比伦的宗教却声称它的目的是要永远拯救人类。上帝的道对于食人的大巴比伦所作的形容是否有点过火呢?绝不是,因为我们可以忠实地想一想它奉宗教之名牺牲了多少人命。甚至狂妄到将上帝的名加于这种杀人的罪行之上。因此我们可以问,上帝是否永远不会为这一切流血与宗教算账呢?
8.(甲)由于血与生命的关系,按理说来人血可以怎样被拨作有益的用途?(乙)关于医药界,路加提出什么警告?
8 在圣经里以及世界上,血均被视为与生命有关和用来代表生命。因为具有这种品质和价值,甚至在上帝的眼中人血亦可以合理地被用来将生命授予别人,不错,甚至授予全世界。但是这件事会怎样成就呢?谁会用这种方法如此行呢?在今日许多人看来,希波克拉底的跟从者,作了所谓“行义者誓约”(the Hippocratic Oath)b的医生们,便是如此行的人;他们会采用各种现代的技术,甚至将“生命液”直接射进病人体内。对受过现代技术训练的医生们所怀的这种信赖使人将圣经的警告置若罔闻。这项警告见诸十九世纪事前所发生的一个事例中;被基督的使徒保罗称为“亲爱的医生”的圣经执笔者路加曾引述这件事。(歌罗西书4:14)路加提及“有一个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没有一人能医好她。”——路加福音8:43-48。
9.关于这同一件事,马可怎样说?
9 路加的朋友马可对这件事作了比较详细的报导,说:“有一个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好些医生手里受了许多的苦,又花尽了她所有的,一点也不见好,病势反倒更重了。”但是马可和路加医生告诉我们这个绝望的女人仅是碰一碰伟大的医师耶稣基督的外袍便神奇地不药而愈了。马可说:“她血漏的源头立刻干了,她便觉得身上的灾病好了。”——马可福音5:25-34。
“救命的医生”
10.英国医药协会在1965年所发表的声称怎样表明它将上帝对血所作的规定视为致命的?
10 可是,今日的报章却将上帝对血所订的律法视为致命的规定,将现代的医师则称为“救命的医生。”伦敦(英国)的《每日先驱报》在1965年二月廿六日论及英国医药协会说:“社会说医生负有挽救病人性命的‘最高责任。’任何医生若因为不顾父母的愿望施行手术试图挽救一条生命,以致面对诉讼的威胁,他均可以期望获得社会的支持。”
11.许多医生怎样将上帝的律法与现代的医学比较?进化论学家对血的见解如何?
11 既被誉为救生者,同时对于自己在拯救别人目前的生命方面所担任的角色感觉洋洋自得,大部分的医生遂以为现代医学的进展已使上帝在圣经中所订的律法成为过时而不合科学了,同时由于年代久远而在今日不再有效。“请留意,”他们说,“圣经是在一千九百年前写成的。所以写圣经的人对于医学知道些什么呢?他们怎能和我们今日的知识,和我们利用工艺和医药挽救人命的技巧相比呢?”他们若是进化论的信徒的话,他们更否认圣经的创造论而故意接纳进化的理论;他们对上帝的律法毫不尊重而另外自立一套医德。在他们看来血是进化而成的;它并不是人类的创造主所造的。
12.对于血,另有些人怀着什么见解?他们所得的结论是以什么为根据的?
12 可是,自由的人有权持有自己的见解及将其表达出来。有些人认为血绝不是自然、盲目、没有头脑而纯凭机遇的进化作用的产品,反之乃是一位全能的上帝所造的一项无与伦比的杰作。他们的见解其实是非常合逻辑的一个结论,是以无可置辩的事实为根据的。我们想起在纽约市立医院历任要职多年的汤逊医生(William Hanna Thomson,M.D.)在血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未爆发之前所写的一篇文章。在这篇由纽约《时报》发表的文章中,汤逊医生说:
13,14.(甲)关于血液中的血红素的什么事实表明它的一个分子是否可能碰巧产生?(乙)血红素的复杂结构与什么比较便相形见拙了?关于生命起源的难题,现代科学发现什么?
13 “地上一切有红血的动物均须在血球中具有一种称为血红素的物质才能生存。一个血红素的分子必须含有以下数目的不同原子:氢原子,1130;碳原子,712;氮原子,214;氧原子,245;硫原子,2;铁原子,1,共计2,304个原子。再者,如果缺少了与其他原子具有特殊关系的一个铁原子,动物就不能吸收氧气或排出碳酸了;换言之,它就不能呼吸。我有一次问一位著名的生理化学家(他本身具有德国血统而在德国受教育)血红素分子中的那些原子怎可能是碰巧聚合在一起的。他简单地回答说:‘没有可能。’
14 “但是血红素的复杂与化学家在研究免疫性的机能时所发现的化学物质比较之下便相形见绌了。……现代科学发现对生命的起源研究愈深,这个难题便愈无法测度。”——《守望台》(英文)1911年七月一日刊第198,199页。
15.主张血由进化而成的理论怎样被推翻?
15 血的性质和构造,以及它含有生命这件奇妙的事实,证明它绝不可能是没有生命、没有思想和没有目的的进化过程的产品。血的这些特性无可质疑地表明必定有一位活的、聪慧的、富于建设性而有目的的上帝——人类的造物主——将其创造出来。
16.(甲)关于红血球的什么事实证明必须有一位创造者?(上帝在多久以前即已谈及血?至什么程度?)
16 请仅是想想红血球的形状和机能。唯有一个高度的数学头脑才能将它们设计出来。因此在普通人的血管里所含的三十兆红血球中,每一个都是一项无法驳倒的证据,证明的确有一位创造人类的造物主存在。他对于这种红色的生命之液的重大需要、性质和目的知道得比最进步的医生更清楚。事实上,在芝加哥大学的一位医学教授于1918年首次运用贮存的血施行输血手术之前五千八百多年,上帝已对第一个诞生的人类该隐(在他暗中将他的弟弟亚伯杀死之后)谈及血了。(创世记4:10,11)自此之后上帝曾多次论及血的问题。事实上,在他那包括六十六本书和1,189章的圣经中,从创世记到启示录血总共被提及过447次(根据英文《钦定本》)。c
17.(甲)正如耶稣基督的事迹表明,谁必定是宇宙最伟大的医师?(乙)他今日如何向我们权威性地发言?
17 既然上帝使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有能力施行各种治病的奇迹,不是借着药物或外科手术而是立即地止住长期的血漏,使盲者复明,聋哑者能听能言,跛者能行,患麻风者痊愈,甚至使死者复活而复修损害的头脑,造物主上帝无疑是最伟大的医师。他对于人体与其构造,以及怎样使其恢复健康与活力,所知比今日受过最高教育的医生更多。对这个问题他乃是万无谬误的最高权威。我们应该让他发言!我们应该听取他的意见!当他发言时,我们大家都可以受教和得益。他现在正通过他感示人写下的始终如一的道向我们发言。这本书怎样说呢?
18.为什么在伊甸园里上帝不需指定禁止人吃血的律法?
18 人类必须进食才能活下去。那末,造物主上帝授权给人类吃动物的肉已有多久呢?并不是从第一个人类被造时开始而是始于距今4,336年之前。在一点乐园里上帝仅授权给第一对完美的男女吃果子、坚果和地上的蔬菜植物为生。(创世记1:29,30)因此当时上帝无需下令禁止人吃动物的血。
19.(甲)当上帝将亚当从园中逐出时,他有授权给人吃血吗?(乙)什么表明亚伯有没有喝祭牲的血?
19 甚至当上帝因人吃了禁果忤逆得罪他而将人逐出伊甸园之后,上帝亦没有说从今以后人可以吃动物的肉。当时上帝对人说:“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不是借着进化的作用从某种低等动物]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3:18,19)若干年后,当亚当的次子亚伯以羊为祭物献给上帝时,他将这些祭牲的血流出来,但亚伯却没有喝他们的血。因此上帝接纳了他的祭物。——创世记4:3-11。
上帝禁止人吃血的律法
20.当挪亚从方舟出来时,他立即怎样行?
20 一千五百多年之后,在敬畏上帝的挪亚和他三个已婚的儿子的日子,洪水降临了。至少有一百八十日的时间,地球和其上的山岭完全被洪水所淹没。(创世记7:11至8:5)几个月之后,当渡过洪水的八个人从不透水的方舟中出来时,挪亚立即从所有洁净的鸟兽中选出一些作祭物献给耶和华上帝。但是挪亚和他的家人绝没有喝这些祭牲的血,甚至连他们的肉也没有吃。
21.上帝在当时对挪亚指定和颁布了什么律法?
21 上帝对此颇感喜悦。他祝福他们,并吩咐他们在地上繁殖以遍布整个地球。然后,像在伊甸园中对亚当夏娃所为一般,上帝为未来人类的大家庭,包括今日的我们在内,订立了一条关于食物的律法。他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唯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创世记8:18至9:5)在此之后虹首次出现,同时上帝立了一个永约应诺永不再将一场全球性的洪水降于人类之上。——创世记9:8-17。
22.(甲)由此我们怎样可以清楚地看出上帝禁人吃血的律法并不是通过摩西的律法而生效的?(乙)为什么甚至自公年33年以来,上帝禁人吃血的律法对我们所有的人仍然有效?
22 当时并没有希伯来人、以色列人或犹太人,也没有割礼这回事。当时只有人类家庭中闪、雅弗、含三大派系的祖先在场。那时在公元前2369年的时候,活在耶和华上帝通过先知摩西将包括十诫的律法赐给以色列人之前八百五十六年。因此上帝禁止人将动物的血吸进我们自己身体里的律法并不是通过他在公元前1513年借摩西赐下的律法而产生的。由此我们可以确知,上帝在这件重要事项上所订的律法在以往和现今均非仅限于对希伯来人、以色列人或犹太人有效。当上帝在公元33年将摩西的律法钉在耶稣基督的受苦柱上而将其作废时,禁人吃血的律法并没有随之过去或失效。(歌罗西书2:13,14;以弗所书2:13-15)上帝在挪亚的日子颁布的律法仍然对全人类均适用;这有如人类仍然继续吃鸟兽的肉及人类未能重返伊甸园恢复素食一般确定。——创世记1:29,30;2:15-17。
23,24.(甲)门徒雅各所作的什么提议表明使徒时代的基督徒仍然坚守上帝对挪亚所颁布的律法?(乙)这项法令的措辞怎样表明圣灵所担任的角色?
23 不错,基督徒和犹太人,非基督徒和非犹太人,都同样地出于上帝在洪水之后对我们的共同祖先挪亚所颁布的食物律法之下。公元第一世纪的基督使徒都承认这件事实,并且坚持要遵守它。在摩西的律法比喻地说来被钉于耶稣的受苦柱上,从而已获得应验而作废之后十六年,基督的门徒雅各向使徒和其他长老所组成的耶路撒冷会议提议他们写一封信给非犹太籍的基督徒,吩咐后者要“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的提议并非仅是门徒雅各的主意,反之血也是上帝的圣灵的指示。对非犹太籍的基督徒所发出的这项正式法令的措辞充分地强调这件严肃的事实。它说:
24 “使徒和作长老的弟兄们问好……外邦众弟兄的安,……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唯有这件事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使徒行传15:19-29。
25.(甲)历史表明真正的基督徒遵守耶路撒冷的法令已有多久?(乙)为什么今日耶和华见证人仍然遵守这项法令?
25 若干年后,在使徒保罗作完第三次海外传道旅行之后,门徒雅各对他提及耶路撒冷会议所颁布的上述法令仍然对非犹太籍的基督徒有效。(使徒行传21:18-26)根据第一至第三世纪的早期宗教作家透露,受上帝感示的这项禁止将血吸进体内的法令在公布之后好几个世纪均为基督徒所严守。特别从罗马天主教的圣者奥古斯丁的日子开始,基督教国便停止遵守上帝所感示的这项法令了。基督教国的医药界人士一直将其视为对基督徒不再有效。d但是谁将这个法令作废呢?并非上帝,因为这个法令是他亲自向人感示和通过给他在耶路撒冷的忠心组织所颁布的。这个法令绝没有和摩西的律法一同作废。为了这个基于圣经的理由,今日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继续遵守这个法令,不但禁戒奸淫和偶像崇拜,同时也禁戒血。
以血施行拯救的一个预表性先模
26.(甲)关于血属于谁的问题,耶路撒冷会议的法令怎样与摩西的律法吻合?(乙)一个犹太人若流了祭牲的血,但却没有将其献给耶和华,这人便犯什么罪?
26 耶路撒冷会议的法令是在耶稣基督于骷髅地的受苦柱上流出了他的血之后许多年才颁布的。但是凭着这个法令,上帝很清楚表明他仍然维持他在通过摩西赐下的律法中所作的规定,即人和动物的血都是属于造物主上帝的。这自然是天经地义,因为他乃是生命之源,是他将人和兽的生命放在血里面使血成为生命的主要运送者的。由于这缘故,在以色列国里一个人若杀了一只牲畜作为祭物,但却没有将其献给耶和华,他便等于犯了杀人罪一般。“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从民中剪除。”他会被处死。(利未记17:3,4)也为了这缘故,耶和华吩咐祭司将祭牲的血倒在祭坛的坛脚上。(利未记4:7,18,25,34;8:15;9:9)像生命一样,血是一件神圣的东西,因此我们必须将其视为动物对待。
27,28.(甲)在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中,血被视为具有什么品质?因此人可以将血用来做什么?(乙)利未记17:11-14怎样表明这点?
27 在上帝赐给古代以色列人的律法以及他对忠心的挪亚所颁布的律法中,不但祭牲的生命被视为神圣,甚至被人猎作食物的洁净动物的生命也是神圣的。无论如何,这牵涉到神圣的生命之血,因此它可以充作神圣的用途。既然罪所招致的惩罚是死,而动物的生命是在血里,血可以被用来抵消罪和除去罪的惩罚——死亡。我们不需为这条律法的意思是什么而争辩:圣经说得很清楚:
28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它的血来,用土掩盖。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利未记17:11-14;请与申命记12:16,23-27比较。
29.(甲)上帝能够以什么奇妙的方式运用人体里的生命之液?(乙)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血均等于什么?为什么这项原则对于将血充作医学用途也适用?
29 由于从心脏流遍全身的血液所含的生命价值,耶和华上帝能够以一种奇妙的方式用血拯救人类而使其获得永生。因此这是一件与全人类的永远生命有关的事。这件事具有如此严肃的意义以致在古代的以色列国中,吃了血的人便会被处死或必须经过一番特别的洁净手续。(利未记17:15,16;7:26,27)以上帝的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运用这种宝贵的生命之液都可说是滥用和误用了它。这条原则对于从古代埃及直至今日将血拨作医学用途一事也完全适用。为什么呢?因为医生们并不是上帝所任命的祭司,在他的圣坛上按照上帝的规定将人类的血献上。很久以前上帝即已采取步骤用血拯救人类的世界,而他并不需以他们那种所谓的科学方法去运用血。他们假医学之名去运用血绝不是上帝的旨意。
[脚注]
a 在英国伦敦威廉泰格斯公司于1850出版的《可兰经》译本中,在“第二章·牛,部分在麦加其实,部分在麦地那其实,奉最慈悲的上帝之名”的标题之下,我们在第20页第18-23行读到以下的话:“真信徒啊,要吃我们赐给你们为食的各种美物,并感谢上帝,你若事奉他的话。他的确禁止你吃自己死去的动物,血和猪,以及为其求告上帝以外的其他任何名字的东西。但是人若被环境所迫而非出于贪欲,亦没有再犯,则吃了这些东西也不算有罪,因为上帝是仁爱慈悲的。”
在关于“求告”一词在注脚中该书说:“为了这缘故,每逢回教徒杀任何动物为食时,他们总是说奉上帝的名;他们若忽略了如此行,他们便认为吃这些食物是非法了。”
b 在《行医者誓约》中有一条说:“我永不开致命的药,即使别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也不会在这方面予人任何提议。”
《行医者誓约》的另一条说:“我不会在任何时候给一个女子任何药物或仪器供堕胎之用。”
见1959年出版Immanuel Jacobovits医生所着之《犹太医德》一书(1967年第三版)第124,172,208-210页。
d 见守望台社在1966年出版之《永生——在上帝之子的自由中》(英文)一书第333-3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