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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82年 |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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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牲畜搜集起来以便用作肥料吗?显然不会,因为将血拨作这样的商业用途无疑与我们对血的价值——血代表生命——所怀的深深尊重并不一致。
当然,基督徒不能禁止非基督徒把血用作肥料或其他商业产品。因此,如果市场上大部分肥料均含有若干血的成分,基督徒就必须自行决定怎样行。他会考虑到若干因素,例如圣经吩咐人要“禁戒……血”的命令,是否可以买到其他的产品,他那受过圣经熏陶的良心的指示以及别人的感觉等。——可参阅哥林多前书8:10-13。
另一种有时发生的情形牵涉到用血喂养动物。诚然,目前许多野生动物并不像圣经说它们原本所为一般以吃草为生。(创世记1:30)反之,它们吃其他动物,包括血在内。可是,一个认识上帝对血所下的禁令的基督徒会蓄意用血饲养他所照顾的动物吗?这会与他所知道的血在律法之下的用途一致吗?
最后,关于怎样处置有血在其中的动物尸首也发生若干问题。在以色列国中,人若发现一只自行死去的牲畜的尸首,他可以将其卖给一个无意遵守上帝律法的外族人。(申命记14:21)可是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安排的目的并不是要让以色列人经常售卖血或未经放血的肉而谋利。以色列人也不会蓄意杀死一只牲畜而将血留在其体内,只因为有些人喜欢吃未放过血的肉或这样牲畜的尸首便会重一点。反之,他只是将一只他无法用来作食物,而又必须将其除去的动物尸体加以处置而已。
因此,今日一个农夫可能必须将一只未放过血的动物尸首除去,例如他若发现一只业已死去而无法将血放出来的牛的尸首的话。或者一个猎人可能发现一只动物死在陷阱里。他可以怎样处置这样一只未放过血的动物尸首呢?将尸首卖给一间提炼脂油的工厂吗?将死去的动物卖给一个非基督徒供他作个人或商业之用吗?个别的基督徒必须考虑当地法律的要求以及上述的各项因素,包括在上帝和人面前持有一个清白良心的价值,然后自行作出决定。——使徒行传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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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绝没有转弯抹角”守望台1982年 |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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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绝没有转弯抹角”
一位读者来信表示想订阅《守望台》和,《儆醒!》杂志,他写道:
“我想告诉贵社我认为你们的杂志非常富于趣味,而且对于帮助人明白圣经的原则有很大用处。……我是个天主教徒,我认为我从未听过或见过有人像见证人所用的方式去宣扬圣经和其中荣耀的信息。即使人们怀有偏见,而且时势艰难,我希望贵社能够继续推行你们的善工。我曾去过不同的教堂,我很高兴知道有些人在谈及圣经和其中的意义时绝没有转弯抹角。这是个令人振奋的改变。”
你若将以下的联票填妥寄来,你便会有这两本以圣经为根据的刊物经常送到你府上。
兹随函附上港币三十元(新台币二百元),拟订阅《守望台》及《儆醒!》杂志各一年,请即查收照下开地址寄下为盼,并请寄下赠阅的三本小册子。(在台湾省,请用划拨5388号或寄来二百元的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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