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的祭司制度——基督教国所遗忘的一个教义
“你们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彼得前书2:9
1.为什么我们可以将普遍的祭司制度这个道理称为一个被人遗忘和忽视的道理?
可能你在学校或主日学里从没有听闻过“普遍的祭司制度”这个基督教的教义。事实上对很多人来说来这是他们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的时候。为了很好的理由,这个道理一直被基督教国所遗忘和忽视。许多世纪以来教士们在讲坛上差不多绝口不提及它;当年青人准备受坚信礼时,牧师并没有将这个道理告诉他们;神学院的学生在他们那冗长繁复的教理中只发现有一两页讨论这个问题的地方;普通的教友在书店和图书馆的宗教书籍部门也很难找到关于这个问题的资料。可是早期的基督徒却熟知这个道理和将其切实遵行。
2.关于一般人对普遍的祭司制度所作的注意,过去几年带来了一项什么转变?
2 过去几年来我们却在这方面见到一项改变。世界各地的神学界均将普遍的祭司制度这个古老的道理拿出来粉饰一新,并且将其放在议程中最首要的地位而与基督教会的性质与团结等重要论题同列。有一个神学教授说:“今日差不多没有另一个题目获得如此热烈和认真的注意,在首先提出这个问题的罗马天主教会和一般布道派的教会中均无二致。”那么普遍的祭司制度究竟是什么呢?简单来说,这便是圣经所主张每个由圣灵而生的基督徒将均是一个祭司的道理。为了充分了解这个道理,若干历史的背景会对我们有相当帮助。
3.(甲)祭司是什么?(乙)利未的祭司制度是什么?(丙)这些利未族的祭司负有两项什么基本的职责?
3 祭司乃是上帝的臣仆。在以色列国中上帝的律法为他们规定了一个祭司制度。“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拣选了他们事奉他。”这便是为什么这个祭司制度时常被人称为利未祭司制度的缘故。这些祭司所负的职责是双重的,正如摩西将其总括地列出说:“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他们要把香梵在你面前,把全牲的燔祭献在你的坛上。”因此当利未人“带着耶和华的律法书走遍犹大各城教训百姓”时,他们是上帝的臣仆;当属于亚伦家族的利未人为民众将香,谷物和牲畜在耶和华的祭坛上献给他时,他们也是上帝的臣仆。——申命记21:5;33:10;历代志下17:9;玛拉基书2:7;利未记1-7章及16章。
4.(甲)利未族的祭司所献的牲畜祭物预表什么?(乙)为什么利未的祭司制度在后来宣告结束?耶和华怎样表明这件事实?
4 在写给希伯来人的信中,保罗解释这个利未祭司制度,连同它的大祭司,祭物,教育工作和与圣殿有关的各种仪式,以及圣殿本身和其中的各项特色等,其实都是预表未来一些更重大的事务的先模。大部分的祭物,特别是在赎罪日所发生的事,均预表基督耶稣借着牺牲自己的生命而为人类献上的伟大赎罪祭。因此当耶稣死去,复活,然后升到天上将他的生命的价值献给耶和华上帝而蒙后者接纳时,利未祭司制度所扮演的预表性角色便宣告结束了。这件事实可以由耶稣死时圣殿里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的大帷幕突然神奇地被撕裂为二一事表明出来。借着将这帷幕撕裂,耶和华表明犹太的大祭司所献的赎罪祭已不再有价值了,利未系统的祭司制度也不再属于必要,因为那间圣殿已被他所舍弃。——马太福音27:51;23:38;希伯来书9:1-15。
5.上帝怎样实际将利未族祭司的工作终止?
5 由于不了解这件事实,利未族的祭司在耶稣死后仍然继续在圣殿工作和将牲畜献给上帝作祭物,可是他们这样行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在上帝的眼中律法的约已不再有任何价值了。后来当罗马人在公元70年攻陷耶路撒冷时,上帝使他们的祭司制度在实际上也宣告结束,由此表明这种祭司制度已变成了多么不必要。当时的祭司均被杀死或驱散,圣殿则被夷为平地;利未的祭司制度已永无恢复的希望了,因为今日没有任何犹太人能够知道自己究竟出自以色列的哪一个支派。——歌罗西书2:14。
一个新的祭司制度
6,7.将利未的祭司制度除去是否表示自此以后地上不会再有任何祭司制度?请证明你所提出的答案。
6 既然上帝已将利未族的祭司澈底消灭,他是否想借此表明地上已不再需要有任何祭司制度呢?绝不是!上帝只是将一个先模,一幅图画或象征除去而已,因为它所预表的实体已经来到了。因此当利未族的祭司拒绝承认耶稣为上帝的大祭司(虽然他属于另一个系统),并且拒绝承认他们的时候已满和接受较大的权利时,上帝只好强制将他们的职位除去。——希伯来书10:1。
7 保罗评论祭司制度及其法律基础——摩西的律法——的变更说:“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借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祭司的职分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在这个“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而不是照“亚伦的等次”的祭司制度中,大祭司乃是基督耶稣,而且他在地上有一群祭司代表他。——希伯来书7:11,12。
8.在上帝的安排中谁代替了利未的祭司制度?请证明。
8 这些祭司是谁呢?谁会成为利未祭司制度所预表的实体呢?在希伯来书的第七和第十章,保罗首先将旧约的大祭司亚伦和新约的大祭司基督耶稣作一个对比。然后在第10章他转而讨论作祭司的利未人和他们的职务,并且指出在他们之后会有一个不献牲畜为祭的祭司制度,说:“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上帝面前。”借着宣告“我们……就当存着诚心……来到上帝面前,”而且“身体用清水洗净了,”(暗指利未人所行的洁净礼),保罗吁请他的基督徒弟兄上前承继利未族祭司的地位。所以圣经很清楚地表明基督的教会便是一个新的祭司阶级;他们是上帝手下一批新的臣仆,在地上将属灵的祭物——赞美和善工——呈献给上帝。——希伯来书10:19-22;13:15,16;利未记16:4;民数记8:6,7。
对比
9.我们怎样可以说基督徒和利未族的祭司一样是上帝的道的使者?
9 在新旧两种祭司制度之间存有许多对比可以证实两者之间的关系。基督徒是上帝的道的使者,正如以往利未族的祭司一般。“上帝……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借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上帝和好。”——哥林多后书5:18-20。
10.彼得怎样表明利未和基督教的祭司制度之间的对比?
10 使徒彼得也指出两者之间的对比而直接将基督的教会称为一个祭司阶级。他以实际的圣殿和利未族祭司所献的祭物作为比较,对他的基督徒弟兄解释说:“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灵宫,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上帝所悦纳的灵祭。……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上帝的子民。”——彼得前书2:5,9,10。
11.(甲)彼得前书2:5所提到的“灵祭”是什么?(乙)希伯来书10:23-25指出基督徒负有什么祭司的职责?
11 基督教的祭司所献的“灵祭”首先是“宣扬上帝的美德;”这点曾由保罗加以证实。他在希伯来书13:15将其称为“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并且补充说:“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上帝所喜悦的。”请留意保罗在希伯来书第十章表明基督耶稣手下的新祭司阶级究竟是谁之后,他接着在第23-25节至少提及这个新祭司阶级所负的三项不同的职责:“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罗马书12:1。
一个差别
12.为什么利未的祭司制度可以称为一种“特殊性的”祭司制度?
12 可是新旧两种祭司制度却在一方面有不同之处。利未祭司制度并不是一种“普遍性”的祭司制度;反之它可说是一种“特殊性”的制度。它并不含有任何普遍的性质。祭司的职位受到血统和性别的限制,因为只有利未支派的男子才能担任;从事献祭工作的祭司则更限于亚伦(第一个大祭司)的家族才能担任。由于律法的规定,不但在职务方面,在其他的事项上亦然。利未人并没有获得任何土地作产业,因此上帝作了特别的安排去维持他们的生活。当上帝拣选他们的支派担任祭司的职务之后,他们便不再被算作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之一了,于是约瑟的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遂各自成为一个支派以补足十二这个数目。因此利未人在犹太的社会中是一个特殊的阶级或群体。在祭司和平民之间存有一种很明确的差别。以色列的祭司制度乃是一种“特殊性的”祭司制度。——民数记8:14;18:20-24。
13.(甲)“普遍的”祭司制度是什么?(乙)据彼得指出,基督教的祭司制度是一种普遍抑或特殊的祭司制度?彼得怎样支持你的答案?
13 新的祭司制度却并非如此。彼得说:“你们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他将基督教的祭司阶级称为一个国度。这便是“上帝的[新]以色列。”祭司阶级和整个国家是一样的。在这个国家里并没有“祭司”和“平民”的分别。这个国的每一份子都是祭司。这便是“普遍”的祭司制度。——加拉太书6:6。
14.进一步提出证据表明基督教的祭司制度是一种普遍的祭司制度?
14 在基督徒中间是没有阶级差别的;这并不是一个新见解。圣经将基督徒比喻为基督的身体中的肢体,在这个群体里“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此外圣经也告诉我们基督徒可以成为上帝的儿子而借此通过大祭司耶稣基督与上帝直接交通,他们并不需要任何人作他们的中保或祭司,因为耶稣基督本人便是他们的中保。——加拉太书3:28;4:5-7;希伯来书4:16;提摩太前书2:5。
普遍的祭司制度的起源
15.基督教的祭司制度的普遍性是由谁创立的?经过如何?
15 从基督的教会创始之日耶和华便亲自将普遍的祭司制度很有力地在这个组织里建立起来。在五旬节的日子他将他的圣灵倾浇在成为教会份子的第一批基督徒之上。由于获得这灵,他们被膏立为祭司而立刻开始执行祭司的职责,因为他们在圣灵的力量推动之下开始向人宣扬上帝的王国和旨意而借此献上属灵的祭物。请留意上帝并没有在当时的120个基督徒中只拣选几个作传道的教士或祭司,而其他的人则仅是作听道的教友;反之“他们都被圣灵充满,……讲说上帝的大作为。”——使徒行传2:4,11。
16.耶稣怎样甚至在五旬节之前便已装备门徒负起普遍的祭司制度的各项职责?
16 显然早期的教会对于普遍的祭司制度这个道理了解得很清楚,而且也将其付诸实行。他们都被劝勉跟从大祭司基督耶稣的脚踪。当耶稣在地上传道时,他不但亲自履行大祭司的职责,并且也教导门徒同样行而使祭司的职责变成普遍性。——路加福音10:1-12。
17-19.我们怎么知道耶稣在马太福音28:19交托给门徒的传道使命并不是仅对十一个使徒而发的?
17 有些人指出例如当耶稣将著名的传道使命交托给门徒时(载于马太福音28:19),只有十一个使徒在场,因此他们声称这个命令只是对使徒而发的。但是圣经暗示当时还有“五百多弟兄”在场。(哥林多前书15:6)诚然,使徒比其他的人更忙于在许多国家建立新的小组,但他们无疑并不是唯一担任这件工作的人。相反地,每个人都尽一份力。当保罗首次到罗马时,他的目的并不是要建立一个基督徒的小组,因为当地已经有一个小组存在了;当地的弟兄甚至在他未进城之前便已到城外迎接他。——罗马书1:8,13;使徒行传28:14-16。
18 使徒们并没有认为耶稣的传道命令仅是对他们而发的。请留意保罗称赞帖撒罗尼迦的弟兄说:“主的道从你们那里已经传扬出来;你们向上帝的信心不但在马其顿和亚该亚,就是在各处也都传开了,所以不用我们说什么话。”——帖撒罗尼迦前书1:8。
19 提多和提摩太都是教师,但他们是教师的教师;他们并不是被派出去教导一班教友的牧师。保罗吩咐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摩太后书2:2)这个命令正好和启示录22:17所说的话一致:“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当希伯来籍的基督徒迟迟未能进至积极履行祭司职责的地步时,保罗感觉大为失望:“看你们学习的[时间],本该作师傅,谁知还得有人将上帝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这个教会并不容许有只是听道而不传道的“教友”存在。——希伯来书5:12。
20.历史怎样证实早期教会所采纳的普遍祭司制度?
20 历史也证实这点。丹麦的教授科赫(Hal Koch)在他所著的教会历史(Church History)一书中说:“唯有在使徒的日子和跟着的几十年间我们才闻及有专志以传播基督教为天职的真正传教士。在其他方面,吸收新人加入教会的只是一些普通的基督徒,商人,工人,奴隶和属于其他社会阶层的人。”无可置疑地,普遍的祭司制度乃是早期基督教会的一个特征。当时每一份子都是一个祭司;他们都认为自己有责任在组织的内外向人传道和教导别人认识上帝,而且他们受到上帝倾浇在他们身上的圣灵所支持。在当时的教会里并没有所谓的普通教友。那么怎会今日基督教国的各教会竟除了一个讲道的教士阶级和一个仅是听道的教友阶级之外对任何其他的制度差不多一无所知呢?
魔鬼所促成的一项改变
21.早期教会中的仆人是否构成了一个祭司阶级?
21 既然早期的基督教会是一个工作的组织,它需要委派有些份子担任特殊的职务。担任这些职位的必须是成熟和较年长的人或所谓的“长老”(希腊文Presbyteros)。从这些较年长的人当中他们选出小组的监督(希腊文epískopoi)和他们的助手或助理仆人(希腊文diákonoi)。由于我们刚才所见到存于早期教会中的普遍祭司制度,这些人并非被任命为一个特殊的祭司阶级;反之他们仅是为他们的基督徒弟兄服务的公仆而已。——使徒行传6:1-7;提多书1:5;彼得前书5:2,3;马太福音20:25-28。
22.后来基督徒的小组里的仆人怎样形成了一个祭司阶级?
22 可是保罗很准确地预言说:“我知道我去之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群。就是你们中间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要引诱门徒跟从他们。”这些自私自利的人得势掌权之后所造成的不幸后果之一就是普遍的祭司制度完全消失。据教会历史指出,在第二世纪期间基督徒小组中的仆人已逐渐将自己的地位提高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祭司阶级。小组的监督开始穿上主教的袍服,长老逐渐变成教士而不再仅是小组里一些比较年长成熟而有资格担任仆人职位的人,助理仆人或监督的助手则演变成今日的执事(deacons)。这些人擅自揽权而形成一个宗教朝廷,在许多世纪以来一直在宗教和世俗的事务方面对属下的教友施行一种暴虐的统治。——使徒行传20:29,30。
23.(甲)什么使天主教的教士成为由普遍的祭司制度转变为特殊的祭司制度的一个显著例证?(乙)为什么这种转变是由魔鬼促成的?
23 罗马天主教会的祭司制度便是这件事的一个显著例证。这个祭司阶级不但在权力,教育和外表方面模仿一种特殊的祭司制度而形成了一个与普通教友截然不同和较高一等的阶级,同时还筑有实际的庙宇和祭坛以及为其份子规定特别的袍服以便与普通的教友有别。为了完全恢复特殊的祭司制度,它自称凭着特殊的圣职授任有能力在罗马天主教的弥撒礼中随时将基督耶稣召到它的祭坛上献上他那实际的血肉之躯作祭物。从普遍的祭司制度返回特殊的祭司制度的转变很难达到较此更澈底的程度了,如果他们仍然想保持一个基督徒的外表的话。借着将教会的份子在上帝手下积极事奉他和宣扬他的道的权利夺去,借着使他们沦为一群蒙昧无知和时常目不识丁的愚民,教士们使上帝的圣灵无法在教会中存在,同时也使教会失去了它原本在传播好消息方面的充沛精力;所以教会已失去了新生的力量,借着这种力量它本应该能够用关于上帝和基督的真理征服世界才对。这种转变是由魔鬼促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