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看法如何?
如何处置偶像
黄金——闪闪生光而贵重。你若承受到一些黄金所制的小财物,你会如何处置呢?你也许认为‘这并不是难题’。但在不久之前,西班牙的一位妇人却十分为难。
她的父亲死了,遗给她一些黄金制的宗教物品,包括一个镶宝石的大金十字架。还有多个金制偶像,当地教徒所崇拜的小偶像。她也承受到一批“圣像”金牌,例如许多西班牙天主教徒在项链上所挂的。
她想知道在崇拜方面怎样处理这些物品。你也许曾在以往或将来可能面对类似的问题。或者有人在这件事上想知道圣经的真知卓见而向你请教。
‘这有什么难处呢?’有人会以为。她若想要这些黄金物品就将之保存,或者需要钱时将之卖去不就行了吗?
她之所以困惑是因为留意到这些金制物品的性质,形状和以前或可能的用途。正如许多曾经仔细研究过上帝之道的人一样,她意识到真实上帝对制造和使用偶像作崇拜严加斥责,在十诫中,上帝告诉以色列人:“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出埃及记20:4,5)希望获得他嘉许的基督徒也同样有义务在崇拜方面避免使用雕像或偶像。使徒保罗写道:“我所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你们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哥林多前书10:14,19-21;使徒行传17:29。
许多人在获悉圣经对这事的说法之后,看出需要处理他们从前向之祷告或通过它们作祷告或敬拜的偶像、画像、像牌和十字架。但怎样处理偶像却成了问题。——你会怎样行——毁去它们?卖去它们?将它们送给别人?
西班牙的那位妇人留意到圣经载有毁灭偶像的教训和先例。例如,在进入应许地和征服当地异教居民之前,上帝吩咐以色列人:“他们雕刻的神像,你们要用火焚烧,其上的金银你不可贪图,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网罗。这原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憎恶的。可憎的物你不可带进家去,不然,你就成了当毁灭的,与那物一样。”——申命记7:25,26;参阅出埃及记32:1-10,20。
处理伪宗教所用的物品也见之于古代以弗所城中成为基督徒的人对他们拥有的魔术书的处理方式。我们读到:“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使徒行传19:18,19。
那些以弗所人深知卖出或送出这类书籍结果会使别人行邪术,或用作与虚伪崇拜有关的事上。因为这些书籍除了这样的目的以外别无价值或用途。类似地,现代有许多舍弃偶像崇拜的人已将偶像彻底消灭。他们不是将之送给别人而是焚毁或撕毁从前向之叩拜或祷告的纸像或布像。他们抛弃或打碎塑像、木像和十字架。他们不将“圣像”和宗教物品卖出或送出,因为得到它们的人会用来为崇拜。
可是由金或银制成的偶像或宗教物品又如何呢?
有些人会像以弗所人一样坚持要消灭这些偶像,与成为耶和华的真正崇拜者可贵之处比较起来,金钱损失算不得什么。——使徒行传19:24-27。
‘可是’,你也许想知道,‘宝贵的金属可以用来制成别物例如指环吗?’这是可能的,因为这样行便要毁灭偶像。事实上现时用来制成饰物、牙科用品和电子器具的金也许含有许多世纪前在硬币、偶像、皇冠等物里的金分子。a最重要的不是这些金在以前作过什么用途而是现在的用途。
可是,与此有关的一方面是值得考虑的。例如,一个人若将偶像所融的金制成指环,这指环在以后会使他联想到偶像吗?每当他戴上指环时,它的前身会引起他的不安之感吗?有人甚或感到指环有较大价值或重要性,因为它曾是偶像的一部份。你可以看出上帝律法在申命记7:25,26教训以色列人不可保存或再用偶像上的金银是保护人抵抗这种可能性。诚然,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罗马书6:14)但是彻底消灭偶像的美好效果也可以使人考虑到应用在贵重的偶像上。当决定如何处匮金、银的宗教物品时,这也是衡量的因素之一。
有人曾选择打碎偶像,然后将金、银当作原料出售,例如售与金饰店或使用宝贵金属的商人。倘若偶像是在售卖之前打碎,买家或任何得到它的人便不会联想或用来作为崇拜,有如售出整个偶像一般。你仅是出售金、银而已。
当然,每个为了事奉造物主而舍弃偶像的人均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处置从前所拜的偶像。他的处置方法应该不会助长他人作偶像崇拜。(约翰一书5:21)同时,正如这位西班牙妇人寻求忠告一般,他所选的途径应使他保持清白的良心。——提摩太前书1:5,19。
这样他便与保罗写给古代帖撒罗尼迦基督徒的信中的描述的一致:“你们离弃偶像归向上帝,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上帝,等候他儿子从天降临,……他就是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帖撒罗尼迦前书1:9,10。
[脚注]
a 据估计历向所开采的金的总积体仅有53立方尺(16.2立方公尺)。金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变坏的,人在数千年前用过的金也许在今日仍被人所用。多个世纪以来或者已被反复使用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