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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62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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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由于基督徒的坚忍和不轻易灰心,他们可说是正在“勉强”或“强使”人来到生命之水的泉源。——使徒行传16:15;启示录22:17。
● 为什么耶和华让以色列人两次被便雅悯族击败,然后才让他们将应得的惩罚加于在基比亚犯了大罪的便雅悯族身上?(士师记第20章)————苏格兰P.G.君问。
士师记第十九章记述基比亚的一些流氓终夜凌辱一个妇人,以致到天亮时她不堪蹂躏而死去。后来基比亚人由于包庇他们城中居民所作的暴行而犯了大过。在这方面便雅悯族亦犯了同样的过错。因为它不肯听从其他十一支派的要求将犯这件恶行的暴徒处死。这种不道德的情况影响到上帝的选民中其余各支派的忠诚。
在开始时以色列人所遭受的重大死伤使这些忠心的支派遭受一项很大的考验,特别是在他们作战的理由是否正当的问题上。借着容许这些忠心的支派蒙受如此重大的损失,在两日之内死伤四万余人,耶和华考验他们在遭遇这样惨重的损失之后是否仍然坚毅地决心要将以色列国中这种严重的恶行铲除。
在这场征讨的战争中丧生的几万忠心以色列人乃是为了正义而死。剩余下来赢得胜利的人则在耶和华上帝和一切阅读他的圣道的人眼前证实了自己的忠义。这是值得的,而以色列国亦得以借此清除了一项极为邪恶堕落的罪行。
● 按圣经的观点看来,献了身的基督徒对于工会和其中的各种活动应该怀持什么态度?
圣经劝勉基督徒“在众人眼中作正当的事。”“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这些经文和今日的工会制度有相当关系,因为很可能人若要遵从这些命令便需要加入工会。工会中会员的责任和一个国家公民的责任颇类似。因为从政府享有相当的利益和方便,基督徒需要付税;同样地,他亦应该缴纳工会的会费,因为这种费用实际上是一种职业保险。因此圣经并没有反对基督隶属于一个工会,缴纳会费和在罢工时遵从停止工作的命令。——罗马书12:17,根据NW;提摩太前书5:8。
可是基督徒并不应该在工会的活动方面活跃到在工会中担任职位的地步。再者在罢工时期他们亦不应该参加纠察活动或以其他方式煽动别人采取积极的罢工行动。更重要的是,他不应该在劳工争执中参加任何暴乱的行动,因为“主的仆人不可争竞。”“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正如基督徒在国家的政治和战争方面紧守中立,身为工会会员的基督徒亦不应该牵涉在工会的行政活动和争取经济福利的活动里。反之他们必须保持中立。——提摩太后书2:24;罗马书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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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击败不道德的势力守望台1962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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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击败不道德的势力
圣露西亚岛有一位姐妹认识真理的经过可以供世界各地面对类似情形的见证人作参考。见证人曾和她接触了数年,并且也派了好几本杂志给她,但似乎都没有引起她的任何兴趣。由于见证人的坚忍不拔,她终于同意和见证人研读圣经。她后来说:“最后我终于看出自己是生活在黑暗中,因此我想把自己呈献给耶和华去事奉他。但是我不能够受浸,因为我还和一个男子同居而我们并未经过正式结婚。”于是她不断祷告求耶和华帮助她调整她的生活。终于那位男子和她脱离关系而到外洋去。她在恢复自由之后便受了浸。六个月之后她更申请成为假期先驱传道员。——1961年耶和华见证人《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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