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一个未尽父道的祭司
没有人可以达到不需管教的地步。管教训练人以正确和最有益的方式行事。我们在生活上不断遇到各种情况,有些对我们说来是崭新的,有些则是恼人的。经历这些经验对我们具有管教的作用。
既然甚至成年人也需要受到管教,儿童对此的需要更大得多。对儿童说来,每项经验都是新的。除此之外,由于从不完美的父母遗传到罪性,“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言22:15。
由于这缘故,上帝向父母指出他们必须教导儿女奉公守法,保持道德清白及爱上帝。他们若没有从父母所作的口头教导学得这些原则,以致忤逆顽梗,桀骜不驯,父母就必须加以管教。疏于管教会使儿女在后来变成丝毫不理会父母,而这可能为儿女和父母均带来莫大的祸害。
疏于管教带来忧伤
以利是古代以色列国中的一个父亲。他也是个祭司——国家的大祭司。既然如此,他很熟悉上帝的律法。在他的个人生活上,他可能颇忠心地执行祭司的职责。他甚至可能尽力教导儿子认识上帝的律法。但显然他为人懦弱,对儿子过度纵容,而且没有对他们施行所需的管教,结果他招惹上帝的不悦而为自己带来忧伤。但是以利在一个甚至更重要的方面完全失职——当他的两个儿子肆意违反上帝的律法时,他并没有表明自己热心维护上帝纯真、洁净的崇拜。
以利儿子的罪
当时以利的两个儿子已长大成人和结了婚,以利亦非常年老;关于他儿子胡作非为的消息不断传到他耳中。圣经的记载说:“以利的两个儿子是恶人,不认识耶和华。这二祭司待百姓是这样的规矩:凡有人献祭,正煮肉的时候,祭司的仆人就来,手拿三齿的叉子,将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锅里一插,插上来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罗的以色列人,他们都是这样看待。”——撒母耳记上2:12-14。
为了帮助祭司维持生活,律法规定当敬拜者从羊群或牛群中献上牲畜作平安祭时,祭司可以得到牲畜的胸作为他们的份。主持献祭的祭司则获得右腿作为自己的份。但是以利的儿子何弗尼和非尼哈却派仆人从锅中取出他们的叉所插到的肉。他们这样行违反了上帝的规定和虐待前来献祭的以色列人,并且表示对上帝毫不尊重。更不对的是,他们未将祭牲的脂油在祭坛献上之前便擅自取他们的份;这样行违反了律法的规定而等于偷窃属上帝之物。——撒母耳记上2:15-17;利未记7:32-34;3:3-5。
使他们罪孽更重的是,这些恶人竟与在帐幕服务的妇人苟合,以致以色列全国的人都风闻这事。关于他们亵渎上帝圣所,报告亦传到以利的耳中。——撒母耳记上2:22。
这便是以利最失职之处。既然他是何弗尼和非尼哈的父亲,更严重的是,他是上帝所膏的以色列大祭司,他本应立即采取惩戒的行动,将这两个人的祭司职分革除而不再容许他们在圣所服务才对。再者,他们本应按照律法受到处分。反之,以利仅是对他们说:
“你们为何行这样的事呢?我从这众百姓听见你们的恶行。我儿阿,不可这样,我听见你们的风声不好,你们使耶和华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撒母耳记上2:23-25。
上帝对以利家所作的判决
可是,上帝并非对此懵然不觉或漠不关心;反之他已经对这些腐败的恶人作了判决。圣经说:“耶和华想要杀他们。”与他的这项判决一致地,他派了一个“神人”向以利提出严厉的指责。(撒母耳记上2:25)先知告诉以利说:
“耶和华如此说,‘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仆的时候,我不是向他们显现么?在以色列众支派中,我不是拣选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烧香,在我坛上献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将以色列人所献的火祭都赐给你父家么?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将我民以色列所献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因此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说:“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日子必到,我要折断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没有一个老年人。在上帝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时候,你必看见我居所的败落;在你家中必永远没有一个老年人。我必不从我坛前灭尽你家中的人;那未灭的必使你眼目干瘪,心中忧伤;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证据,他们二人必一日同死。我要为自己立一个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他必永远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来叩拜他,求块银子,求个饼,说:“求你赐我祭司的职分,好叫我得点饼吃。”’”——撒母耳记上2:27-36。
不久之后,这个预言获得部分的应验。以利的两个儿子在与非利士人交战时阵亡,他们带到战场上的约柜则被掳去。以利接获这个消息时“从他的位上往后跌倒,在门旁折断颈项而死。”——撒母耳记上4:10,11,18。
在此之后,以利的后人仍然担任大祭司的职位一段时期,但是他们却目击许多祸患,例如扫罗下令屠杀祭司的惨剧。(撒母耳记上22:11,16-18)这项判决的另一部分在许多年后由所罗门王加以执行,他“革除亚比亚他[大祭司,以利的后人],不许他作耶和华的祭司,这样便应验耶和华在示罗论以利家所说的话。”所罗门立撒督的一个儿子代替亚比亚他作大祭司。(列王纪上2:27,35)撒督是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的后代,而以利则是亚伦的另一个儿子以他玛的后代。(历代志上6:50-53;24:1;撒母耳记上14:3,22:9)但是上帝仍然容许以利的一些后人作副祭司。但在以色列诸王统治期间,他们却见到在圣殿举行的崇拜由于人民没有给予祭司适当的支持而衰落。——历代志下29:3,6;33:7;34:8-11。
以利的事迹有力地强调我们无法忽视的一些事实:身为上帝的仆人,我们应当听从圣经的训示,每天教导儿女认识上帝的道:我们一方面应当对儿女表现爱心和体贴,同时也要‘照着耶和华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以弗所书6:4;申命记6:4-9)父母若纵容儿女犯过,他们便会失去儿女的尊重。这样的父母在后来会发觉他们与儿女完全断绝了沟通,并且会见到儿女变成行事与俗世的人无异。
甚至更重要地,关于以利的儿子的鉴戒使我们清楚看出,我们若利用身为上帝仆人的地位谋求自私的利益,便会为我们带来上帝的不利判决。“若有人毁坏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毁坏那人。”——哥林多前书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