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申命记24:16说:“不可因父杀子;”但撒母耳记下12:14却说大卫与拔示巴行淫所生的婴孩由于他们的罪而死去,我们怎能调和这两件事呢?——美国J.B.君问。
申命记24:16所载的律法表明父亲不应该为儿子的缘故被处死,儿子亦不应该为父亲的缘故被处死。在人所立的公正法则方面,每个罪犯亦只会为自己的罪被处死而不应牵连到任何无辜的亲属。在大卫和拔示巴这个特殊的例子中,他们两人都没有得着这婴孩的权利,因此他们丧失了这个婴孩也不能算是不公平。此外,既然这只是一个未受割礼和未经命名的婴儿,他还没有形成任何品格的模式或有任何爱好生命的感觉。再者,拔示巴本来很可能会由于她所犯的奸淫罪而被人用石头掷死,若是如此则她所怀的婴孩便会胎死腹中。不过正如《守望台》杂志在以往曾指出:耶和华因为顾念他与大卫所立的王国之约而向大卫开恩。可是为了强调他对这件事的不悦,他让这婴孩死去而使大卫王受要到一项沉重的打击。在大卫一生的记录中还有另外两件类似的事:一件是乌撒由于企图以手扶稳约权而被处死,另一件是大卫王因为武断而自大地决定要点数以色列的军兵而使数万以色列人丧生。(历代志上15:13;21:1-27)这些历史记载都一致显扬耶和华上帝的至尊地位,并且有力地证明了以下的话:“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上帝)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但以理书4:35。
● 在启示录7:4-8所列出的十二个属灵的以色列支派中为什么没有提及以法莲和但这两个支派?——美国P.R.君问。
圣经很清楚地表明耶和华将12,由3和4这两个象征完整性的数字相乘的积数,用来代表组织上的完整。这不但可以从雅各有十二个儿子和以色列国有十二支派这些事实看出,同时也可从“羊羔有十二使徒”这件事看出。——启示录21:14。
当以色列人在旷野中流浪的早期,利未族被选来代替以色列中一切首生的人归于耶和华,因为在第一个逾越节的晚上耶和华保存了他们的性命。为了恢复十二个支派,约瑟的后代便被分为两个支派,分属于他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民数记3:12,13,41;10:14-28。
因此在列出属灵的以色列的十二支派时,圣经无法把所有支派的名字都列出而仍旧保持十二这个象征性的数字。有些人也许会觉得启示录所列出的应该是原本十二个支派的名字,但事实却不然。在启示录里以法莲和但这两个支派由于不配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而被删去。为什么呢?
以法莲曾有一个极优越的开始。耶和华自己曾说:“以法莲是我的长子。”以法莲虽然是约瑟的两个儿子中较年幼的一个,却由于雅各加于他身上的祝福而承受了长子的权利。——创世记48:13-20。
虽然有一个如此有利的开始,以法莲支派却自己造成了一个丑声远播的记录。他们对所分到的土地感觉不满而向约书亚发怨言;他们“与基甸大大地争吵;”他们反抗耶弗他;我们又读到关于它的丑行说:“以法莲的子孙带着兵器拿着弓,临阵之日转身退后。”难怪耶和华“弃掉约瑟的帐棚,不拣选以法莲支派,却拣选犹大支派,他所喜爱的锡安山。”——约书亚记17:14,15;士师记8:1;12:1-6;诗篇78:9,67,68。
当耶罗波安反叛大卫的王朝时,以法莲族首先依附他而叛离。更有甚于此的是它藐视王国的约而与犹太王国对抗争战,并且借着在那由十个支派组成的以色列国全境各处遍立金牛犊的偶像供人崇拜而对上帝和利未人所立的约表示轻蔑。关于以法莲我们又读到:“他们不遵守上帝的约,不肯照他的律法行。”“以法莲哪,现在你行淫了。”“以法莲是没有翻过的饼”,这话的意思便是说它在对耶和华的效忠方面是不冷不热的。——列王纪上12:25-30;历代志下13:3-20;诗篇78:10;何西阿书5:3;7:8。
不过我们也需要注意到事实上以法莲已由他的父亲约瑟代表了,因为约瑟的另一个儿子玛拿西在启示录的名单中是被个别提出的。
但这个支派亦为自己招致了一个恶名。雅各在临终前对这支派所作的预言便暗示这一族会采取不好的途径:“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虺,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堕落于后。”——创世记49:17。
还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实便是在古代历史上唯一特别与但支派有关的事件便是这支派中有些人离弃上帝去崇拜偶像。显然他们是首先如此行的人。因此约拿单的他尔根(Targum)译本把“但”这字用作偶像崇拜的俗称。当耶罗波安初次设立金牛犊的崇拜时,他首先在但支派的主要城市但里设立一个金牛犊的偶像:“那指着撒玛利亚的牛犊起誓的说:但哪,我们指着你那里的活神起誓;……这些人都必仆倒,永不再起来。”(士师记18:1-31;阿摩司书8:14)在启示录7:6,但的地位被玛拿西所取代。
从以上的事实看来,我们很容易明白为什么以法莲和但的名字没有在十二个属灵的以色列支派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