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119篇显扬耶和华的道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研究圣经的人无疑很熟悉和喜爱这节经文。很适当地,这句话来自诗篇第119篇(第105节)。为什么很适当呢?因为这篇诗自始至终都显扬上帝的道。
诗篇119篇的有趣特色之一是所用的离合诗体。大部份离合体的诗篇都每节以顺序的希伯来文字母为开始,诗篇第119篇却每八节以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母为开始,然后顺序采用其他的希伯来文字母。希伯来文有二十二个字母,因此这篇诗一共有176节而成为诗篇中最长的一首。
但是这篇诗最杰出的特色是执笔者发展其主题——对上帝的道的赏识——的方式。这篇诗以八个名词去称上帝的道或作为,平均每个名词用了二十二次——总共176次。这些名词是:“命令”、“律法”、“训词”、“律例”、“法度”、“判语”、“话”、“道”。诗篇第19篇提及过这些名词中的五个——第7至9节。
命令(或诫命)一词译自希伯来文的密兹华(mits·wahʹ)一字。按照犹太律法,犹太男孩满了十二岁,家人便会举行巴·密兹华的庆祝,因为现在男孩已成为一个‘诫命之子’了,意即从今以后他必须对诫命负责。密兹华这个希伯来字在圣经里出现过180次左右;除了少数例外,这个字都是指上帝赐给他的子民以色列人的命令而言。例如利未记在结尾说:“这就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在用来指上帝在他的道里所作的规定的几个名词中,“命令”一词看来是含义最广的一个。因此我们在传道书的结论中读到:“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利未记27:34;传道书12:13。
命令是由操有完全的控制或权柄的一位所发出的。诗篇119篇的执笔者深深体会到这件事宜,因此他很乐于遵守这些命令。很适切地,他在这篇诗的末了说:“求你寻找仆人,因我不忘记你的命令。”——诗篇119:176。
律法一词译自希伯来文的托拉(toh·rahʹ)一字。这个字可以指耶和华所赐的整套律法,也可以指其中的某部份。摩西曾提及关于“燔祭”、“素祭”、“赎罪祭”的律法。——利未记6:9,14,25;7:1,《新世》。
律法的定义是“一个国家或社会承认对其成员具有缚束力的一套规则。”这个字差不多总是以单数形式出现,而“命令”一词则泰半以复数形式出现。诗篇的执笔者无疑对上帝的律法有很深的体会,因为他说:“你口中的律法与我有益,胜于千万的金银。”“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的思想。”“爱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诗篇119:72,97,165。
训词译自希伯来文的辟高典(piq·qoh·dimʹ)一字。这个字和“监督”一词具有同一的字根,意思是“审查”。这个字的意思是‘精确详细的训示’和‘行为的律则’。诗篇的执笔者对这些“训词”表示热切的体会,说:“你看我怎样爱你的训词。”“我守了你的训词。”“我借著你的训词得以明白。”——诗篇119:159,100,104。
律例译自希伯来字鹤格(hhoq)。这个字时常指上帝所规定的条件而言,可是也被用来指上帝为无生物所订的律则。(约伯记28:26;38:10)“律例”的定义是一项权威性的律则或原则。
诗篇的执笔者对上帝的律例大为赏识,因为我们读到:“我……素来以你的律例为诗歌。”(诗篇119:54)他屡次恳求上帝:“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诗篇119篇12,26,64,68,124,135节)他也因为上帝如此行而赞美上帝。(诗篇119篇171节)他不但渴望认识这些律例,同时也乐于遵守:“我必守你的律例。”——诗篇119:8。
还有一个希伯来字也被用来指上帝对她百姓所颁布的旨意。这个字是以达(e·dah’),被译作法度。这个字含有见证或证言的意思,字根的意思是覆述、重申。诗篇的执笔者表示对上帝的法度深为体会,并且屡次提及他谨守这些法度。(诗篇119:22,88,129,167,168)他祈求上帝使他的心趋向耶和华的法度。(诗篇119篇第36节)他也宣布说:“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论说你的法度,并不至于羞愧。”——诗篇119篇第46节。
诗篇的执笔者将上述五个名词(命令、律法、训词、律例、法度)用来指上帝的道中一些彼此有许多共通之点的事。一个含义颇不同的字是判语,译自希伯来文的密殊柏(mish·patʹ)我们应该对上帝的判语怀有正当的畏惧。因此诗篇的执笔者说:“我因惧怕你,肉就发抖;我也怕你的判语。”(诗篇119:120)他论及自己学习上帝的判语(诗篇119篇第7节),传扬(诗篇119篇13节)和切慕(诗篇119篇20节)这些判语。
他坚信上帝的判语是“忠信”(诗篇119篇30节)和“公义”(诗篇119篇106节)的,而且两次恳求上帝说,“求你照你的典章[或判语]将我救活。”——诗篇119:149,156。
诗篇第119篇的执笔者看来特別欢喜用的另一个字是钦拉(im·rahʹ),通常译作话。这个字来自一个意思是“说”的字根,因此指的是所说的话。诗篇的执笔者屡次用这个字去指上帝的应许;由于这缘故,《新英文圣经》在这篇诗中将这个字划一地译作“应许”。诗篇的执笔者祈求上帝“照你的话”扶持和恩待他。(诗篇119篇116,58,170节)上帝的话对他有莫大帮助:“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诗篇119篇11节)他为上帝的话而欢欣,“好像人得了许多掳物”一般。——诗篇119篇67,162节。
最后一个希伯来名词是达瓦(da·vahrʹ),意即道或字。达瓦不是指一个字而是指一个思想或一句话。因此圣经将十诫称为“十道”(出埃及记34:28,《新世》)诗篇119篇第9和105节将诗篇执笔者对上帝的“道”所怀的体会表露无遗:“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道]。”“你的[道]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
在这方面诗篇第119篇的执笔者无疑为所有爱戴耶和华上帝的人立下良好的榜样。他乐于把他对上帝的道的体会表露出来;他将自己的思想环绕著八个基本的希伯来字表达出来,并将其编成一篇含有176节的离合体诗。这无疑需要他花很多心血。他像所罗门一样“专心寻求可喜悅的言语。”(传道书12:10)上帝的“话”在他看来比蜜更甜,他喜爱上帝的命令“胜于金子”——诗篇119:103,127。
我们若对上帝的道怀有类似的体会,我们会怎样行呢?我们会经常研读这道和“默想其中的教训。(诗篇119:15,48,78,148)不但如此,我们会敏于向別人谈论这道,甚至不怕向君王传讲。最重要的是,我们会切实遵守上帝所订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