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道就是真理”
遮掩过犯
根据摩西律法,一个见到别人犯罪或知晓其事的以色列人有义务要将这件事报告出来。他在审讯进行时,若有机会作证,但若隐瞒实情,他便得罪耶和华了。(利未记5:1;箴言29:24)可是,箴言一书却鼓励人遮掩别人的过犯。(箴言19:11)因此这引起了一个问题,究竟在什么时候遮掩别人的过失才是对的呢?
在古代以色列国中,严重的罪行如谋杀,崇拜异神和屡次忤逆父母等都不可隐瞒。
例如,对蓄意的谋杀犯就不可顾惜,也不能自其接受赎价。他必须被交在报血仇者的手中处死。——民数记35:30,31;申命记19:11-13。
甚至最近的亲属也不能包庇一个违反上帝律法的人逃避公正的处分。关于在有近亲崇拜异神时应该怎样行,律法规定:“你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申命记13:6-9)同样地,父母对于顽梗忤逆的儿子也要首先采取法律行动,最后这逆子会被人用石头掷死。——申命记21:18-21。
基督徒虽然不在律法之下,他们却体会到这是耶和华的律法,它所反映的不是人的见解而是上帝对各事的看法。(罗马书7:6,2)因此他们也像古代忠心的以色列人一样不愿分担别人的罪以致被上帝视为从犯。他们意识到在上帝子民的组织中容忍严重的过犯会形成一种腐化的影响,并为组织和上帝的名带来羞辱。(哥林多前书5:6,11-13)因此,倘若他们看见或知道任何与耶和华见证人小组交往的人犯了严重的过失(即使这人是亲属或密友),虽然他们已尽力帮助犯过者改过自新,后者却仍然执迷不悟,他们便不应隐瞒这件事了。反之,忠于上帝及其组织之心会促使他们,不是随处讲闲话而是通知小组中有权根据上帝的旨意处理事情的人。
一个犯了严重过失的人也不应企图隐瞒。倘若他想蒙上帝怜悯,就应该按照门徒雅各所描述的步骤而行;“请教会的长老来,为他祷告……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雅各书5:14-16)除了认罪之外,这人更应该借着改邪归正以表现真心的悔改。
有些人由于惧怕被小组开除而企图隐瞒过犯。这样行会成功吗?箴言28:13答道:“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成功,《新世》)。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
耶和华知道他们曾违反他的公义律法,但却没有遵循正当的步骤求他开恩。这样蔑视上帝的安排可能招致严重的后果。例如在古以色列国中,一个无意杀人者在大祭司死去之前离开逃城,报血仇者便有权将其杀死。此外,无意杀人者也不能用钱买得离开逃城的权利。(民数记35:26,27,32)他只有一个方法可以从耶和华的怜悯得益,那便是留在逃城之内直至大祭司死去为止。
同样地,犯了严重过失的人想获得上帝怜悯也只有一个方法。这方法包括在小组的“长老”面前承认罪。犯了严重过失的人若采取正当的步骤就不必长时恐惧被人察觉,也不致受到良心的煎熬。他们不必经历到诗篇执笔者所描述的痛苦:“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诗篇32:3,4。
千万不要以为将严重的罪行隐瞒起来,只需拨出少许时间对别人传讲圣经便可以补偿罪过了。箴言21:27说:“恶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况他存恶意[连同放荡的行为,《新世》]来献呢。”在适当时候,上帝自己会将这个犯过者揭发出来。“他的邪恶必在会中显露。”——箴言26:26。
可是,有些过犯却是可以而且应该加以遮掩的,例如别人对我们的小小开罪属于此类。我们不应将事件扩大,反之应以爱心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箴言10:12)继续对别人谈及这件事仅会惹起不和,以致朋友之间发生嫌隙而已。在另一方面,宽恕别人的过失而不置于怀则可以阻止我们和得罪我们的人之间的关系恶化。正如箴言17:9说:“遮掩人过的,寻求人爱。屡次挑错的,离间密友。”
我们若时时刻刻记得耶和华宽恕了我们,这无疑可以帮助我们宽恕别人的小过。这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宽恕别人可以直接影响到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上帝的儿子曾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马太福音6:14,15)不错,倘若完美的天父耶和华也乐于宽恕悔改的人,我们这些每天需要他宽恕的不完美的人自然更应该乐于宽恕别人的微小过犯。
因此有时我们应该遮掩别人的过犯,有时却应该加以揭露。借着遵从圣经在这方面的教训,我们可以保持喜乐和继续蒙上帝怜悯。诗篇的执笔者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篇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