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服掌权者的裨益
1.在对俗世的掌权者所采的立场方面一个人可能怎样与上帝的安排作对?上帝不会阻止这样的人遭受什么?
什么人会故意和上帝的安排作对呢?但一个人却可能由于反抗上帝容许地上居高位的人所拥有的权柄而变成与上帝作对。反抗这些权柄并不会有什么益处。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3:2说:“所以[鉴于保罗在第一节所说和我们在上文所讨论的话]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安排];抗拒的必自取刑罚(遭受审判,NW)。”既然这种反对等于抗拒上帝所作的安排,上帝并不会阻止反对者现今便从掌权者手上遭受惩罚。
2.为什么耶稣没有反抗地上的掌权者?他为此获得什么奖赏?
2 耶稣对上帝的安排知道得很清楚。因此耶稣并没有反抗地上的俗世权柄,虽然他自己最后被他们所杀害。他没有反对上帝容许耶路撒冷的罗马总督拥有将他处死的权柄。正如耶稣亲自告诉彼拉多,总督的权柄仅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权柄才是至尊和绝对的。(约翰福音19:10,11;路加福音20:20)因此耶稣并没有向该撒上诉。反之他像一只驯服的羔羊一般接受上帝的安排,以便应验以赛亚书53:6,7的预言。(使徒行传8:32,33)但是耶稣被判处死刑并不是因为他反抗“权柄”的缘故;反之这乃是由于他的诬告者强迫罗马的总督将他处死,而总督则为了想防止一场宗教暴动发生而对他们屈膝。因为耶稣没有反抗上帝对于地上的“在上有权柄者”所作的安排,他获得了很大的奖赏。上帝将他从死里复活而赐给他属天的生命,并且将他升到天上坐在上帝右边的王位上。
3.(甲)耶稣为了从事什么工作而被人处死?但他在事后却吩咐门徒怎样?(乙)为什么宣扬圣经并非反抗上帝的安排?
3 耶稣在地上时努力向人宣扬上帝的王国好消息,最后因为如此行而被处死。耶稣知道这样行是对的,虽然罗马的掌权者因为他宣扬上帝的王国而将他处死。由于这缘故当他在复活之后向门徒显现时,他吩咐他们继续向人宣扬同一的王国好消息。使他丧命的这种传道工作并不是一项受俗世的“在上有权柄者”所辖制的失败。这些“在上有权柄者”绝不能打消上帝通过基督吩咐人宣扬王国好消息的命令。因此顺服俗世的掌权者的意思绝不是要我们停止宣传上帝的道。从事传道工作并不算是反抗上帝对俗世政府所作的安排。反之,传道乃是我们对上帝所作的一种适当的顺从,而一切的权柄都是来自上帝的。
4.为什么上帝容许我们为了宣扬王国的缘故被人带到君王和统治者面前?
4 我们若因为宣扬上帝的道而受政府迫害,这并不是说我们与俗世的权柄作对。当我们因为传讲好消息而被带到君王,总督和法官之前时,上帝容许这样的事发生是要使我们有机会向这些人作见证和获得这些掌权者的帮助,如果可能的话。因此耶稣并没有吩咐他的门徒在遭受迫害和被带到统治者之前时便停止传道。(路加福音12:11,12)反之他吩咐我们利用机会勇敢地对这些人作见证以便将王国的信息传给一般“在上有权柄者。”我们应该将这种场合改变为对掌权者作见证的机会。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马太福音10:18。
5.使徒们怎样解释他们拒绝服从犹太法庭的理由?他们与谁完全一致?
5 彼得和基督其他的使徒曾向人解释他们为什么不服从耶路撒冷的犹太最高法庭的命令,说:“我们应当服从上帝底权柄过于服从人。”他们这样行并非不法地反抗当时受罗马政府承认的犹太法庭。(使徒行传5:29)使徒们知道上帝自己会将这个法庭消灭。所以他们并没有阴谋煽动别人反抗这个法庭,甚至在基督徒的组织里也没有如此行。他们绝没有企图说服人民采取政治性的行动打击法庭。从两方面说来他们均与上帝完全一致:(1)顺服上帝容许其存在的俗世权柄,(2)服从上帝吩咐他们向人传道的命令。
6,7.(甲)基督教国的组织怎样犯了反抗上帝的安排的罪?(乙)罗马天主教会怎样犯了这种罪?虽然它自称为什么?
6 基督教国的宗教组织其实犯了与上帝的安排作对的罪。怎会如此呢?因为他们反抗上帝所容许的俗世权柄而非顺服他们。以什么方式反抗呢?借着干预政治而企图控制政府。
7 每一个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自教皇而下的罗马天主教徒怎样竭力企图使自己高于地上的“在上有权柄者”或“有权柄的上司。”《新经全集》他们企图指挥俗世的政府而不是像真正的基督徒一样顺服这些掌权者。许多世纪以来罗马天主教会和基督教国的各政府一直在勾心斗角地争权夺利。他们强迫有些国家遵守教会的律法,并且指使政府为他们将宗教信仰与他们不同的人处死。他们曾发动叛变反抗非天主教的政府和率领民众推翻他们的教会所不赞成的政府。他们促成了教会和政府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他们力图扮演丈夫的元首角色而非妻子的助手角色。可是罗马天主教会却自称为基督的新妇和自谓服从基督的命令,例如基督通过保罗在罗马书13:1,2和通过彼得在彼得前书2:13-17,21-24所下的命令。现在罗马天主教会正在受到应得的审判。
8.保罗在这里所用的“审判”一字的希腊文是什么?什么表明这个字是否仅限于指未来的一个审判日?
8 反抗权柄的人所受的并不是将来在基督的千年审判中施行的一场审判。这乃是现在由世上的掌权者所执行的审判。保罗在这里所用的“审判”一词的希腊文是“克里玛”(Krima);这和“审判日”一词中的审判一字并不同,因为后者所用的希腊字乃是“克来西斯”(Krisis)。“克里玛”这个字可以指任何一场在任何时候和来自任何方面,不论来自世人抑或上帝,的个别审判。我们并不能将其限于一场将来在哈米吉多顿大战之后举行的审判。例如路加福音24:20谈及罗马总督施于耶稣身上的“克里玛”或“死刑。”哥林多前书6:7则谈及彼此“克里玛他”(Krimata)或“告状。”
9.俗世的政府对谁施行惩罚?对于犯罪的份子基督徒的组织必须怎样?
9 不论在基督徒的组织之内和之外,人若作奸犯科便会遭受俗世政府的审判和惩罚。正如保罗在受该撒审判时指出,犯法者根本无权对这种惩罚提出抗议。(使徒行传25:11)因此基督徒的组织中若有任何份子犯了偷窃,走私,重婚,谋杀,诽谤,行骗等罪,组织并不能予他们任何保护。组织必须将这些犯罪的份子交给俗世的政府处罚。既然犯法者违反当地的法律而与掌权者作对,他们便等于反抗上帝所作的安排。
10.对于犯法的份子基督徒的组织可以采取什么行动?为什么?
10 基督徒的组织并没有从上帝接获任何命令要保护这些反对政府的犯法者不受当地的掌权者所惩罚,他们亦无权如此行。我们绝不能庇护犯法者以致阻碍,反对或谴责政府所执行的“克里玛”或审判。基督徒的组织若如此行便等于抗拒上帝的安排了。除了让犯罪的份子遭受俗世政府的“克里玛”或“审判”之外,基督徒的组织并且可以将这些犯法者开除。基督徒的组织并不想庇护或帮助这些犯法者或俗世的“掌权者”作对以致遭受后者的“克里玛”或“审判。”它绝不想招致任何羞辱。
“叫作恶的惧怕”
11.罗马书13:3所说的统治者是指谁?不用惧怕他们的行善者所行的善是什么?
11 罗马书13:3继续发挥以上的论据说:“作官的[统治的,NW]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这里所说的统治者并不是指这个世界的隐形统治者魔鬼撒但及他手下的鬼灵。(约翰福音12:31;14:30;以弗所书2:2;6:12)这里所说的统治者乃是地上显形的世人构成的。这些统治者并不是行善的人所惧怕的对象。但这里所说的善并不是指宣扬上帝的王国好消息的工作,虽然这乃是我们所能行的最大的善。反之,这里所说的“善”是指“在上有权柄者”的法律规定每一个人都必须行和普通一般人所行的善。
12.保罗在该撒利亚的法庭上诉一事表明直至当时为止罗马的皇帝是否传道工作所畏惧的对象?
12 当保罗在公元56年写信给罗马的基督徒时,尼罗王仍然在位。保罗曾向这位罗马皇帝上诉。为什么保罗要向这个拥有王权的异教统治者上诉呢?为了保持甚至在犹太人的区域中宣扬上帝的王国好消息的自由。(使徒行传25:8-12;26:1-7)因此当时尼罗王并不是从事宣扬上帝的王国这种极好的工作的人所惧怕的对象。前一任的皇帝革老丢(Claudius,公元41-54年)曾将一切犹太人,包括亚居拉和百基拉在内,从罗马放逐。但革老丢王的这项行动并不是针对基督徒而发的,虽然基督徒可能因为宗教的起源与犹太人相同而被人误认为犹太人。——使徒行传11:28;18:2;约翰福音4:22。
13.直至那时为止基督徒主要受谁所迫害?虽然保罗是什么,他仍然从腓立比的监狱获得释放?
13 当时罗马的大火尚未发生;当这场意外的大火在64年发生时,外邦人才开始对基督徒作一种有组织的迫害。因此当时保罗尚能够为基督徒的传道工作受犹太人所阻碍一事向尼罗王提出申诉。直至那时为止基督徒所受的迫害主要均来自犹太人。在马其顿的腓立比发生于保罗和西拉身上的事件主要是由于这两位传教士被一班歹徒向当地的异教统治者诬告的缘故;再者当时保罗和西拉亦被人指为犹太人。但保罗有效地提出他的罗马公民身份,结果虽然他是个活跃的基督徒,他仍旧获得释放。——使徒行传16:19-21,37-39。
14.为什么保罗不怕向该撒上诉?这件事怎样证实了他在罗马书13:3论及统治者的话?
14 因此当保罗被带到非斯都总督之前时,他并不害怕向该撒上诉,因为保罗知道向人宣扬上帝的道并不是作恶。他向罗马的最高法庭上诉以便卫护他继续向人传道的权利。保罗给罗马人的信是在他于耶路撒冷和该撒利亚被人囚禁以及后来被解至罗马亲自向尼罗王上诉之前好几年写成的。保罗大约在公元59年,即罗马大火发生之前五年首次抵达罗马。因此保罗可以在罗马书13:3正确地声称俗世居高位的掌权者并不是宣扬王国的人需要惧怕的对象。
15.政府的合法宗旨是什么?甚至汉摩拉比的法典也怎样表明这点?
15 “作官的……乃是叫作恶的惧怕。”这是由于这些统治者所操的“权柄”的缘故。政府的合法宗旨是要阻止和禁制人作恶。统治者必须按照当地的法律采取行动对付作恶的人。这些法律所含的公义性质表明上帝赋予第一个人类的良心以及存留在立法的人心中的是非之感所产生的结果。借着跟从一条公义的途径,统治者可以在一般倾向作恶的人心中引起一种具有约束力量的恐惧。甚至古巴比伦的异教国王汉摩拉比(Hammurabi)的法典在其导言中也表明这点。在第一栏中他说:“……当时他们称我为汉摩拉比,崇高的君王和诸神的敬畏者,为要使公义在地上伸张,铲除罪恶和不法,解脱弱者所受的欺凌,……启发众生和增进人民的福利。”a
16.人民期望统治者怎样?上帝为什么容许他们执掌权柄?世人对权力的滥用是上帝的旨意吗?
16 统治者乃是作恶的人所惧怕的对象;这不仅以耶和华的组织内的掌权者为然,俗世的“在上有权柄者”亦如是。这乃是世上一切统治者执政掌权的目的;他们治下的人民亦期望统治者们如此行。一般统治者所拥有的令人生畏的权柄通常能够对罪恶产生一种约束的作用。既然上帝容许俗世的统治者在地上执掌权柄,他借此让他们看看和上帝的王国比较起来他们能够运用这种权力成就多少善工。世人对权力的滥用并不是上帝的旨意,反之这乃是魔鬼的作为。上帝让人操有合法的权力的目的是要约束各种非法和骚乱的行为而造益于人。
17.(甲)为什么基督徒在从事传道工作时不用惧怕掌权者?(乙)罗马书13:3吩咐基督徒为了从掌权者赢得称赞而行的善是什么?
17 犯法的人有理由惧怕掌权者,因为这些掌权者所订的法律和规条通常均颁布出来而为人所知。宣扬上帝的王国好消息的人却不用惧怕,因为他们非但没有作恶,反而行着最大的善。虽然如此,当罗马书13:3说“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掌权者]的称赞”时,它所说的善并不是指宣扬王国的工作。反之它所指的乃是遵守当地公义的法律的好行为,而这些律法是甚至不宣扬上帝的王国的人也遵守的。借著称赞奉公守法的公民,掌权者鼓励人民保持良好的秩序,道德和品行。罗马的总督非斯都曾在对希律亚基帕王二世谈话时赞许使徒保罗。——使徒行传25:24-27。
18.耶和华见证人从政府官员获得称赞是一件罕见的事吗?
18 因此保罗并不需要因为宣扬上帝的道而惧怕俗世的掌权者。他很高兴在亚基帕王和非斯都总督之前为真理辩护。(使徒行传26:1-3;25:8-11)今日耶和华手下的基督徒见证人从政府的官员获得称赞并不是一件罕见的事。当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检察长比度(Francis Biddle)便曾为耶和华见证人仗义发言以图制止染上战争热狂和怀有偏见的人在美国四十四个州内对耶和华见证人所采取的暴民行动。b这项行动产生了颇为有益的影响。
[脚注]
a 见Sir E.A. Wallis Budge, K.T. 所着之Babylonian Life and History 第124页,1925年版,W. Lansdell Wardle, M.A., B. D. 所着之 Israel and Babylon 第253,254页,1925年版;及Herbert J. Muller 所着之 Freedom in the Ancient Worl ,1961年纽约版。
b 见Jehovah’s Witnesses in the Divine Purpose一书第181,182页,195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