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顺服掌权者而得益
“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罗马书13:3。
1,2.(甲)基督徒并不需要来自什么的称赞去激励他们行善?可是在什么时候他们却从这方面获得称赞?为什么?(乙)关于这件事,1958年在美国有一个什么例证?
这个世界的“在上有权柄者”对行善者所作的称赞具有鼓励人奉公守法的作用。但是服从上帝的道的人却不需要来自这方面的称赞去激励他们行善。耶和华手下的基督徒见证人并不直接追求俗世的掌权者的称赞以炫耀自己或讨好地上居高位的人。可是国家的统治者或官员却可能自动称赞耶和华见证人组织的分子,特别是当他们以整个群体而论一致表现良好的行为,道德,规矩和秩序时为然。今日一般世人如此缺乏这些良好的品质以致上帝的百姓和他们比较起来更显得难能可贵而赢得有识之士的称赞。
2 举例说,1958年八月一日美国俄利根州的参议员理查·纽伯格(Richard L.Neuberger)对美国的参议院宣读了纽约《时报》在该日所发表的一篇报导,这篇报导对当时聚集在纽约的杨基运动场和马球场举行国际大会的耶和华见证大为赞赏。后来参议员纽伯格并且使这篇报导复印在美国第八十五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的《国会纪录》(Congressional Record)第A6907和A6908页上。
3.在1953年基列学校赢得什么官方的称赞?
3 旅店协会或公民委员会均对耶和华见证人在大规模的聚会中所表现的基督徒礼貌表示钦佩。政府的机关甚至派人到耶和华见证人的大会参观以学习他们在大量供应食物方面的技巧。1953年五月,在耶和华见证人设立他们的守望台基列圣经学校之后十年,这间学校正式获得华盛顿的美国教育部的承认,a因为它的课程可以和俗世的一般专科学校及其他的教育学院相比。美国政府的这项行动其实是一种赞许的表示;它帮助了许多来自有移民限额的国家的学生获得入境的许可而得以在美国境内逗留到完成他们的学业为止。
4.为什么罗马书13:4要吩咐基督徒不断从事值得别人称赞的善工?
4 见证人宁愿追求耶和华上帝的赞赏而非世人的称赞。若是如此,为什么他们要不断做一些甚至赢得俗世的“掌权者”赞赏的善事呢?罗马书13:4回答说:“因为它[俗世的权柄,exousia]是上帝的用人[diakonos],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它[俗世的权柄,exousia]是上帝的用人[而非上帝],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对犹太的余民和他们的圣殿说来,波斯政府怎样可说是“上帝的用人”?
5 在基督纪元之前,波斯的古列王可说是耶和华的一个用人,因为他曾造益于被囚在巴比伦的犹太人。身为上帝的用人,古列让忠心的犹太余民返回耶路撒冷重建圣殿和恢复对耶和华的崇拜。在古列所颁布的解放令中,他论及耶和华上帝说:“[他]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历代志下36:22,23;以斯拉记1:1-4)到这个程度古列可说是“上帝的用人”;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归化成为一个犹太人。十二年后,返乡的犹太人不得不迫使波斯政府调查它的官方记录以解除他们四周的仇敌对他们的建殿工成所作的阻挠。调查的结果对犹太人有利,因此波斯政府命令阻挠者停止他们的作梗,于是上帝的百姓遂得以在四年内将他的圣殿全部筑成。——以斯拉记5:17至6:15。
6.波斯的“掌权者”后来怎样支持圣殿的活动和阻止上帝的百姓被人屠杀?
6 后来波斯王派圣经的抄写员以斯拉将国王和他的手下臣宰捐给耶和华的圣殿的一笔钱带回耶路撒冷。他并且发出一项诏书准许祭司和其他直接在圣殿中服务的人享有免税的权利。(以斯拉记7:11,24;8:25-30)此外,在以斯帖皇后的日子她的丈夫波斯王被上帝用来将犹太人的仇敌希幔处决。他并且设法让犹太人在以斯帖皇后和波斯的新宰相末底改领导之下为他们的生存而战,结果将一切企图利用希幔邪恶的法令毁灭上帝的百姓的人完全铲除。——以斯帖记7:5至9:17。
7,8.(甲)俗世的掌权者是否仅在应验圣经预言或作预言性的先模时才可算是上帝的用人?(乙)保罗的传道活动在后来的发展怎样表明“掌权者”到底是对人有益抑或有害?
7 可是,俗世的“掌权者”不仅在应验圣经的预言或作一个预言性的先模时才是上帝的用人而对基督徒有益,反之它在日常的普通事物上也可说是上帝的用人。基督徒和其他的人民或公民均可以在俗世的“掌权者”正当地行使他们的职权时得益。当使徒保罗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被犹太的暴民围困时,将他救出来的是谁呢?拥有俗世权柄的罗马卫兵。谁将保罗秘密地从耶路撒冷送到该撒利亚而借此击败了犹太人企图杀害他的阴谋呢?保罗向谁上诉呢——对犹太的大祭司抑或一个外邦的掌权者?免费将保罗从该撒利亚运到罗马以便让他有机会在罗马作证的是谁呢?在乘载保罗的船失事触礁之前庇护保罗使他不致和其他的囚犯一同被杀死的是谁呢?当保罗在罗马等待尼罗王审讯的期间,准许他“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住”的是谁呢?都是罗马政权的代表。——使徒行传21:31至28:31。
8 根据传统的记载,同一的罗马政权推翻了犹太人的诬告而将保罗释放,使他得以成功地“卫护和在法律上确立好消息。”(腓立比书1:7,根据NW)从所有这些事例看来,我们可以问道,罗马的掌权者究竟是谁的用人呢?上帝的抑或魔鬼的?对基督徒的工作说来,这种“权柄”对他们有益抑或有害呢?
9,10.(甲)“掌权者”成为“上帝的用人”并不是什么意思?(乙)因为“掌权者”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基督徒可以利用“掌权者”所作的什么帮助?
9 当然,这并不是说罗马的“掌权者”归信了基督教而献身受浸成为上帝手下的一个传道员。这正如古列王并没有归化犹太教而成为耶和华名下的百姓一般。但这种俗世“权柄”却可以按照其设立的原意为人民造益,只要我们是守法的公民,我们便有权享受它给予人民的裨益。
10 当我们的权利被仇敌侵犯时,我们岂不向当地的掌权者上诉要求他们维护我们的权利吗?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岂不是时常采取对我们有益的措施吗?他们若不是为了我们的益处而设立的,或我们根本不可能从他们获得任何裨益的话,我们又何必向他们上诉呢?为了维护宣扬上帝的王国的工作,耶和华见证人曾屡次向俗世的“权柄”上诉要求他们纠正对我们不利的情况,虽然有时迫害我们的就是政府的官员。如果“掌权者”不是真正和主要地为了造益一切低于“在上有权柄者”的人而设立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向他们上诉呢?
独裁者的迫害
11.关于一些滥用职权加害于我们的掌权者,我们可以说些什么?
11 有时俗世的“权柄”非但没有作一个对我们有益的公仆,反而因为我们是耶和华见证人而加害于我们。它们迫害我们和禁止我们从事传道工作,甚至企图将我们消灭。这又如何呢?这种邪恶的行径乃是执掌“权柄”的人所负的特别责任。这样的人必须因为滥用上帝所允准的权力和扭曲政府的正当职权而个别对上帝负责。
12.耶和华见证人怎样在他们于1934,1956和1957年举行的聚会中指出这件事实?
12 这件事实曾由耶和华见证人在1956-1957年间于环球各地199个区务大会中所采纳的决议清楚地指出。这个决议是对当时的苏联总理布加宁发出的。b1957年八月廿四日当33,091个耶和华见证人在美国马利兰州的巴的摩尔城聚集起来时,他们对当时杜明尼加共和国的独裁者特罗希鲁(Rafael L. Trujillo)所采纳的决议也指出这件同一的事实。c在1934年十月七日星期日,环球各地的耶和华见证人聚集起来对当时德国的纳粹独裁者希特勒发出了数以百计措辞一致的电报,其中的一部分说:“请立即停止迫害耶和华见证人;否则上帝必定将你和你的国家党毁灭。”d像这些人一样,世上有许多独裁者兴起掌握大权,但在滥用他们的权柄一会儿之后便会一蹶不振;可是统治的“权柄”却继续由其他的人操掌。
13.对于世上的统治者耶和华见证人怎样并不畏惧,但却表示尊重?
13 从挪亚时代的巴比伦统治者宁录的日子开始,耶和华的见证人一向不畏惧人,即使这人是个独裁者。他们只敬畏上帝。可是他们却尊重将权力置于统治者手中的“权柄”。这种权柄会对作恶者施以惩罚。
14.罗马书13:4提出什么作为惧怕掌权者的理由?它所提及的“剑”是什么?
14 罗马书13:4对基督徒说:“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它不是空空的佩剑。”这不是仅指罗马皇帝和治理人民的官员惯常佩挂在身上用来象征“生死予夺之权”(ius vitae et necis)的匕首,反之乃是指象征处死的权力的“剑”。
15.各希律王怎样运用他们的“剑”?关于我们和“掌权者”的关系,这证明什么?
15 当希律王安提帕将施洗约翰斩首处死时,他并没有将这把象征性的“剑”用来造益人民;他并没有作“上帝的用人”。不错,他可以运用这把“剑”,事实上他亦确曾使用过,因为他佩带这把象征性的剑本是有一个正当目的的。这目的便是将作恶者剪除;可是希律安提帕所行的却刚相反。(马太福音14:1-12)此外,当希律王亚基帕一世“用刀杀了约翰的哥哥雅各”时,他亦误用了他的权柄授予他的“剑”。(使徒行传12:1,2)可是这却能够证明藐视政府的权柄而作奸犯科是极不智的,因为这便等于和刀剑开玩笑。
16.我们若作恶便有理由惧怕从掌权者招致什么?因此掌权者持有什么职责?
16 我们若不按照基督教的原则行事而肆意作恶,我们便有理由畏惧来自俗世掌权者的惩罚。“因为它[俗世的权柄]是上帝的用人。”从什么方面说来它是上帝的用人呢?保罗在上帝感示之下说,因为它“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为人伸冤乃是掌权者的职责之一,这种令人生畏的职权应该足以阻止我们犯过。上帝并不直接惩罚作恶的基督徒,或将事情搁置到遥远的审判日才对犯过者施行罪有应得的惩罚。上帝并不需要直接采取行动或等到未来的审判日。他已经有了一个“用人”可以对作恶者施以适当的惩罚。
17.为什么耶稣的比喻中的寡妇持续不断地恳求不义的法官替她伸冤?关于政府官吏在行使职权方面所获得的训示,这个比喻表明一件什么事实?
17 在耶稣所说关于一个不义的法官的比喻中(路加福音18:1-6),一个寡妇持续不断地请求法官替她伸冤。如果法官所持有的权柄不是为了替人伸冤的话,寡妇为什么要持续不休地求他呢?尤其是鉴于这个法官根本是个“不惧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的不义之徒。正如在上帝自己的组织里一般,在撒但的组织里有一点也一样;掌权的人获得训示要正当地行使职权而非贪赃枉法地滥用职权。否则我们又怎能向地上的任何政府官吏求助呢?政府若没有授权给这些官吏去秉公行义,我们又怎能期望从他们获得任何帮助呢?政府授权给他们所行的善事至少有一部分是与上帝的律法相符而能够为基督徒的良心所赞许的。
18.基于什么理由但以理和以斯帖皇后的表兄末底改可以在巴比伦和波斯政府里服务?
18 如果巴比伦和波斯的政府均完全无权行善的话,但以理先知怎可能在这两个政府里服务呢?波斯政府曾容许但以理和末底改运用他们的权柄行善,虽然他们的措施直接使耶和华的百姓得益;事实上它甚至因此而赞称但以理和末底改。它准许他们如此行,因为他们两人都是这些政府的俘虏。结果迫害但以理,以斯帖,末底改和他们的犹太弟兄的恶人都罪有应得地遭受报应。
19.上帝怎样运用外邦的统治者惩罚忤叛不忠的以色列国?
19 在基督降生之前的许多世纪中,上帝曾屡次授权给外邦的统治者或“在上有权柄者”为他伸冤而惩罚对他不忠的以色列人。据以赛亚书9:8-17透露,上帝曾运用叙利亚王利泛和非利士人作伸冤者惩罚以法莲和北部以色列国的首都撒玛利亚的居民。据以赛亚书10:5,6,15说,耶和华也将亚述王立为击打这个忤逆不忠的国家的杖。
20.上帝怎样运用外邦的统治者惩罚犹大,埃及和巴比伦?
20 据耶利米先知说(耶25:8-11;27:4-8),耶和华将巴比伦王立为他的仆人以借此对犹大国及其他与犹大有关系的国家施行报复。当时巴比伦王有如上帝的剑一般。(以西结书21:8-23)耶和华也使巴比伦王成为他的“伐木匠”把长成一株大树一般的埃及砍倒征服。(以西结书31:2-14)波斯的古列王则被立为耶和华的受膏者以打击巴比伦和推翻它那世界霸主的地位。——以赛亚书45:1-4。
21.(甲)上帝在公元70年运用谁作他的伸冤者?惩罚谁?(乙)“掌权者”是否仅在应验圣经预言时才能作上帝的伸冤者?抑或在什么时候也能?
21 在基督的使徒的日子,耶和华上帝在公元70年运用罗马政府作‘佩剑的伸冤者。’这一年乃是“报应的日子”和复仇的日子临到反基督教的以色列国身上的时候。因此它的圣城和其中供崇拜之用的圣殿均被提多将军所率领的罗马大军所毁灭。(路加福音21:20-24;马太福音23:35至24:2)对以色列人说来这乃是一个审判的日子。可是俗世的“掌权者”却无需等到一个忤逆不忠的国家的审判日才能作惩罚恶人的伸冤者。它可以借着法律的程序在任何时候惩罚任何犯过者。因此使徒保罗的话并不限于在上帝对一个国家执行他所预告的惩罚时才适用。
[脚注]
a 见1954年的耶和华见证人《年鉴》第62页;及Jehovah’s Witnesses in the Divine Purpose一书第264页第一栏。
b 见英文《守望台》1957年四月十五日刊,第250-254页。
c 见英文《守望台》1957年十月一日刊,第585-591页。
d 见Jehovah’s Witnesses in the Divine Purpose一书,第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