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东不复存在
一家人深切地互相关怀令生活多么愉快!亲情的坚强联系可以防止嫉妒、愤恨和仇视产生,以致破坏家庭的和平与团结。可是亲情一旦失去,便足以导致无穷的烦恼。在以东人的事例上,亲情的失去最后导致整个民族的灭绝。
以东是以扫的别名。他是雅各的孪生兄弟,以色列人便是从雅各而出的。因此以色列人和以东人的关系比任何民族更密切。家庭安排的创始者耶和华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与以东人之间的骨肉亲情表现适当的关怀。上帝吩咐他们说:“不可憎恶以东人,因为他是你的弟兄。”——申命记23:7。
可是,居住在“西珥地”的以东民族从开始与以色列人接触起便没有顾及手足之情。(创世记32:3-8)他们对待其兄弟国的方式简直像对待仇敌一般。以色列人在摩西领导下离开埃及之后不久,以东的一个支派亚玛力人便向他们发动攻击。——出埃及记17:8-16;创世记36:12。
大约四十年之后,摩西代以色列人恳求以东人容许他们通过其境内的王道,但却遭遇强硬的反对。以东人两次拒绝允准其请,并且威胁要用武力阻止以色列人通过。在第二次的时候,一队强大的武装部队实际采取行动阻止以色列人通过该地的通路,虽然以色列人根据手足之情提出恳请,以东人却仍然蛮不讲理。摩西派使者传达的信息在起头这样说:“你的弟兄以色列人这样说:‘[你知道]我们所遭遇的一切艰难。’”——民数记20:14-21。
在这事发生之后的几个世纪里,以东人对其弟兄国的态度并没有改变。在以色列第一位君王扫罗统治期间以色列人便和以东人发生战争。(撒母耳记上14:47,48)后来在大卫作王时,以东人找机会进侵犹大。从诗篇60篇及其题句看来,当以色列人在北边与两河间的亚兰及琐巴的亚兰争战时曾遭受挫败。虽然如此,他们却征服了以东人,大卫又在以东全地设立以色列部队的防营。——撒母耳记下8:14。
自此以后,每逢犹太诸王的力量软弱下来时,以东人便趁火打劫,甚至联同其他民族攻打以色列。——历代志下20:1,2,10,11,22;28:16-20;诗篇83:4-8。
在公元前第七世纪的末了,以东人对以色列人所怀的强烈仇恨特别令人注意。当时巴比伦人征服了犹大王国。以东人对其兄弟国的不幸遭遇幸灾乐祸,不但趁机掳掠,甚至把犹太的逃脱者交给巴比伦人,(俄巴底亚书1,12-14)他们占据昔日以色列和犹太王国辖下的土地,贪婪地试图扩展自己的领土。——以西结书35:10-12。
耶和华并没有将这种不顾手足之情的行为视若无睹,反之他通过他的先知俄巴底亚、以西结和耶利米判定以东的罪。在大致上说来,耶利米和俄巴底亚发出同一的信息,这使耶和华宣告以东行将灭亡的话更加肯确:“盗贼若未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要被抢掠到什么程度?]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摘葡萄的若来到你那里,岂不剩下些[残粒]呢?[以扫竟被搜索到这程度!他隐藏的珍宝竟被查出来!]”(俄巴底亚书5,6;耶利米书49:9,10)不错,盗贼只偷他们所要的,摘葡萄的也剩下残粒。但以以扫[以东]而言,他们被敌人击败征服时却没有什么留下来。
这场灾祸来自何人?预言性的答案回答说:“与你结盟的,[都欺骗你。]与你和好的[胜过你。]与你一同吃饭的,设下网罗陷害你,在你心里毫无聪明。”(俄巴底亚书7)因此,以东与之结盟的人会反过来倾覆他,这显然是指巴比伦人而言;以东人曾将犹太逃脱的难民交给他们。
据俄巴底亚的预言透露,终有一天“以扫家必无余剩的。”(俄巴底亚书18)以东民族必不再存在。根据以西结所说的预言,以色列人有份参与应验上帝对他们所作的判决。耶和华通过以西结的口说:“我必借我民以色列的手报复以东。以色列民必照我的怒气,按我的愤怒在以东施报。”——以西结书25:14。
今日没有任何人可以否认关于以东的预言已应验了。以东这个民族已完全消逝。这件事也按照圣经预言所指定的方式发生。
古犹太历史家约西弗斯论及尼布甲尼撒王在位第二十三年期间于叙利亚——巴勒斯坦发生的战役。无疑那时以东人被巴比伦人所征服,但那场倾覆并未导致他们土地的完全毁坏。从公元前第五世纪左右的时间起,阿拉伯的游牧民族开始压迫以东人,到公元前第三世纪,拿比塔人把他们撵出其心脏地带,赶到犹太南方的利甲。最后以东人更向北迁移到希伯仑附近的地区。根据伪经麦额比前书(5:3)他们惨败于利未人犹太麦额比斯之手。后来,据约西弗斯说,利未支派的犹太王约翰·希干纳斯征服了以东人,准许他们留在本土,但必须受割礼及遵守犹太人的律法。以东人同意这些条件,后来遂为犹太人所同化。公元70年罗马人毁灭耶路撒冷之后以东民族便完全消逝了。
因此,不顾手足之情导致以东民族的灭亡而应验了上帝预言性的判决。这有力地说明耶和华上帝必不会忽视人故意不理会他的旨意。此外,那些继续在态度和行事方式方面与他背道而驰的人必不能逃过他的刑罚,一切在生活上与他的道一致的人的确是明智的,因为正如他所感示的使徒约翰写道:“这世界和世上的私欲都要渐渐的过去,但那遵行上帝旨意的却存到永远。”——约翰一书2:17,《新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