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矶汉那的烈火又如何?
‘不错,’也许有人会说,‘圣经所说的海地司从不是指一个烈火熊熊的受苦之地。但是圣经岂不曾谈及“地狱的火”吗?’
是的,基督教希腊文圣经(通常称为“新约”)有许多译本均采用“地狱的火”一词。在此被译作“地狱”的希腊字是矶汉那(geʹen·na或Gehenna)。但矶汉那是一个烈火熊熊的受苦之地的名字吗?基督教国有许多圣经评释家说是的。可是他们明知“魂”并不是不死的。他们也知道圣经表明不死性是上帝仅赐给他视为配得的人的一个奖赏;他们知道这并不是加于恶人身上,使他们永远受苦的一个咒诅。——罗马书2:6,7;哥林多前书15:53,54。
基督教国的其他评释家则承认矶汉那并不是一个烈火熊熊的永远受苦之地。《新圣经评注》(779页)说:“矶汉那是耶路撒冷的欣嫩谷的希腊名字,在这谷里不断有火焚烧以便将城里的垃圾烧去。这是最后毁灭的一个有力象征。”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若要找出问题的答案,最好莫如查考一下圣经本身怎样说。
“矶汉那”这个字在基督教希腊文圣经里出现过十二次。门徒雅各用过这字一次,其余十一次则出现在耶稣基督所说的话里而与定罪的审判有关。这些经文如下:
“我告诉你们,凡向他的弟兄发怒的,要担受审判;凡对他的弟兄说‘饭桶’的,要担受议院底审判;凡对他说‘傻瓜’的[不公地论断和谴责弟兄,视之为冥顽不灵],要担受地狱[矶汉那]里底火。”——马太福音5:22,《新修》。
“不要怕那杀身体,却不能杀生魂的,惟有能把身体和生魂都灭在地狱[矶汉那]里的,正要怕他。”——马太福音10:28,《新旧》。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矶汉那]里的。”——路加福音12: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矶汉那]之子,比你们还加倍。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怎能逃脱地狱[矶汉那]的刑罚呢?”——马太福音23:15,33。
“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矶汉那],入那不灭的火里。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矶汉那]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丢掉它;你只有一只眼进入上帝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矶汉那]里。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可福音9:43-48;可参看马太福音5:29,30;18:8,9措辞类似的经文。
“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矶汉那]里点着的[这段话的意思是:滥用舌头有如矶汉那一般可以毁灭人;它可以影响到人的整个一生,使其配受矶汉那的惩罚]。”——雅各书3:6。
请留意,虽然这些经文将火与矶汉那相提并论,却没有一节谈及人死后会继续有知觉地生存或受苦。反之,正如耶稣在马太福音10:28指出,上帝不但能将身体,同时能将整个人或“生魂”都“灭”在矶汉那里。这种毁灭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呢?我们对“矶汉那”一字作进一步的查考便可以明白这点。
矶汉那——欣嫩谷
虽然“矶汉那”一词出现在基督教的希腊文圣经里,这个字其实由两个希伯来字,矶(Gaʹi)和欣嫩(Hin·nomʹ),所构成,意即欣嫩谷。这个山谷位于耶路撒冷的南方及西南方。在没有信心的犹大国王亚哈斯和玛拿西的日子,人们在欣嫩谷举行各种崇拜偶像的宗教仪式,包括将孩童献作活祭的可憎习俗在内。(历代志下28:1,3;33:1,6;耶利米书7:31;19:2,6)后来贤明的国王约西亚禁止人在矶汉那崇拜偶像,并且使这个山谷不再宜于供崇拜之用。——列王纪下23:10。
传统透露在此之后欣嫩谷成为一个焚化垃圾的地方。圣经的记载也证实这点。例如在耶利米书31:40,圣经显然将欣嫩谷称为“抛尸的全谷和倒灰之处”。此外圣经也提及“灰堆门”,这道城门看来朝着欣嫩谷的东端与汲沦谷接连之处。——尼希米记3:13,14,《新世》。
矶汉那与一个城市的垃圾堆所具有的毁灭性有关是和耶稣基督的话完全一致的。论到矶汉那,耶稣说:“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可福音9:48)他的话显然是指垃圾堆不断有火焚烧而言,也许人们更添上硫磺以加强火势。在火烧不到的地方,蛆虫会滋生而吃掉没有被火烧去的废物。
我们也应该留意的一点是,耶稣以这种方式谈及矶汉那并非提出一种在希伯来文圣经里从未出现过的新观念。反之这些较早的圣经曾以差不多完全一样的措辞论及恶人的命运。
以赛亚书66:24预言上帝所喜悦的人“必出去观看那些违背[上帝]的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这项描述所预表的显然并非有知觉的受苦而是可怖的毁灭。恶人所遗下的不是有知觉的魂或灵而是毫无生气的“尸首”。圣经表示活着的不是人而是他们尸首上的蛆虫。圣经绝没有提及任何“不死的灵魂”。
耶利米的预言也将欣嫩谷与没有信心的人所遭受的毁灭相提并论。“耶和华说:‘因此日子将到,这地方不再称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称为杀戮谷。我必在这地方使犹大和耶路撒冷的计谋落空,也必使他们在仇敌面前倒于刀下,并寻索其命的人手下。他们的尸首我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9:6,7。
请留意耶利米论及欣嫩谷时绝没有暗示人在死后会有知觉地受苦。反之他所描述的是完全的毁灭,恶人的“尸首”被鸟兽所吃。
毁灭的象征
与圣经的证据一致地,矶汉那或欣嫩谷可以很适当地成为毁灭而非在火中受苦的象征。约瑟·E·柯约翰在天主教的《大众福利》杂志中承认这件事实说:
“最后的惩罚地方显然是矶汉那,[欣嫩谷],这山谷曾一度被人用来将活人献给异教的神作祭物,但在圣经时代已成为耶路撒冷城外的一个垃圾堆。这里的臭气、浓烟和烈火不断提醒城里的居民废物有什么结局——它们被毁灭。”
圣经的其他地方则表明矶汉那所象征的毁灭是永久的。使徒保罗在写给帖撒罗尼迦的基督徒的信中说逼迫虐待他们的人“要担受处罚,永世的死灭,和主底面和他有力量底荣耀分离。”——帖撒罗尼迦后书1:6-9,《新修》。
圣经的证据很清楚表明,被上帝判定为不配得永生的人会遭受“永世的死灭”而非在实际的火里永远受苦。他们不会在任何地方继续活着。因此矶汉那的火乃是代表这种彻底毁灭的一个象征。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耶稣基督对他当日的宗教领袖说:“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怎能逃脱地狱[矶汉那]的刑罚呢?”(马太福音23:33)他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那些宗教领袖是伪君子。他们想受人敬仰,喜欢别人用漂亮的衔头称呼他们,但是他们对那些应该给予属灵帮助的人却漠不关心。他们以许多传统的规条加重别人的负担,但却忽视了公平、慈悲、信实等美德。他们是假导师,将属人的传统置于上帝的道的权威之先。——马太福音15:3-6;23:1-32。
你在今日的宗教领袖,特别是基督教国的宗教领袖,当中留意到类似的情形吗?他们的结局会好过耶稣在地上传道时的犹太教宗教领袖吗?绝不会,因为基督教国的宗教领袖不忠地误传了上帝和‘主耶稣的好消息’。只要他们仍然继续鼓吹谬误的道理,他们便有遭受永远毁灭的危险。
关于矶汉那的真理应该帮助我们体会到,避免与伪宗教来往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正如耶稣指出,不但伪宗教的领袖们有危险,支持这些领袖的人亦然。事实上,耶稣说被文士和法利赛人勾引入教的人会成为‘地狱[矶汉拿]之子,比他们还加倍。’(马太福音23:15)因此,今日冥顽不灵地继续跟从伪宗教道理的人绝不能希望逃过上帝的惩罚。
这件事一方面使我们严肃地想想自己所处的地位,同时给我们一项安慰的保证。怎会如此呢?因为我们可以确信耶和华上帝必定不会让严重的过犯不受惩罚。人若不愿顺服他的公义律法,反而故意行恶犯罪,上帝就不会容许他们存留很久以继续破坏义人所享的和平。
[第113页的地图]
(排版后的式样,见出版物)
第一世纪耶路撒冷略图
圣殿所在地
欣嫩谷(矶汉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