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上帝统治权的元首
“这一位,上帝高举起来在他右边,做领袖,做救主,要将悔改的心和罪恶底赦免赐给以色列。”——使徒行传5:31,《新世》。
1.为什么我们若将上帝统治权的元首置诸不理就无法得救?
我们绝不能将宇宙的神圣统治者上帝立为元首和救主的一位置诸不理。我们若不理会这位元首企图直接来到宇宙神圣的统治者面前敬拜他,这样行并不会为我们带来拯救。神圣的统治者规定唯独借著他所立的元首我们才能得救而在他所应许的新规制里获致完美的生命和幸福。普世的人都需要知道这件重要的事实。
2.鉴于耶路撒冷的犹太公会在不久之前所采取的什么行动,这个法庭需要知道上述的事实?
2一千九百年前,耶路撒冷权力最高的宗教领袖便需要知道这件事实。这些人共同构成当地的最高法庭,犹太公会。他们在数周之前所作的决定把一个引起很大争论的人物——耶稣基督——判处死刑。现在这个引起争论的人物的十二个首要门徒站在犹太公会面前。在作证时,西门彼得和其他十一个门徒告诉法庭他们所处死的人已被上帝立为‘元首和救主’了。他们答复法庭所下的一项命令说:
3.在听到犹太公会所下的命令之后,被法庭定罪的人的十二个门徒怎样论及服从的问题和上帝所立的元首?
3“我们应当服从上帝底权柄,过于服从人。你们所下毒手而挂在木架上的耶稣,我们祖宗底上帝叫他活起来;这一位,上帝高举起来在他右边,做领袖[元首,《新世》],做救主,要将悔改的心和罪恶底赦免赐给以色列。我们呢,就是这些事底见证;上帝对服从他权柄的人所赐的圣灵也作见证。”——使徒行传5:29-32,《新译》。
4.被立为元首和救主的一位会将什么赐给以色列人?按照上帝所应许的什么约?
4无论耶路撒冷的最高法庭喜欢与否,他们所钉死的耶稣已活过来了,并已升到上帝右边而能夠代表神圣的统治者作造福以色列人的元首和救主。这位‘元首和救主’会做些什么事呢?“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国语圣经》)神圣的统治者上帝会按照他应许与他的选民缔结的“新约”赐下这种“赦罪的恩”。——耶利米书31:31-34;路加福音22:20。
5.(甲)在耶稣死前,谁曾向以色列人宣扬悔改的信息?(乙)关于悔改、赦罪和犹太公会的成员与上帝的关系,有些什么问题值得我们考虑一下?
5耶路撒冷的法庭知道在耶稣基督尚未露面之前,施洗约翰已向人宣布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施洗约翰下狱之后,他为其施浸的耶稣基督开始向人宣扬同一的信息,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3:1,2,13-17;4:12-17)耶稣继续如此行,直至他在耶路撒冷的犹太公会唆使之下被处死为止。对以色列人的悔改来说,这件事有造成任何差別吗?所要赦免的是什么罪呢?西门彼得对犹太公会所说的话使公会的成员有深思自省的理由吗?他们与上帝的关系受到什么影响呢?这种关系所根据的基础仍像以往一样吗?让我们看看。
6.耶和华怎样使自己有义务将以色列人从埃及拯救出来?他怎样施行这项拯救?
6以色列民族是当雅各(以色列)及其后代在埃及寄居的215年间产生的。(创世记49:28-33)埃及的宰相约瑟(雅各的儿子)死后不久,以色列人沦为埃及人的奴隶,而且后者更企图将整个以色列民族消灭。后来在上帝所预言的时间,他将雅各(以色列)的后代“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在此之前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公元前1513年的尼散月十四日在埃及举行一个新的晚餐,称为逾越节晚餐。在那天晚上,以色列人杀了逾越节的羔羊,将羊血洒在房屋的门柱和门楣上,然后将整只羊烤熟,全家在以血标明的门后同吃这晚餐。上帝接纳了逾越节的羔羊作祭物,在以色列人吃完这个祭席之后将他们从埃及拯救出来。他仿佛以他们所牺牲的逾越节羔羊将他们买回一般。(出埃及记12:1至13:18)因此以色列人是上帝‘救赎出来作自己子民’的一个民族。——撒母耳记下7:23。
7,8.(甲)上帝怎样在红海进一步确立他对以色列人的拥有权?(乙)在西乃山耶和华与以色列人订立什么?上帝吩咐摩西对以色列人怎样说?
7上帝立先知摩西为以色列人的领袖,带领他们安然穿过红海的海水,但却将埃及的追兵全部溺毙。(出埃及记14:1至15:21)上帝对以色列人所施的这项神奇拯救进一步确立了上帝对他们的拥有权;他们的确是属于他的。在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后的第三个月(阴历的西湾月),上帝将他们带到阿拉伯半岛的西乃山脚下。先知摩西以上帝与以色列人之间的中保身份登上西乃山(何烈山),代这个蒙救赎的民族与上帝接洽。他们接著采取步骤在上帝与被赎的以色列民族之间订立一个约,一个严肃的协定。请留意上帝吩咐摩西对以色列人所说的话:
8“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埃及记19:3-6。
9.上帝凭著他所拥有的权力迫使以色列人与他立约吗?抑或他怎样处理这件事?
9上帝在此清楚说明约所带来的义务,并且透露这约的目的是要产生一个属于上帝的‘祭司国度’和“圣洁的国民”。我们不应该忽视的一点是,上帝并没有強迫以色列人与他立约。他没有说:‘我把你们从埃及的奴役赎回,又将你们从红海的水中救出,所以凭著这种购赎你们是属于我的。我可以对你们为所欲为;我可以对你们发号施令,你们非服从不可。反之,上帝吩咐摩西告诉人民的话表示上帝想知道他所救赎的人是否愿意与他订立一个神圣的约。上帝绝没有专横武断地強迫以色列人与他立约,反之上帝等待他们表示他们在这件事上想怎样行。除非他们愿意,否则上帝便不会与他们立约。
上帝等待被赎者表示意向
10.为什么订立这约需要有一位中保?在这件事上,上帝承认什么属人的因素?
10这会是个双边的约,意即在两造之间所订的一个严肃的合约或协定。既然这是至圣至善的上帝与不完美、有罪及从亚当夏娃承受到死亡惩罚的人所订的一个约,这约需要有一位中保。所需的中保是一个因为有信心而被上帝亲为公义的人——利未人暗兰的儿子摩西。(加拉太书3:19,20)约的一造,上帝,表示他想订立这个约,但是应邀与上帝立约的另一造又如何呢?上帝与以色列人之间的约必须等到次要的一造表示愿意才可以正式订立。上帝承认人的意向到如此地步。
11.以色列人对上帝提议订立的约表现什么态度?在他们未表现这种态度之前,耶和华没有向他们颁布什么?
11当时以色列人由他们的国家长老所代表,他们对上帝提议订立的约怀著什么态度呢?圣经的记载说:“摩西去召了民间的长老来,将耶和华所吩咐他的话都在他们面前陈明。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摩西就将百姓的话回复耶和华。”(出埃及记19:7,8)在以色列人未向耶和华上帝表示愿意立约之前,上帝并没有从西乃山顶将十诫,律法之约的基本法规,向以色列人颁饰。——出埃及记19:9至20:22。
12.(甲)关于这个约,上帝让以色列人怎样行?(乙)我们可以将以色列人对这个约所采取的行动称为什么?罗马书6:13用什么字眼描述这件事?
12以色列人可以表示他们作了什么选择,无论他们接受抑或拒绝上帝的提议。上帝让他们凭著自由的意志决定‘在万民中作属耶和华的子民’抑或因为条件不合而拒绝这项权利。这个得赎的民族同声答复上帝的建议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他们这样说意味到什么呢?我们可以将他们的这项行动用其他什么字眼表达出来呢?我们岂不是可以说当时他们将自己呈交给耶和华上帝以遵行他所颁布的旨意吗?这岂不是与基督的使徒保罗对罗马的基督徒小组所说的话颇相似吗?保罗说:“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罗马书6:13)《美国译本》将这句话译成:“要将你自己呈交给上帝。”《新英文圣经》说:“要将自己置于上帝手中供他使唤。”《修订标准译本》说:“要将自己托付给上帝。”摩伐氏的《新译本》则说:“你们必须将自己呈献给上帝。”
13,14.(甲)为什么耶和华提议与以色列人立约而没有強迫他们如此行?他们的反应意味到他们在实际上怎样行?(乙)他们在什么时候重申他们的决心?他们由此成为耶和华的什么?
13耶和华并没有采用高压手段对以色列入说:‘我将你们从埃及赎回,从红海救出。不但如此,你们是我的朋友亚伯拉罕的后代。所以你们非与我立约不可。’诚然,上帝为了这些理由让以色列人有机会与他缔结立约关系,同时他也将这种关系所带来的光明前途向他们透露。可是以色列人却可以自行选择他们是否想成为耶和华的子民而以他为上帝。既然异口同声地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他们遂由此将自己呈献给耶和华,成为他的子民而有义务遵行他在约中向他们显示的旨意了。后来上帝将十诫和一套律法交给摩西,然后以祭牲的血正式与以色列人立约。由于与耶和华上帝订立了一个正式生效的约,以色列人遂成为上帝手下献了身给他的百姓。当时以色列人怀著更清楚的认识重申他们的决心要一致遵行耶和华的旨意,正如出埃及记24:7,8告诉我们:
14“[摩西]又将约书念给百姓听。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请也参看希伯来书9:18-20。
15.这约会延续多久?这约对谁有效?
15上帝在西乃山与得赎的以色列人订立的约不但对当时在场的人有效,同时对他们血统上的一切后裔也有效。这是一个“永远[至无定期,《新世》)的约”。(利未记24:8)只要这约一日存在,以色列人的一切后代便与上帝有立约的关系。由于这缘故,以色列人在旷野里流浪的第四十年和最后一年,在西乃山立约之后才于旷野出生的以色列人均在这个与上帝所立的约里。他们继续是一个献了身给上帝的民族和国家。
16.在摩押平原上,许多人怎样不愿与耶和华保持立约的关系?
16可是,在这最后一年(公元前1473年),这个献了身的国家却有数以千计的成员不愿与耶和华保持立约的关系。他们在摩押平原上表明他们作了什么选择。我们在民数记25:1-5从摩西所作的记载读到事情的经过: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因为这女子叫百姓来,一同给他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他们的祭物,跪拜他们的神。以色列人与巴力毗珥连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将百姓中所有的族长在我面前对著日头悬挂,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气可以消了。’于是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审判官说:‘凡属你们的人有与巴力毗珥连合的,你们各人要把他们杀了。’”
17.(甲)当时有多少人因为背弃与耶和华所立的约而死于非命?(乙)耶和华在何西阿书9:10怎样论及他们“与巴力毗珥连合”一事?
17由于违反了“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这个诺言,当时有三万四千个以色列人死于非命。(民数记25:9;哥林多前书10:8)七百多年之后,耶和华通过他的先知何西阿论及这件令人震惊的事件。他首先提及起初以色列国怎样蒙他喜爱,然后指出许多以色列人怎样使自己在他眼中成为可憎。耶和华说:“我遇见以色列如葡萄在旷野;我看见你们的列祖如无花果树上春季初熟的果子。他们却来到巴力毗珥,专拜那可羞耻的,就成为可憎恶的,与他们所爱的一样。”(何西阿书9:10)摩伐氏的圣经译本说:“他们效忠于丑声远播的巴力。”因为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上帝而归于另一个神之下,《修订标准译本》说:“他们……献身给巴力。”
18.(甲)《犹太出版社圣经》对何西阿书9:10的译法怎样充分表明以色列人对耶和华的不忠?(乙)以西结书14:7,8所用的同一个希伯来字怎样论及类似的不忠?
18这些变节不忠的以色列人本已献身给独一永生的真神,但后来却离弃上帝,转而将自己呈献给巴力。《犹太出版社圣经》的译法充分表明以色列人这项不忠的行动,说:“他们将自己隔开归于可耻的事。”在这句话里,重要的希伯来文动词是拿细(na.zar’);圣经将这个字用来描述犹太的拿细耳人特別将自己隔开归于上帝时所做的事。(民数记6:1-8)在以西结先知的日子,在耶路撒冷于公元前607年首次遭受毀灭之前不久,有许多以色列人在行为上与摩西的日子在摩押平原上背叛上帝的以色列人如出一辙。耶和华对以西结先知论及这些不忠的以色列人说:
“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凡与我隔绝(拿细),将他的假神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放在面前,……我要将他从我民中剪除;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以西结书14:7,8
19.(甲)不忠的以色列人献身给巴力毗珥还牵涉到任何其他的献身吗?(乙)民数记25:3不是说以色列人将自己隔开归于巴力毗珥而是更明确地怎样说?
19上帝所用的措辞表示与他隔绝的以色列人起初曾与他具有立约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他们的祖先将他们带进其中的,因为他们的祖先齐声对中保摩西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埃及记24:7;19:8)但是现在他们既背弃律法的约而崇拜偶像,他们还破坏了他们对耶和华所作的献身,转而将自己献给他们所崇拜的偶像。民数记25:3不是说以色列人将自己隔开归于巴力,反之更明确地说:“以色列人与巴力毗珥连合。”今日一切与耶和华上帝缔结关系的人均应该以此为前车之鉴。(哥林多前书10:6,11)我们绝不想犯同一致命的错误。我们若这样行就是不忠于上帝或背叛上帝的统治权了。
导至新约
20.(甲)为什么第一个约不是完美无疵的?因此遗留下什么余地?(乙)上帝通过什么先知预言必会订立一个新约?摩西怎样论及一个更佳的中保?
20耶和华通过摩西与献了身给他的以色列人订立的约是一个‘至无定期’的约。由于以色列人和中保摩西的不完美,在西乃山前立的约并不是完美无疵的,因此可以有订立一个较好的新约的余地。于是耶和华遂提议订立一个新约,并向血统上的以色列人提出加入这第二个约的权利。在新约借著一个新的中保而订立之前六百多年,耶和华已通过耶利米先知在那更好的中保来临之前的第七世纪预言到这件事。(耶利米书31:31-34;希伯来书8:6-13)先知摩西曾预言到这位更好和更大的中保的来临。他说这位中保会从以色列人当中产生;这位中保会是个血统上的以色列人。——申命记18:15-19;使徒行传3:22,23;7:37,38。
21.(甲)这位更佳的中保在何时何地诞生?诞生时有什么宣告发出?(乙)耶稣为什么守犹太的逾越节?他在最后一次守这节期时表明自己是什么?怎样表明?
21公元前二年,这位较好的中保以大卫王裔的身份在大卫的家乡伯利恒城诞生。他同时是上帝的儿子。当他诞生时,上帝的天使对伯利恒附近田野中的牧羊人宣布说:“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是关乎万民的,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福音2:10,11)既然由一个犹太籍的母亲所生,这位注定成为“主基督”的救主是个血统上的犹太人,并生于上帝以摩西为中保与以色列人订立的律法的约之下。加拉太书4:4足以证实这点,说:“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耶稣基督既处于以色列的律法的约之下,他循例参加逾越节的晚餐。他在公元33年最后一次守逾越节时透露自己便是新约的中保。他怎样作这项透露呢?当时他设立了称为主的晚餐的纪念仪式;当他将一杯酒递给忠心的使徒时,他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加福音22:20)耶稣流出自己的血使这个约生效。
22.(甲)耶稣在什么时候答应成为新约的中保?(乙)为什么约翰起初不肯为耶稣施浸?
22可是,像摩西先知一样,主耶稣必须答应成为新约的中保。他在什么时候答应如此行呢?当他在约但河中受浸时。他在三十岁的时候撇下拿撒勒的木匠职业到施洗约翰那里受浸。对约翰来说,这是一种新的浸礼。直至当时为止,马可福音1:4告诉我们:“约翰……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路加福音3:3)但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到施洗约翰那里受浸并不是要以此象征他悔改求上帝赦罪。耶稣是完美无罪的。(希伯来书7:26)他并非怀著一个不洁的良心到约翰那里以“求在上帝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得前书3:21)约翰深知这点,因此我们读到:“约翰想要拦住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么?’”可是耶稣怎样回答呢?
23.耶稣怎样回答约翰?虽然他已谨守律法,为什么他却说“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
23“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3-15)耶稣的话是什么意思呢?身为血统上的一个犹太人。他将摩西的律法守到十全十美的地步。关于这点,他后来在《登山宝训》中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当然,与以色列人所立的律法之约乃是上帝的旨意,但在这方面耶稣自出生以来直至受浸之日均一直谨守遵行上帝的旨意。因此耶稣所说的“诸般的义”是指某些比律法的约更进一步,但却应验了律法之约所含的意义的事。这便是上帝要耶稣执行的“诸般的义”。这便是耶稣在受浸时答应要做的事。
24.据希伯来书10:5-10说,耶稣将自己呈交出来接受水浸礼时应验了那一个预言?
24借著将自己呈交出来接受水浸礼,耶稣的确应验了“先知”的预言,正如他自己所说一般。使徒保罗在希伯来书10:5-10指出耶稣应验了什么预言;他论到耶稣前往受浸的时候,说:“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上帝阿,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上帝阿,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耶稣由此应验了诗篇40:6-8的预言。上帝的“旨意”是要耶稣牺牲自己的生命,亦即他的“身体”。
25.(甲)那末耶稣所受的水浸礼象征什么?(乙)耶稣在未受浸之前怎样业已献身和被赎?
25既然预言作了这样的规定,耶稣若不到约翰那里受浸以遵行上帝这项特別的旨意,他就无法有一个清白的良心了。显然耶稣所受的浸礼含有象征的意义。他的浸礼并非象征“悔改赦罪”。反之这件事象征耶稣将自己呈交出来以遵行上帝的旨意,而上帝的旨意包括要耶稣将自己的身体一次而永远地献作祭物。既然耶稣是个犹太人,他业已在摩西律法之下,而且是当时地上献了身给上帝的唯一国家的成员。(这个国家曾全国一致矢誓:“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再者,耶稣是马利亚的长子,而马利亚的丈夫约瑟也将耶稣收养为自己的长子;因此耶稣已成圣归于上帝而是属于上帝的。(出埃及记13:1,2)由于这缘故,耶稣必须由约瑟和马利亚将他赎回才能从事世俗的工作。(民数记3:13-51;18:14-16)因此耶稣的受浸不是预表他将自己呈献给上帝而是预表他将自己呈交出来遵行上帝的旨意,甚至达到牺牲生命的地步。
26.(甲)上帝怎样表示他接纳耶稣所作的呈交?(乙)耶稣在肉身时遵行上帝的旨意到什么地步?
26耶和华上帝表示他接纳了他的儿子所作的这项呈交;他将圣灵倾注在受了浸的耶稣身上,并从天上发出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悅的。”(马太福音3:16,17)在此之后施洗约翰宣布受了膏的耶稣乃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8-36;使徒行传10:37,38)耶稣在地上时努力遵行上帝的旨意,直至死而后已。他在地上作人的最后一晚,他对上帝祷告说:“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马太福音26:39-44)据约翰福音19:30报导,次日下午三时左右,当耶稣被挂在受苦柱上之际,“耶稣……就说:‘完成了!’便低下头,把灵交付了。”(《新修》)这样,按照上帝的旨意,耶稣将自己的身体一次而永远地献上。
27.(甲)耶稣基督获得怎样的复活?为什么?(乙)耶稣怎样获得全人类的拥有权?这为死者带来什么希望?
27与耶稣基督将自己完美属人的身体献上一事一致地,上帝在耶稣死后第三日将他复活,但不是成为血肉之躯而是成为灵体。(彼得前书3:18;哥林多前书15:42-45)耶稣在复活之后第四十日升返天上将他为全人类献上的属人祭物的价值呈交给上帝。他在地上时曾说,他来“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使徒保罗则说耶稣“因著上帝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保罗也论及“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希伯来书2:9;提摩太前书2:5,6)耶稣基督将所献的属人祭物的价值呈交给上帝,借此他将全人类赎回,甚至不用他们向他提出恳求。由于这缘故,在他那属天的王国治下,“无论善恶都要复活。”(使徒行传24:15)所有这些人都是耶稣基督所拥有的。
28.(甲)在拯救人类方面,耶稣基督在复活之后成为什么?(乙)他也成为什么更重大的事的元首?
28以这种方式,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按照上帝的“旨意”成为拯救全人类的元首。希伯来书2:9,10向我们指出这件事实说:“唯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著上帝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首]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希伯来书5:9,10则说:“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负责者],并蒙上帝照著麦基洗德的等次称他为大祭司。”这一位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作上帝的统治权的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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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以色列是属于耶和华的,他却没有強迫他们与他立约,反之他等待以色列人表示他们在这件事上想怎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