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在路加关于主的晚餐的记载中他说耶稣以两个酒杯传递给各人,然而在马太,马可和保罗的记载中则只提及用一个酒杯传递,两者如何能相吻合呢?——美国R.D.君问。
在将记述同一件事的各项圣经记载加以比较的时候,我们应该时常要记住这一点:纵使某一个作者只提到一个人或一件物品时,意思并不一定是说当时就没有多过一个的可能。例如马太曾记述耶稣治愈了两个瞎子和两个被鬼附的人,而马可和路加则只提到各一人。(马太福音8:28;20:30;马可福音5:2;10:46,47;路加福音8:27;18:35)另一次,马太和马可只提及有一个天使站在复活后耶稣的坟墓旁,但是路加则提到有两个。——马太福音28:2-4;马可福音16:5-7;路加福音24:4,5。
所以路加福音22:17-20的记载所涉及关于杯子的数目这件事也一样,那节经文说:“耶稣接过杯来,祝谢了,说:‘你们拿这个,大家分着喝。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国来到。’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饭后也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
在这里(17节)第一次提到的杯是指着庆祝逾越节所用的杯,如第十五节所示。在耶稣的日子庆祝逾越节包括了使用酒杯在内。实际上,《犹太百科全书》第九卷,552页和麦史两氏合编之《百科全书》第七卷,739页均提出犹太人在庆祝逾越节时,至少使用四只杯。《密殊那经》很肯定地说:“在以色列人当中甚至最贫穷的人若非到桌前就坐便必定不进食,而且他们必须至少给于他们四个酒杯的酒喝。”(《彼沙咸》10:1)故此路加在十七节所说的话乃是指在庆祝逾越节时所传递的一只杯;耶稣自己也从这只杯中饮了并说:“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国来到。”——路加福音22:18。
由十九节开始,《新世界译本》将它起作新段,这里所说的不再是逾越节而是新创立了主的晚餐。耶稣在这晚餐中用了一些未发过酵的饼和就在手边的其中一只酒杯。在二十节所提及的杯,就是马太(26:27),马可(14:23)及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25所说在主的晚餐中用的同一只杯。可是,主的晚餐并非逾越节庆祝仪式的一部分;耶稣在此创立了一项新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