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念珠合乎圣经吗?
千千万万以基督的门徒自居的人从未认真想过使用念珠这个问题。他们以为借着念珠之助计算祷告的次数自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他们以为这是基督教的习俗之一。
因此有许多人在获悉此种习俗在印度教徒、佛教徒、和回教徒当中亦大为流行时不禁大为惊讶。罗马天主教的富尔敦·J·锡因主教承认说:“念珠……很可能最初由佛教徒所采用。佛教徒与回教徒均在祷告时使用念珠。”但是耶稣基督的使徒和他们在第一世纪的信徒同工却绝没有使用念珠。
在今日使用念珠有任何不妥吗?为了决定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最好想想使用念珠牵涉到一些什么事,并且按照圣经原则的光照去衡量这件事。
罗马天主教徒通常使用的念珠由五组小珠构成,每两组之间以一粒大珠隔开(共四粒),并以一个印有马利亚肖像的奖牌连合起来。奖牌下悬有一个垂环或一条细炼,其上有三粒小珠夹在两粒较大的珠之间,末端则挂着一个十字架。
至于念经的步骤,还有不同的规定。《圣玫瑰经之十五奥秘》(在美国出版)定出以下的步骤:使用念珠的人先以十字架祝福自己,同时说:“求天主赐予援助。”然后开始诵念宗徒信经,天主经,三次“圣母经”,和一次“圣三光荣经”。当用细炼上的珠或垂环念经时,这些祷告可有可无。但是当念经者数算其余的珠时,所念的经则不可删减。他们必须先念《天主经》,继之以十次“圣母经”,然后以“圣三光荣经”结束十粒念珠的一个单位。
数算其他十粒一组的念珠时必须将同样的祷告重复诵念,除非念经者转而思念另一个奥秘。念完了所有的珠之后,信徒可以诵念“又圣母经”和“连贯经”。念完整部玫瑰经需要将念珠由头至尾数三次。
玫瑰经将马利亚置于最重要的地位,因为大部分祷告均是对马利亚作的。这与耶稣的教训相符吗?
有一次一个妇人在听完耶稣讲道之后感情激动地说:“怀过你的胎,及你所吮吸过的乳房是有福的!”玫瑰经所表达的岂不是同样的感情吗?但是耶稣是否赞成这种感情冲动的表现呢?绝不然。反之耶稣回答说,“那听天主的话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1:27,28,《天主教圣经》。
耶稣基督从未对马利亚表现过任何特别的偏爱。有一次马利亚和她其他的儿女a在耶稣讲道之际派人通知耶稣他们想跟他说话,耶稣答道:“‘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兄弟?’遂伸出他的手,指着自己的门徒说:‘看!我的母亲,我的兄弟!不拘谁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姐妹和母亲。’”——玛窦福音12:48-50,《主经》。
马利亚也表现谦卑的态度。当天使加伯列向她透露上帝在他的爱子降生为人一事上所定的旨意时,马利亚回答说:“[我是]上主的婢女。”(路加福音1:38,《主经》)她的态度与使徒约翰在接获异象之后向之下拜的天使颇相似。天使劝约翰要小心,说:“我只是你和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们的同仆,你只该朝拜天主。”——默示录19:10,《主经》。
念玫瑰经的所说的话岂不是与天使的训示“你只该朝拜天主”背道而驰吗?念经者所作的祷告岂不是大部分以马利亚为对象吗?但事情并非至此为止。
提倡念经的人被迫承认有许多人根本从念经得不着任何益处。《圣玫瑰经的十五奥秘》一书评论说:“许多人……念玫瑰经时仅是机械地诵念《天主经》和《圣母经》,结果使这件事变成沉闷的苦差,特别对青年人说来是如此。”
念玫瑰经的人的确需要作极多次的重复诵念。念完整个玫瑰经需要人将《天主经》,意即载于马太福音6:9-13的主祷文,诵念十五次,同时将以下的“圣三光荣经”也覆述十五次:天主圣父,及圣子,及圣神,吾愿其获光荣。厥初如何,今兹亦然,以迨永远,及世之世。亚孟。”此外还将“圣母经”诵念一百五十次:“万福玛利亚,满备圣宠者。主与汝偕焉,女中汝为赞美。汝胎主耶稣,并为赞美。天主圣母玛利亚为我等罪人今祈天主,及我等死后。亚孟。”
将祷告反复诵念与圣经的训示一致吗?请留意耶稣基督所说的话:“你们祈祷时,不要唠唠叨叨如同外邦人一样,因为他们以为只要多言便可获得垂允。你们不要跟他们一样。”——玛窦福音6:7,8,《主经》。
念玫瑰经岂不是“多言”吗?这样行岂不是模仿在自谓的基督徒采用念珠之前很久早已运用念珠的异教徒吗?
所以,无可置疑地,使用念珠是与圣经不符的。这样行不但与耶稣论及祷告的话大相径庭,同时也与“只该朝拜天主”的训示背道而驰。想赢得上帝嘉许的人绝不应继续使用念珠,反之他们应该通过上帝的爱子耶稣基督对上帝作衷心的祷告。
[脚注]
a 关于说明马利亚有其他儿女的证据,请参阅《助人了解圣经的工具》(英文),262,263页。
[第643页的图片]
一个印度教的“圣人”用念珠在孟买的马哈勒士米庙中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