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看法如何?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在什么意义上?
有一次耶稣的门徒腓力对他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约翰福音14:8)耶稣回答这个问题时宣布说:“我与你们同在这么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耶稣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考虑一下有些人对耶稣的话所作的奇异解释。有些人相信,既然人看见耶稣便也看见了父,耶稣就必然是全能的上帝而与他的父耶和华完全平等的了。
相信这件事的人也引用“旧约”的若干经文,这些经文是指耶和华上帝而言,但基督教圣经的执笔者(在“新约”中)却将其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且举个例说明:上帝通过以赛亚先知说:“唯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诗篇的执笔者在对上帝所作的祷告中说:“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篇36:9)可是,基督教圣经的执笔者却宣布,人类的救主和光与生命之源是耶稣基督。——约翰福音1:4;5:26;8:12。
鉴于这些类似的经文,以及上帝的儿子曾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这是否足以证明耶稣就是全能的上帝呢?让我们看看。
圣经屡次将耶稣基督称为上帝所“差来”的主要代表。(例如见约翰福音3:17,28,34;5:23,24,30,37。)饶有趣味地,圣经时常将代表别人的人当作他们所代表的人来说。请考虑两个例证:
(1)马太的福音说耶稣在作过登山宝训之后进入迦百农城,“有一个百夫长进前来求他”医好他的仆人。(马太福音8:5 13)可是路加福音7:1-10的类似记载却说这百夫长“托犹太人的几个长老去求耶稣来救他的仆人。”
(2)在马可福音我们读到,“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约翰进前来”,求耶稣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马可福音10:35-37)可是,马太却说对耶稣提出的这个请求其实是由“西庇太儿子的母亲”代他们提出的。——马太福音20:20,21。
当然,没有人会根据这些圣经记载认为犹太人的长老就等于百夫长,或雅各和约翰的母亲等于他的儿子。类似地,仅因为圣经在有些部分论及耶和华上帝的事在其他部分被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没有人应当因此便认为耶稣与上帝同等。圣经这样行的真正原因是,耶稣代表上帝。a
上帝的儿子是否为了这缘故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呢?不错,但这句话所含的意思并非仅是指子代表父而已。腓力求耶稣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这暗示腓力想耶稣以可见的方式将上帝显示给门徒看,例如上帝在古代借异象向摩西、以利亚和以赛亚所显示的一般。(出埃及记24:10;列王纪上19:9-13;以赛亚书6:1-5)可是,在这样的异象中,上帝的仆人所见的并非上帝自己而是他的象征性表象。(出埃及记33:17-22;约翰福音1:18)耶稣的答复表示,腓力已获得一些较这种类型的异象更佳的东西。既然耶稣十全十美地将他父的品格反映出来,而父是唯独子才完全“知道”的,看见耶稣基督便有如看见上帝本身一样。——马太福音11:27。
例如,上帝的儿子所施行的奇迹将耶和华上帝的爱心和他对人类福利的深挚关怀表露无遗。难怪耶稣将加利利拿因城一个寡妇死去的儿子复活过来之后,旁观者惊叹说,“上帝眷顾了他的百姓!”——路加福音7:11-16。
借着耶稣所说的话的内容和说话方式,人们有进一步的机会“看见父”(意即看出他的品格、旨意和目的)。听耶稣说话的人获知上帝审判人是按照他们内心的情况而非按照外在的环境,例如财富、教育程度、在礼仪上的洁净程度或国籍等。(马太福音5:8;8:11,12;23:25-28;约翰福音8:33-44)这与犹太的宗教领袖所提倡的观点多么不同!——可参阅约翰福音7:48,49。
耶稣说话的方式也使他的听者意识到他们所听到的是来自上帝的信息,“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马太福音7:29)他并没有奉其他教师之名间接地说话(像当时文士们的习惯一般),反之耶稣时常以第一人称说话,例如:“我告诉你,”“我实在告诉你们”,和“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请留意马太福音5:20,22;6:2,5,16;约翰福音1:51;3:3,5,11;5:19,24,25。)有时耶稣甚至宣告将某些人的罪赦去,以致有些人指责他篡夺上帝的特权而犯了亵渎之罪。——马可福音2:1-7;路加福音5:17-21;7:47-49。
但耶稣从没有纂夺上帝的地位。他很敏于承认他凭之说话和行事的权柄并不是来自他自己的。反之这是一种托付的权柄,因为“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约翰福音13:3;可参阅马太福音11:27;28:18;约翰福音3:35;17:2。)因此耶稣宣告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唯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翰福音5:19;可参阅约翰福音5:30;8:28,42。
既然耶稣所行的每一件事都是与上帝的旨意完全一致的,看见耶稣的人便可以在一种意义上可说是看见了上帝的作为。圣经评论家艾尔拔·班恩斯在他对约翰福音14:9所作的注解上说得不错:“就看见了父。这不可能是指上帝的精质或本体,因为他是人目所不能见的,在这种意义上说来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看见上帝这句话的意思只是上帝将他自己显现出来;或借着某种显示,使我们获悉他的品格,他的旨意和他的计划……当然,认识子就是认识父。他们在天性和心意方面如此协调一致,以致人若了解一位,便同时也了解另一位。”——可参阅约翰福音10:30。
[脚注]
a 关于代表被当作他们所代表的人来说的其他例证,可参阅马太福音10:40;18:5;路加福音9:48;约翰福音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