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约翰福音20:23意味到有些人有权赦免别人的罪吗?——美国F.M.君问。
首先我们须要知道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得罪上帝的过犯或违反上帝的律法的罪,即如偷窃,说谎或犯不道德等。有时一个人可能由于行事鲁莽,说闲话或以其他方式“得罪”了另一个基督徒。圣经吩咐我们在这些事上应该宽恕别人。(以弗所书4:32;彼得前书4:8)但是得罪天上上帝的严重过犯又如何呢?
约翰福音20:23的话是基督在复活后有一次向他的“门徒”显现时说的。他告诉门徒他要将他们差遣出去,并表示不久他们便会获得圣灵,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翰福音20:21-23。
虽然单从这节经文约20:21-23来看,可能有人说使徒可以赦免别人的罪,但是我们不能忽略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我们须要像贤明的庇里亚人一样“[仔细]查考圣经”以求了解这是什么意思。——使徒行传17:11。
大卫王犯罪之后求谁宽恕呢?在他的日子有上帝任命的犹太祭司在会幕工作。但是大卫写道:“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上帝]就赦免我的罪恶。”(诗篇32:5)耶稣来到地上时有改变这种情形吗?没有,因为他教我们祷告说:“我们在天上的父,……免我们的债[罪过]。”(马太福音6:9,12)这便是耶稣的门徒对这件事的了解。他们知道可以“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的绝不是某个人而是上帝。——约翰一书1:9。
那么耶稣向其说出约翰福音20:23的话的门徒与赦罪一事有什么关系呢?基督在较早时候所说的一段话可以说明这点。在马太福音18:15-17,耶稣解释一个人若被一个属灵的弟兄开罪了,他应该怎样行。最后的步骤是将这件事告知小组属灵的长老。(雅各书5:14,15)犯了严重罪过的人若拒绝悔改,小组会把他开除。宽赦或保留他的罪是一件由某些人决定的事吗?不是,他们只是依照天上已作了的决定行事而已。他们怎样知道自己所行与天上的决定一致呢?借着上帝在他的道里所透露他对这些事的旨意。——提摩太后书3:16,17。
耶稣接着所说的话证实了这点:“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要]捆绑的,在天上[已捆绑了];凡你们在地上[要]释放的,在天上[已释放了]。”(马太福音18:18)虽然有些圣经译本将这节经文译成暗示天上的行动发生于地上的决定之后,著名的圣经译者杨氏却说这节经文其实应该译成如此:“要捆绑……(已经)捆绑了的。”
例如一个基督徒若说谎,当小组的长老向他提出这事时,他拒绝为他那不忠实的行为悔改;上帝已通过他的道将他对这件事的看法透露出来了。犯过者若悔改,上帝便会宽恕他。(以赛亚书55:7)耶和华会宽恕无意犯罪的人。但是他不会宽恕一个故意犯罪和不肯悔改的人。(民数记15:22-31)既知道这点,小组的代表可以凭事实和犯过者的态度决定怎样对待他。因为他们从圣经知道上帝的看法如何,他们所作关于是否将犯过者逐出组织的决定便是上帝已在天上所做的决定了。
从哥林多前书第五章我们可以清楚看出第一世纪的基督徒对马太福音18:18和约翰福音20:23怀有上述的了解。哥林多小组曾有一个故意犯罪而不肯悔改的人。小组的长老,甚至使徒保罗,可以擅自‘赦免这人的罪’或‘保留这人的罪’吗?不,因为他们知道上帝对这样一个不肯悔改的人的判决,他们有义务将这人逐出小组,借此向众人表明这人的罪得不到上帝的赦免而“留下”给他。
虽然马太福音18:18和约翰福音20:23可能是直接对使徒说的,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信却清楚地表明每个小组的属灵长老都必须执行耶稣的训示。我们也可以从耶稣向别迦摩和推雅推拉小组发出的信息看到这点。(启示录2:12-16,20-24)基督指责那些小组没有将故意的犯过者开除;因此他们没有在地上捆绑在天上已经捆绑的。
但是当一个犯过者肯悔改时,小组的代表可以容许他继续留在小组里,他若已被开除的话则可以让他重返组织。这显然是后来在哥林多小组发生的事。既知道上帝会宽恕这人,保罗遂吩咐当地的基督徒容许他返回小组里。(哥林多后书2:6-8)他们并非自己赦免他的罪;唯独耶和华可以如此行。但是借着依照上帝的道的原则行事,他们可以判定他的罪已得到天上的上帝宽恕了。所以约翰福音20:23说得不错:“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