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一件“私人”的事吗?
为什么有些人拒绝讨论宗教?它真的是一个人人都应该避讳不谈的题目吗?
“宗教是一个我不愿讨论的题目;这是一件纯粹私人的事,”当有人谈起宗教或圣经时许多人都会这样说。有些人甚至听到别人对他们谈及宗教便生气:“宗教是完全属于内心的,”他们可能说,“我不愿讨论它;而且我也讨厌你的打扰。”可是既然宗教是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任何怀有正当的开明态度的人岂不都应该愿意查考一下圣经对这件事的见解吗?
耶稣基督所倡导的宗教无疑牵涉到个人的抉择和个人的信仰。耶稣基督的使徒宣告说:“人以心相信而成义。”(罗马书10:10,译自NW)既然宗教牵涉到人的心,那末自然也牵涉到个人的信仰。然而宗教是如此个人的一件事表明什么呢?这表明宗教并非一件不可谈论的事,反之一个人由家传或其他方式获得的宗教若不是真正出自内心的信仰便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宗教。这并不是圣经的宗教。真正的信心不是一种附和大众的宗教。它需要人根据自己对圣经的研究作一项个人的决定,然后对全能的上帝作一项献身的誓愿。
有些人会说:“我的宗教在我的心里,上帝自然知道我的心,”所以何必讨论它呢?但心里相信只是开始而已。人若仅是在信里相信,而从不将信仰表达出来,这根本就不是基督教的信仰。当基督的使徒说“人以心相信而成义”时,他并没有至此为止;反之他接着指出下一个条件说:“但以口作公开宣布而得救。”(罗马书10:10,译自NW)所以人若想在上帝的新世界里得救便不能仅是在心里相信。他必须“作公开宣布而得救。”
以口承认
使徒所阐明的一个要点便是:上帝的道必须渗入到人的内心。然后这个人必须明白和衷心地相信上帝将他的爱子差到世上来,将他从死里复活升到天父的右边,而且由基督掌权的上帝王国乃是人类得救的唯一希望。具有这样的信仰和对以前的生活方式表示忏悔之后,他必须作一项纯属私人的决定: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上帝,并且跟随耶稣的榜样用水浸礼象征这项献身的誓愿。在作了这些个人的决定之后,真正敬拜上帝的人必须以口作公开的承认,并且继续这样行直到他在上帝的新世界里得救为止。关于以口承认或在众人面前作见证是得永生的必要条件,上帝的儿子肯定地说: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他又说:“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路加福音12:8,9;马可福音8:38。
这种以口承认是什么意思呢?并非仅是一种口头上的信奉,一种无意义的典礼或一种空洞的仪式。反之它必须是一种理智的承认,那便是说,这必须是根据对真理的了解和坚信而作的一种承认。它必须是出自内心深处的肺腑之言,正如耶稣曾说:“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马太福音12:34)由于具有一颗充满真理而衷诚相信的心,人的口便会说出良善而造就他人的话。因此既然人在相信之后必须以口承认,仅相信是不够的。在相信之后信者必须运用表达的能力在他人面前为自己的信仰作见证。唯有如此君王耶稣基督才会承认这人可以得救。
耶稣若不曾向他人谈论和传讲他从上帝所接获的真理,那便根本不会有基督教存在了。耶稣带来了一项生命与希望的信息,但是假若他没有将上帝的这些真理传给别人,那末对我们说来该是多么不幸!但如今我们却得着了这些真理和一个稳确希望的根据。因此希伯来书的作者在上帝指示之下给我们一个良好的忠告说:“要紧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上帝,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希伯来书10:23;13:15)请注意上帝要求基督“公开宣告”他的信仰,同时这种宣布是不断地,“常常”的。
上帝所要求的这种公开宣告有两种。第一,在一群怀有同样信仰基督徒面前作公开地宣告或承认。真正的基督徒必须用自己的话勉励其他的基督徒。因此在指出我们需要坚守我们所宣认的信仰之后,希伯来书的作者紧接着说:“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希伯来书10:24,25)所以基督徒需要激励其他的弟兄努力从事善工;他需要在小组的聚会中和其他联谊的地方发言和表达意见。这一切能够带来互相的勉励,因为正如别人能从你所说的话得益,你自己亦可以从别人的话得着勉励。我们必须经常这样互相激发爱心和勉励行善:“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希伯来书3:13。
对不同信仰的人谈论
与信仰相同的基督徒谈论是一件事;但是与不同信仰的人谈论宗教又如何呢?我们并不能根据个人的愿望作决定,因为耶稣基督已为所有真正的基督徒立下了榜样;正如使徒彼得指出,我们必须“紧紧地”跟随基督的脚踪而行。(彼得前书2:21,根据NW)现在让我们仔细留意一下当耶稣进入拿撒勒城一间会堂里时所说的话和所作的事。他打开经卷将其中的以赛亚书61:1,2念出来,并且将其应用在自己身上:“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他,他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耶和华]悦纳人的禧年。’”(路加福音4:17-19)在传道和向别人讲解真理方面耶稣都为我们立下了规范;再者耶稣亦差遣门徒出去向人宣扬上帝的王国。
耶稣的门徒并没有把他们从上帝的儿子处听到的真理藏在心里绝口不提,反之,他们让每一个与他们接触的人都知道上帝为人预备的生命恩赐。不错,他们认为信奉基督教乃是一件个人的事,但是从另一个观点看来,他们亦有个人的义务将上帝的真理向别人宣讲。当彼得与约翰被召到曾将主耶稣陷害处死的法庭之前时,他们被控以公开讲论基督的罪名,而他们亦爽直地承认这项罪名。法庭严厉地警告他们不可再这样行:“于是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上帝,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罢。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使徒行传4:18-20。
我们绝不能在圣经里找到一处告诉我们耶稣的门徒说:“我的宗教是我私人的事;我不愿讨论它。”正相反!他们觉得自己负有一种个人的义务要与别人谈论。这是很对的,因为耶稣将他的门徒训练为好消息的谈论者,宣扬者,传道员和传讲者。而且耶稣基督在升天之前所留下的最后训示岂不是吩咐门徒向人传讲他的教训吗?一点不错。这重大的训示记载在使徒行传1:8,9:“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所以基督徒绝不能缄口不言,也不能停止为上帝王国的真理作见证。
需要温和
有些人认为他们不应该与人讨论宗教,因为这样行可能引起争论,结果双方争得面红耳赤不欢而散。可是圣经有没有说因为这缘故基督徒就应该保持沉默呢?绝没有!使徒保罗说:“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的待众人,善于教导,存心忍耐,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上帝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摩太后书2:24,25)真正的基督徒在与人谈论圣经的真理时不会争辩得面红耳赤,焦躁不耐或勃然动怒。他并不需要予人争斗。反之他“要温温和和的待众人,”并且需要“用温柔”劝诫敌视他的人。这样便不会引起任何激烈的争辩了。
若有人问及我们的希望,我们应该怎样呢?我们若崇拜圣经的上帝,我们便会照着彼得所说的去做:“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书3:15)因此要对人传讲你的希望,而且要“温和地”这样行。
基督徒不能停止传讲真理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需要警告别人上帝的哈米吉多顿宇宙大战将要把现今这个事物制度彻底毁灭了。世人的生命已危在旦夕!正如挪亚在洪水临到之前感到上帝的讯息的紧急性而对人大声疾呼,今日上帝的真正崇拜者亦感到情势的紧急。他们知道耶稣曾预言在我们今日“这王国的好消息要传遍为人所居的大地,目的在对万民作一个见证,然后末日才来到。”在末日未于哈米吉多顿来临之前,上帝的王国业已建立的好消息必须传遍世界列国。这项警告性的见证工作必须完成。一个人若知道上帝将要毁灭这个世界,但却不警告他人,那末以西结书3:17,18所宣布的原则表明上帝便会将罪责归于这人身上——因为他本应运用他的说话能力警告他人,但却没有这样行而保持沉默。使徒保罗并没有缄默不对别人谈论上帝的真理,反之他甚至“逐家逐户”地教导别人,因此他可以说:“你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我于众人的血是清白无辜的,NW]因为上帝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我们亦应该传讲王国的希望和告诉人上帝的王国行将为这邪恶的世界带来什么结果以借此对“众人的血”保持清白无辜。——马太福音24:14,译自NW;使徒行传20:20,26,27。
应该怎样?
一个人若发现自己有一种不愿对人谈论圣经的倾向便应该怎样呢?他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去纠正这种情形。首先,他应该积极吸收上帝的道的知识,因为许多人之所以不愿讨论他们的信仰其实是因为他们缺乏知识的缘故。一个人的宗教若是如此秘密以致不宜予人讨论的话,那末他的宗教便不是基于圣经而是基于感觉,情感,和情绪的。圣经的宗教是合理,实际而可以向人表达的;但基督徒必须不断增加知识以便能够向别人谈论他的信仰。
当有一个信仰不同的人来和你讨论宗教时,你应该有什么反应呢?你若是崇拜圣经的上帝便会镇定地静听,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把握机会表达你的希望。当别人与你谈论的时候,你可以提出问题,诸如他们为什么相信某一件事等。让他们从圣经里向你指出他们的希望是什么。要“温和地”将你所怀的王国希望告诉别人。
你若与别人谈论你的希望,而他们却说:“我向来不讨论宗教,因为它是一件私人的事,”你可以说:“不错,宗教的确牵涉到个人的信仰;但是既然我不反对讨论我的宗教——事实上,我相信我应该向人谈论它——我很喜欢告诉你什么为我带来了希望和快乐。”
真正的基督徒根本“无法停止传讲”关于上帝和他的王国的真理。一个人若拒绝讨论宗教,他所信奉的便不是圣经的上帝,而他正在与圣经所主张的道理背道而驰。不错信仰牵涉到人的心,“但[人]以口作公开宣布而得救。”——罗马书10:10,译自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