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看法
基督徒在权利受到剥夺时会怎样行?
今日有许多人为了本身权利而大声疾呼。可惜,大部分人类都没有享受到多少权利。有些人的权利则受到某种形式的剥削。随着基督教的传播,许多被剥削权利的人成为耶和华上帝的真正崇拜者。这些基督徒在权利被剥夺时应该作出什么反应呢?
受犯法者所伤害
基督徒的权利也许会被犯罪者所剥夺。例如他会被劫,被殴打或被骗。他应该怎样行?当然,在大多数地方,遇事应该首先报告警方。但有些罪行是不属警方控制范围的。或者他们若没有贿赂就不会为事主采取行动。
例如,有一位基督徒妇人。她的丈夫无原无故被一群人所杀。她心知是谁的所为,可是上诉到最高权威也没有什么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一位基督徒应该怎样行?
使徒保罗对遇到这种情况的人提出忠告:“不要以恶报恶。……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耶和华]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马书12:17-19)虽然我们希望警方会处理这件事,但我们知道在今世绝不会获得完全公平。因此,正如保罗所说,基督徒不会亲手采取报复行动,反之把这件事交托给耶和华,相信他会导致公平结果。
社会难题
或者,我们正居住在一个贫富悬殊的国家里。我们看到自己的朋友——甚或我们本身——受到压迫和剥削。我们感到义愤填胸。那本应该怎样行呢?
使徒保罗有过这样的经历。他许多时要应付一个亟需改革的制度:奴隶制度。许多奴隶成为基督徒,他们无疑渴望自由。保罗有鼓励他们采用暴力反叛或逃走吗?没有,反之他说:“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耶和华]。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的赏赐。”——歌罗西书3:22-24;参看彼得前书2:18-20。
自然,基督徒若有机会摆脱奴役,获得自由,他会把握这个机会。但不应让这件事情分散他一生的主要目的:事奉耶和华。正如保罗说:“你是作奴隶蒙召的么,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哥林多前书7:21-24。
今日虽然很少人是实际上的奴隶,但有人也许由于经济状况不佳,认为自己比奴隶好不了多少。当然,若有方法可以改善环境,固然很好。但不应让自己被这种欲望所毁。记得保罗有话说:“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提摩太前书6:9。
耶稣基督也劝告那些被贫穷所困扰的人。他说:“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1-33。
耶稣和保罗应该像有些人所说,要干预社会问题和进行改革吗?原来,在罗马帝国的悠长历史上曾有不少改革家兴起。他们也有很好的成就。可是他们的功业会随着人的死亡而改变,或最后随帝国的覆亡而湮没。同样,耶稣和保罗若从事改革可能有很大成就。但他们的成就无疑最终会随罗马帝国的瓦解而湮没。这便是努力改革一个注定要消逝的制度的遭遇。
耶稣没有献身于社会改革,反之他‘为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结果,昔日和今日都有许多人相信他。这些人有机会在一个所有“权利”均获得保证的制度中得享永生。(约翰福音3:16)有多少社会改革家会看出他们的功业能存留久远呢?
遭受迫害又如何?
在世上许多地方,基督徒正遭受迫害,他们的崇拜和自由谈论宗教的权利被人剥夺。有些甚至受刑至死。他们对于此类虐待应有什么反应呢?
一而再地。他们要跟从耶稣的榜样。请记得耶稣曾在客西马尼园受人非法拘捕,禁锢,并受到非法审讯和裁判,在彼拉多跟前被剥夺正当的诉讼权利。耶稣为什么不要求大批犹太跟从者帮助他脱离这种不公平呢?他自己解释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翰福音18:36。
因此耶稣没有要求他的跟从者从事武装反叛去维护他的人权。今日的基督徒效法他的榜样。当然他们若能以合法方式去维护他们的崇拜自由,他们会采取这种步骤。使徒保罗也曾向该撒上诉,目的是要‘辩护和证实福音。’(使徒行传25:11;腓立比书1:7,《新译》)但在没有合法步骤可以遵循时,基督徒会对自己的信仰保持忠心,信赖耶和华会促成良好的结果。这便是耶稣的所为,虽然这项途径使他杀身成仁,但请想想这件事对他本身和全人类的奇妙后果。——希伯来书2:9,14,15。
因此,一个基督徒若为了任何理由而被剥夺权利,他会了解到今日没有人可以充分享受到所谓“人权”。不错,每个人都亟需上帝所应许的新规制,公义在那里会大占优势,人人都会享有“权利”。(彼得后书3:13)我们的权利现时若受到若干程度的侵占,可从效法受感示的观点而获得安慰:“至于我,我要仰望耶和华。要等候那救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必应允我。”——弥迦书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