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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精神病治疗更见效守望台1973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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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精神病治疗更见效
◆ 1959年美国康乃狄格州有一个妇人开始接受精神病治疗。她受到婚姻难题,身体的疾病,严重的忧虑和饮酒过度所折磨。到1960年,她的病情严重到她要进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为了使她的情绪安定下来,医生开了几种镇静剂给她服用。她问医生这种药丸要服用多久。医生回答说:“或者你终生都要服用。”这几年间她曾入过戒酒院多次。婚姻顾问所提出的建议和精神病治疗似乎对她并无帮助。除了嗜酒之外,她也变成需要依赖镇静剂。她的婚姻愈来愈糟,她的家人和朋友都疏远她。情形日见恶化,以致她实际试图自杀。
她在医院的加強护理部复原之后决心寻求上帝及设法与他和好,回家后,她开始将她在多年前从耶和华见证人得到的圣经辅助书刊取出来阅读。
不久之后,有一个耶和华见证人传道员在逐戶传道时遇到她,并开始经常给予她一些圣经训示。不久她开始参加耶和华见证人的聚会。她一心一意将圣经的训示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上。虽然她仍然有难题须要应付,她却不想再次使用酒精和麻醉剂。反之她认为:“我不需要它们。我有真理和耶和华可以倚靠。”
她断断续续地接受了大约十年的精神病治疗又怎样呢?精神病医生后来对她说:“你不用再来了。耶和华见证人比我们对你更有帮助。”过了相当时间之后,她成为一个受了浸的耶和华见证人传道员。现在她正努力协助別人从证明比精神病治疗更有价值的圣经帮助得益,而她自己亦从此获得莫大的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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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73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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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
● 耶和华见证人对陪审的义务怀有什么态度?——美国一读者问。
耶和华见证人认为一个人对陪审的义务接纳与否是一件个人的事,是受良心支配的。
以他们个人而言,耶和华见证人通常认为他们不应当为別人判断是非曲直。有一次他们的模范主耶稣基督有机会处理一件法律上的争论,可是他却拒绝如此行,说:“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路加福音12:14)使徒保罗在他致哥林多人的信中提出一个类似的问题:“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內[基督徒小组里]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么?至于外人有上帝审判他们。”——哥林多前书5:12,13。
再者,有许多作陪审员的人并不喜欢受上帝的道的律法所指引去作决定。有些陪审员求助于占星术,加上个人的偏见或受其他人的压力影响去作决定。所以作陪审员使人有被牵涉在不公平的判决中的危险。案件若牵涉到被告的性命,这更可能为人招致流血罪。由此可见作陪审员可能导致良心的严重冲突。
作陪审员的法律条件和豁免权是因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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