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我们怎样才能分辨得出一块从肉商或市场里买回来的肉是否曾适当地放过血?再者我们怎样才能看得出杂货店里所售卖的冻肉块,糕饼或作料是否含有任何血或血素的成分?——美国A.R.君问。
这是每个敬畏上帝的人所关心的问题,因为耶和华上帝在他向挪亚颁布而适用于全人类身上的诫命中明令规定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唯独肉带着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世记9:3,4)第一世纪的基督徒治理机构在上帝的圣灵指引下亦同样地指出基督徒必须“禁戒血。”——使徒行传15:28,29。
若在你所居留的城镇中,宰杀畜牧并不通常将血放出来,或者你对于当地处里这些事的习惯不十分清楚的话,想找出肉类是否曾适当地放过血的最好方法便是亲自查问一下。通常肉贩若非亲自宰杀牲畜意味知道与他交易的屠夫的习惯,或至少会知道政府在宰杀畜牲方面所作的规定。他若肯定地知道他所售的肉曾适当地放过血,基督徒便可以放心食用。
可是肉贩若不知道的话,你可以问他说:“谁能够供给我这些资料呢?为了宗教上的原因,这件事对我非常重要。”然后你可以写信去询问这个能回答你问题的人,如果这是你能够与他接恰的唯一方法的话。若是为了某种原因你感觉所得的答复有可疑之处,你大可以到其他的地方购肉,或者,若感觉必须的话,可以买活的畜牲回来自己宰杀。
仅是肉的本身看起来呈现深红色或甚至在表面上带有红色的液体并不能就此判定它未曾放过血。甚至在经过适当的放血之后肉中仍然可能有及少量的血。再者从血中流出来的液体可能只是体素间的流质而已。要紧的乃是我们对血的神圣和生命神圣的原则均表示尊重。上帝的律法所规定的只是在宰杀畜牲时把血放出来而非把肉浸在某种特制的液体中以便将每一滴血都抽尽。
在其他的食品方面你亦可以采用类似的方法。你若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中含有血或一种血素,你便应该问一问售卖该食品的人,他若不知道便写信给制造该食品的厂商。有食品上的签条会注明其中是否含有血素,但并非时时都如此。例如,某种食品的标签可能注明其中含有蛋白滋养素(Albumin)。这是不是说它含有一种血素呢?你可以找一本好的参考书,或在当地的图书馆里找一本百科全书,或就在一本良好的字典中查一下Albumin到底是什么。你会发现不但血清中含有蛋白滋养素,同时牛奶和鸡蛋中亦含有。你若想找出食品蛋白滋养素的来源,唯一的方法便是询问制造食品的人。不过签条上若说某些药品中含有赤血素(Hemoglobin),你只要查一下字典便会知道这是取自血的;因此基督徒不问亦可知道他应该避免食用这种制品。很显然的这是每个人最好自己在当地查询的事。
● 圣经吩咐我们说,“凡市上所卖的[肉],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哥林多前书10:25),但最近的《守望台》却劝我们在买肉的地方作一番合理的查询以便肯定地知道肉是否曾经适当地放过血。我们怎样才能使两者不相抵触呢?(中文《守望台》1962年四月一日刊第208页)——美国N.Q.君问。
我们必须将这两项忠告与其上下文一起加以考虑。哥林多前书第十章所讨论的是关于曾祭祀过偶像的食物。它指出基督徒不能够参加一些祭鬼神的宗教仪式以致与鬼魔同享一桌筵席而“与鬼相交。”(哥林多前书10:18-21)事实上基督徒若“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即怀着一种对偶像的敬畏感觉而吃,那末不论在什么地方,基督徒吃这样的肉都是不对的。(哥林多前书8:7)因此,为了卫护基督徒不犯拜偶像得罪,圣经命令他们“禁戒祭偶像的物。”(使徒行传15:29)不过食物之被人用来献给偶像并不会使肉的本身产生任何变化以致使其变成不宜食用。因此一只曾被人用来作祭物的畜牲的肉若在市场上售卖,它和任何其他的肉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当然,一个基督徒绝不会认为这些肉是“圣肉”而特别指定要买这样的肉,但反过来说,他亦没有义务要查询一家他所买的肉是一间来自宗教庙宇抑或一间普通的屠场。因此哥林多前书10:25所讨论的是关于在一个有来自庙宇的肉售卖的市场中购买肉食一事。
圣经亦命令基督徒要禁戒“血并勒死的牲畜。”(使徒行传21:25)圣经肯确地表明人可以吃肉,但只是不能将其视为一种崇拜偶像的行动;可是圣经却从没有说过信徒在任何情况之下可以吃血。再者,禁戒吃血的命令并非单对一些自行宰杀牲畜的人而是对所有的“信徒”颁布的。因此自己不宰杀牲畜的信徒若想吃肉便可能需要调查一下肉的来源与处里的方法是否妥当了。
你若由于个人的经验或经过查询知道当地宰杀牲畜和鸡鸭等时都有放血的习惯,而且与你交易的人亦忠实可靠,那末你在购肉时便不必在这方面再提出许多问题。不过在一些政府并没有明令规定宰杀的畜牲必须放血的地区中,一个向俗世的人购买肉食的基督徒若不先作调查便无法避免吃“血和勒死的牲畜”的可能了。
因此守望台所作的劝告的各点与上帝的道的其他部份均是符合一致的。
● 鉴于圣经禁止人吃血的命令,鱼类与昆虫的肉应该如何处理才能成为适当的食品?——美国B.F.君问。
在犹太人当中鱼是一种普通的食品。耶稣自己曾吃鱼,而且好几次指示人用网和钩子捕获大量的鱼。(民数记11:5;马太福音14:17;17:27;路加福音5:1-11;24:42,43)某些昆虫亦被犹太人用作食物。(利未记11:21;马可福音1:6)当然这些生物的肉所包含的血可能很少而无法将其倾倒出来;然而这却是圣经规定的肉成为适当的食物所必经的手续。(利未记17:13)人并不需要将肉压挤或浸泡;只是将其中的血倾流出来便行了。假若肉中没有足够的血可供倾流出来,基督徒并没有义务趋于极端地把些微的血挤弄出来。当然,在切开这些生物时我们若看见有些少血液凝集在一处的话,我们可以轻易地将其洗去,而这样做是对的。
● 既然圣经禁止人吃血,基督徒对于采用血清和防疫痘苗一事应作何看法?社方对此事的看法有无改变?——美国J.D.君问。
圣经很明白地规定血的唯一正当用途便是用在祭坛上;否则必须将其倾倒在地上。(利未记17:11-13)现代医学一切牵涉到用血的治疗方法都不受基督徒所赞许。因此接受输血或将一些血素成分注入体内以维持人的生命都是不对的
至于使用痘苗和其他在制造方面可能牵涉到用血的药品,我们不应该认为守望台社赞许这些事而将其视为正当。可是现代社会的许多地方,这痘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无法避免的事,在这种情况之下,基督徒可以感得到放心的是这件事其实并非一种滋养人体或吸取营养的过成——这乃是上帝在吩咐人不可吃血时所明令禁止的——反之种痘乃是对人体系统的一种污染。
因此,正如《守望台》杂志(英文版)1958年九月十五日刊在第575页上说,“一个人之是否接受这种治疗方法乃是一件需要由个人决定的事。”社方对此事的观点现在仍和过去一样。——加拉太书6:5。
不过基督徒并不能企图以此为借口尽量采用其他许多运用血素的治疗方法。相反地,他们深知这一切治疗方法都是不妥的,因此他们会避免采用这些方法而尽可能要求医师采用其他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