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使徒保罗因为甘心地传福音而享有的“赏赐”是什么?
使徒说:“如果我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即使不甘心,这职责还是托付我了。”(哥林多前书9:17,《新译》)借着查考一下上下文,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保罗的话是什么意思。
在哥林多前书第9章,使徒强调虽然他有权“靠着福音养生”而不做俗世工作,但是他却没有利用这项权利。(第14节)使徒根据日常生活的事实,摩西律法,以及耶稣基督自己的规定,清楚表明人为了从事宣扬福音的工作而获得物质帮助是适当的。
既然保罗自愿放弃这项权利而宁可自行设法维持生活,他所得的赏赐便是跟从这条途径所带来的喜乐和满足。他能够凭着清白的良心指向他在促进别人的属灵福利方面所立的不自私榜样。没有人可以指责他利用传福音而谋利。虽然上帝将一项神圣的任务和职责交托给他,他却没有滥用他在这件事上所持有的权柄。由于这缘故,他能够说:“那么,我所得的酬报是什么呢?就是我有传福音而不叫人花钱的荣幸;也可以不因传福音而对人有任何要求。”——哥林多前书9:18,《现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