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资格在小组里担当责任吗?
你对责任有什么感觉呢?今日世上有许多人喜欢逃避责任,因为责任会带来义务。另一些人则野心勃勃地追求责任,希望借此获得权势、地位和特别的权利。
在基督徒的小组里这两种态度均无立足之地。(马太福音20:25-27;彼得前书5:2,3)可是小组却需要愿意担当责任的人。这些人对责任所怀的态度必须与俗世的许多人大异其趣。他们应该“希求”责任,但是却怀着为人服务的动机而这样行——首先是要为上帝服务,其次则是要为邻人服务,特别是小组里的人。他们想为上帝带来荣耀及使他的圣名——不是他们自己的名字——受人尊祟。——提摩太前书3:1,《新修》;加拉太书6:10;箴言8:13。
在第一世纪的早期基督徒小组里,有些男子被任命为“长老”或“助理仆人”(提多书1:5;腓立比书1:1,《新世》)长老负责以属灵的方式督导小组,作上帝羊群的“牧人”。(使徒行传20:28)助理仆人则协助长老,负责照料小组中与属灵的督导没有直接关系的事务。——使徒行传6:1-6。
不论是长老抑或助理仆人,这些人都应该效法上帝的儿子的榜样。耶稣所接受的责任比任何人所负的更重,可是他来却是要“服事人而不是要受人服事。”(马可福音10:45)他们所怀的正确态度相当于一个人在别人向他问路时说,“让我解释给你听你可以怎样找着这个地方。”或者像一个人在看见别人携着很重的东西时说,“让我帮你拿一点东西吧。”你具有这样的精神吗?
必须具备的圣经条件
可是,除了为人服务的愿望之外还有其他条件。上帝的道列出若干资格是作长老或助理仆人的人必须具备的。现在请考虑一下这些条件;当你这样行之际,问问自己你是否有资格在小组里担当责任。同时要按照这些资格的正当背景——它们原本是为了第一世纪的基督徒记录下来的——去考虑它们。这可以帮助我们避免根据俗世的标准,包括在今日的商业世界里流行的,去看圣经的规定。
若干基本的条件是长老和助理仆人都必须具备的。圣经规定这些人必须:
没有可责之处。他们应该“无可指责”意即没有人有真正理由指责他们行为不妥。(提摩太前书3:2,8,10;提多书1:6,7)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必须绝对完美无疵。若是这样就没有任何亚当的后代具备资格了。(雅各书3:2;约翰一书1:8)但是这些人不应该受到任何严重的指责。若有任何指责提出,则指控必须根据圣经的是非标准而非俗世的标准,因为后者时常是不公平的。(提摩太前书6:14;歌罗西书1:22)一个人若在以前犯过严重的过失,则他必须已经洗净过失所招致的任何羞辱,并且以良好的行为为自己赢得美好的名声。这样他的任命遂不致在上帝或世人眼中为小组带来任何羞辱。
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他若已婚就只能有一个活着的妻子;他不能像第一世纪许多不是基督徒的男子一般跟从多妻的习俗。——提摩太前书3:2,12;提多书1:6。
不因酒滋事。他不应该饮酒过度以致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事实上,正如助理仆人的条件表明,他甚至不应该“好喝酒”或以酒瘾闻名。——提摩太前书3:3,8;提多书1:7;彼得前书4:3。
不贪钱不爱不义之财。既然圣经将贪婪的人归于淫乱者、拜偶像者和醉酒者之列,崇尚物质的人无疑没有资格在小组里担当责任。(哥林多前书5:11;提摩太前书6:9,10;希伯来书13:5)有资格的人必须弃绝一切“不义之财”。(提摩太前书3:3,8;提多书1:7;彼得前书5:2)“不义”一词不仅是指作弊、行骗或在这个腐败的世界里常见的不忠实手段而言。圣经所用的希腊字含有“可耻”的意思,因此也可以被译为“可羞”、“下流”、“污秽”等。类似地,被译成“财”的希腊字虽然可以用来指金钱或物质的利益,或由买卖所得的利润(雅各书4:13),这个字的意思却绝非仅限于此。这个字可以指任何一种利益、好处或便利。(可参阅腓立比书1:21;3:4-8)因此一个人若利用他在上帝组织里所持有的负责职位使自己比别人获得更多物质利益或倚恃自己的权势地位占别人便宜。这也可算是“不义之财”或“可耻的利益”。这样行的人对拥有羊群的天父并不忠实,因为上帝委派给他的任务原是要他谦卑而不自私地为羊群服务。——可参看彼得前书5:2,3;使徒行传20:33-35;路加福音16:1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顺服。助理仆人和长老均不应该仅是少年,反之他们的年龄都应该大到足以有儿女的地步。他们若已结婚及有儿女,就应该是好丈夫和好父亲而赢得家人的尊重;他们应该按照圣经的原则好好管理家庭。(提摩太前书3:4,5,12;提多书1:6)这是不是说他必须使每个家人都完全顺服敬虔的圣经原则呢?
当然,他会努力达到这个目的,可是——即使他作了最大努力——结果仍可能未如理想。有些环境是人力所无法控制的。一个人的妻子可能不是信徒;她甚至可能因为丈夫的信仰而反对或逼迫丈夫。(马太福音10:36;路加福音12:52)或者他的儿子当中有一个失足跌倒犯了不道德的行为或甚至变成不肖。可是我们应该记得,在上帝属灵的儿子当中甚至也有些反叛他,上帝最早的两个属人儿女亦然。但是我们却绝不能将他们的行动归咎于上帝。
因此,基督徒丈夫或父亲若有一个家人犯过,重要的问题是:一家之主对此须负多少责任呢?他有失职吗?若然他就不会受家人或外人所敬重了。在另一方面,他若已作了最大的努力,事实上其他家人的反应均甚好,他便不会因为一个家人没有服从他的良好督导就自动失去作长老或助理仆人的资格。
不是初入教的人。不论是作长老抑或助理仆人,他都应该“先受试验”,看看他是否虔诚可靠。(提摩太前书3:6,10)这需要相当时间才行。以通常而言,正如“长老”一词暗示,长老需要比助理仆人经历较长的试验时期。人各有不同,他们在灵性上的进步速度也不同。因此圣经并没有为此立下固定的时限,但是作推荐的人必须运用良好的判断力;他们不应该鲁莽地推举一个新人,“恐怕他[像魔鬼一样]自高自大。”反之要让这人首先养成基督所具有的谦卑态度。——腓立比书2:3-8。
圣经列出若干条件是助理仆人必须具备的。可是,不言而喻地,作长老自然也必须符合这些条件。这些条件规定助理仆人必须:
端庄。其他译本在提摩太前书3:8采用“庄严”、“有尊严的人”、“可敬的人”、“有原则的人”等字眼;使徒所用的希腊字其实都包括这些意思。因此,虽然偶尔的诙谐并无不妥,这些人却不应该总是“嬉皮笑脸”;他们也不应该是将责任看作儿戏的人。
不一口两舌。他们应该率直、真实、说话可靠,不口是心非,不好说闲话或油嘴滑舌。——提摩太前书3:8。
要存清洁的良心。这人的良心应该能够证明他不是一个行事卑鄙的人,即使他所做的事不为大众所知。(提摩太前书3:9;罗马书9:1;哥林多后书1:12;4:2;7:1)除非他凭着良心谨守和拥护公义的原则,否则他便无法以负责的方式为上帝的羊群服务。——马太福音23:3。
除了长老和助理仆人必须同样具备的这些基本条件之外,有些条件是特别对长老适用的。这些条件反映出他们所担任的牧人和教师工作,同时强调他们必须有能力对上帝的“羊”作仁慈、有益但却坚定的督导和指引。这些条件包括:
在生活习惯上有节制;有自制能力。有资格作长老的人应该对自己的精神和体力操有适当的控制以免趋于愚蠢的极端或以反复无常的古怪方式行事。反之他能够以头脑清晰的方式行事为人。——提摩太前书3:2;提摩太后书4:5;提多书1:8。
头脑健全。长老应该是个理智的人;他的言行应该通情达理而有目的。他会借着圣经的有益教训之助养成平衡的思想和眼光。——提摩太前书3:2;罗马书12:3;可参看马可福音5:15;使徒行传26:25;哥林多后书5:13。
有秩序。这里(提摩太前书3:2)所用的希腊字便是在提摩太前书2:9被译成“整齐端正”(《新世》)的同一个字。因此长老应该养成一种有条不紊、令人敬重的生活模式;他应该是个“彬文有礼”而非“粗鲁不文”的人(可参看哥林多前书14:33,40;可是这节经文所用的希腊字却来自不同的字根。)虽然我们无疑不应该对守时的美德全不理会,以致达到不体贴别人或不礼貌的地步,我们却应该记得在使徒的日子,基督的教会并没有像现代的商业世界一样对精确的时间斤斤计较。在他们的日子,记录的保存无疑也减至最低限度。圣经并没有表示长老必须精于文牍或会计才能有效地牧养羊群。在助理仆人当中也许有人足以照料这方面的需要。(使徒行传6:1-6)重要的是,长老不应该是个漫无序秩、不守规矩而无视使徒训示的人。——帖撒罗尼迦后书3:6-12;提多书1:10。
慷慨好客。长老应该欢迎陌生人参加基督徒的聚会对低微贫穷的人与有钱的人表现同样的关怀。他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按照弟兄的需要对他们表现慷慨。——罗马书12:13;提摩太前书3:2;提多书1:8;雅各书2:14-16。
善于教导。长老应该“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提多书1:9;提摩太前书3:2)他之有资格不是因为他受过良好俗世教育、思想敏捷或擅于词令。(可参看哥林多前书2:1-5,13;哥林多后书10:10;11:6)反之他之有资格是因为他在教导方面“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可参看哥林多后书10:1;提摩太后书4:2)他一方面坚守真实正确的道理,同时也能够保持自制而“用温柔劝诫那抵挡的人”。(提摩太后书2:23-26)他可能发觉责备人并不容易,但是爱心会推使他在有真正需要时勇敢地提出责备。(使徒行传20:19-21,26,27)他若缺乏公众演讲的口才又如何呢?这并不会妨碍他凭着爱心牧养小组里个别的羊或家庭,以“纯正的道理”教导他们及鼓励他们过基督徒的生活。(提多书2:1-10;可参看哥林多前书13:1,2)甚至在长老当中,并非人人都会表现“智慧的言语”或“知识的言语”至同一程度。但这种差异乃是意料中的事;这并不一定表示有些长老未能符合圣经所规定的条件。——哥林多前书12:4-11。
不打人,通情达理而不好斗。长老不会实际打人,也不会说话尖酸刻薄、盛气凌人。反之他会“通情达理”,或如希腊原文的实际意思所表示,他会乐于“退让”。梵恩的《新约字词诠释辞典》论及这个字说:“……不拘守法律的条文;合乎人情和情理地考虑有关的事实而表现体贴之心。”(雅各书3:17;希伯来书5:1,2;可参阅彼得前书2:18)因此长老不会专横武断,也不会小题大做。(可参看哥林多前书9:12,18-23。)一个与此有关的希腊字的意思是“温蔼”(哥林多后书10:1,《新修》)由于“不好斗”,长老会避免与人争执,同时不会“敏于动怒”或脾气暴躁。——提摩太前书3:3;提多书1:7;3:2;雅各书1:19,20。
不任性。这字实际的意思是“不取悦自己”或“自满”。正如希腊文字典所表示,长老对自己和自己的才干会有谦卑的看法;他不会自命不凡而以为高人一等。他不会倚赖自己,觉得自己凡事都能做或做得比其他任何人更好。因此他会乐于与别人分享责任,谦卑地与别人合作而体会到群策群力的价值。——提多书1:7可参看民数记11:27-29;罗马书12:3,16。
爱好良善;公义。“公义”是指谨守上帝的律法和他的善恶标准而言。这样的人会公平正直、不偏不倚。(路加福音1:6;约翰福音7:24;雅各书2:1,4,9)“良善”与公义的不同是在于“良善”伸展到公平所要求的限度之外。(马太福音20:4,13-15;罗马书5:7)一个爱好良善的人会乐于帮助别人,达到超过所需或所期的程度;他对人慷慨大度、宅心仁厚、和蔼可亲。他也体会和称赞别人的良善。——提多书1:8;路加福音6:35;使徒行传9:36,39;提摩太前书5:10。
忠贞。长老必须对上帝的律法和基督徒组织的权益保持无可动摇的忠贞,不论这样行会导致什么后果。——路加福音1:74,75;使徒行传4:19,20;5:29;帖撒罗尼迦前书2:10。
无疑这样的人会“在教外有好名声”。正如反对者找不着但以理先知有任何疏忽或渎职之处,外人也无法不论及有资格作长老的人说,“我们若要找这人的把柄,除非在他上帝的律法中就寻不着。”——提摩太前书3:7;但以理书6:4,5。
颇自然地,有资格在小组里担当责任的人会在某些资格方面优于其他的。请想想各使徒之间的差异——例如多马和彼得——可是早期教会的治理机构最初便是由这些人所组成的。但是在小组里担当责任的人应该具备一切所需的条件至合理的程度,同时具有合理程度的一贯性。例如在判断方面的一次错误并不足以证明一个人“头脑不健全,”一次发怒也不一定证明这人“好斗”。
其实圣经所规定的条件绝不是诚恳的基督徒男子所无法达到的,因为我们若查考一下圣经便会发现,大部分的条件都是所有基督徒,不论男女,均应该努力达到的。所以,持有这些负责职位的男子应该在基本上代表整个小组和每个真正基督徒所应具有的品质。你的情形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