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
1.为什么良心的作用本身并不是一个稳确的指南?
一个人具有良心的作用尚且不夠。良心本身并不是人生一个稳确的指南,因为良心是我们的一部份;它与我们的心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同时深受心与头脑的交互作用所影响。因此视我们本身是怎样的人和我们的心、脑中有什么而定,这个“作见证者”的声音会含糊或清晰,它所提出的指示会健全、可靠、真实或不妥、引人误解、甚至完全谬误。
2.什么例证表明良心可以提出错误的指示?
2例如基督耶稣曾警告门徒说:“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上帝。”(约翰福音16:2)大数城的扫罗便是这样的人之一。由于对他真心相信是对的事十分热心,扫罗‘多方攻击耶稣的名’,迫害基督的门徒;‘他们被杀,他也出名定案’。(使徒行传26:9,10;可参考加拉太书1:13,14)可是后来当他成为基督的使徒保罗而自己也受人逼迫时,他能夠在法庭上说:“我在上帝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著良心,直到今日。”(使徒行传23:1)当他极力反对基督教之际,他的良心虽然“清白”,良心所作的指示却是不妥和谬误的,结果竟使他与上帝为敌。其咎何在呢?
需要知识与上帝的灵
3.为什么我们必须具有圣经知识良心才能提出良好的指示?
3保罗回答说:“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提摩太前书1:13)我们若想良心帮助我们行走永生的道路,我们就必须努力研读上帝的道圣经。为什么呢?因为借著圣经的知识及将其应用在我们的生活上,我们可以认识耶和华,认识他的品格、行事方式和旨意。若非对他具有清楚的认识,我们就无法反映出他的品质和标准;这样我们的良心所发出的声音便会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了。
4.(甲)我们还需要其他什么帮助?(乙)试举例说明这点。(丙)从这段末了所引证的参考经文我们获悉什么?
4我们也必须不断寻求上帝的灵,恒切地祈求上帝将圣灵赐给我们。使徒论及‘他的良心被圣灵感动,给他作见证’。借著有上帝的灵作用在我们那受到启迪和圣经熏陶的心和头脑之上,我们才能确保我们体內的作见证者会提出正确的指示。(罗马书9:1)我们可以举个例来说明。一个孩子由一位仁爱的父亲教养成人;借著口头的教导和自己所立的榜样,父亲将若干原则和标准仔细地灌输给儿子。假设后来有一次当儿子不和父亲在一起时,有人试图诱使孩子做一件与他父亲的原则背道而驰的事。引诱儿子做这事的人甚至可能说,“你的父亲有明令禁止你这样做吗?”儿子可能回答说,“没有。”可是儿子却拒绝听从对方的提议,说,“即使我父亲从未提及过这件事,我却知道他不想我做这样的事——我知道他不会喜欢我这样行!”即使父亲没有作过明确的吩咐,儿子却知道怎样行。为什么呢?因为他具有父亲的精神,他知道父亲对这件事所怀的态度。与此类似地,凭著上帝的道,他的爱子和圣灵之助,我们可以清楚认识耶和华的态度。——可参考哥林多前书2:16;以及哥林多前书5:3-5所载保罗的“心”或“灵”如何引导哥林多的小组。
5,6.(甲)为什么受上帝的灵指引的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乙)‘写在基督徒心上的律法’包括些什么?
5论到受上帝的灵所引导的人,使徒说:“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溫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拉太书5:18,22,23)从什么方面说来他们“不在律法以下”呢?
6基督耶稣表明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整套法典均以两个基本的命令为根据;尽心、尽意、尽性、尽力爱上帝和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6-40)使徒保罗也说禁止通奸、杀人、偷窃、贪心的律法,“或有別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內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9,10)我们是否受爱上帝和爱邻人的心所支配呢?我们对上帝的道具有正确的知识和坚強的信心吗?若然,我们就无需一套详细的典章规条也能继续行走公义的道路,因为我们有上帝的律法‘写在我们心上。(希伯来书10:16)基本地说来“律法”的意思就是一条‘行为的律则’。借著研读和上帝与我们的交往,我们对上帝所知的一切均成为我们的行为律则或“律法”。若是如此,我们的良心就会对我们作良好、可靠的指示以引导我们。
软弱和坚強的良心
7,8.哥林多的若干基督徒从什么方面说来良心‘软弱’?一个基本原因是什么?
7但是即使以受了浸的基督徒而言,情形亦并非一定如此。有些人的良心‘坚強’,有些人则良心‘软弱’,正如保罗在写给哥林多小组的第一封信所表现一般。在哥林多城里,异教的居民通常先将肉类献给一个偶像,然后才送到市场上售卖。有些基督徒的良心不容许他们吃这种肉,因为他们吃了便良心感觉不安。他们良心的这项指示是否正确呢?若不然,为什么不然呢?
8这些基督徒对公义的原则缺乏正确的认识和领悟。保罗解释异教的偶像其实“算不得什么”因为上帝“只有一位”,就是造物主。肉类并不能真正属于偶像,因为偶像既没有生命,自然不能接受或拥有这些肉类。肉仍然是属于耶和华上帝的,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他。’——哥林多前书8:1-6;可参考10:25,26。
9.(甲)其他什么因素也可以使人良心软弱?(乙)为什么吃献给偶像的肉会使这些人的良心“污秽”?
9但是另有一件事也使他们的良心发出错误的指示。保罗指出:“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然后补充说,“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哥林多前书8:7)这表明我们的出身、环境、习俗,我们自幼与之共处的人的信仰和态度——所有这一切也可以影响到我们的良心所作的指示。许多哥林多人在成为基督徒之前曾拜偶像。显然由于习惯的影响,献过给偶像的肉仍旧使他们联想到与献祭有关的崇拜。因此他们若吃这肉便会‘使他们的良心污秽,’正如保罗所说一般。过了相当时间之后,知识可能对他们的良心产生一种启迪性的健康影响,调整他们的观点而帮助他们克服以往的偏见、恐惧、错误信仰和见解。——哥林多后书13:11。
‘我们不应求自己的喜悅’
10.良心坚強的人可能怎样以错误的方式‘造就’別人的良心?
10但是有许多基督徒良心并不软弱,并且认识公义的原则而对事情有正确的看法,他们应该怎样行呢?他们应该蔑视良心软弱的人所表示的怀疑吗?他们应该任意做他们的良心所容许的事,对別人软弱的良心毫不理会吗?他们应该以为他们的无所顾忌可以強化別人软弱的良心吗?保罗说我们应该受爱心所支配,因为“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唯有爱心能造就”表现爱心的人。(哥林多前书8:1)他们应该小心提防,以免他们的“自由”或权利(吃不再与崇拜有关的肉)“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他们若吃一些他们明知献过给偶像的肉,那便可能对顿弱者的良心产生一种‘造就’的影响了,但并不是以健康的方式造就他们的良心而是将他们推向相反的极端。什么极端呢?实际在与偶像崇拜有关的宗教仪式中吃肉,或至少明知肉与崇拜有关而仍然取来吃。这样的行为是基督教会的治理机构在圣灵指引之下所明令禁止的。——哥林多前书8:9,10;使徒行传15:28,29。
11.为什么不按照信心行事的人已经“有罪”?
11即使一个人的良心过度拘谨,我们仍然不应该将其视若无睹或企图说服这人违反自己的良心。正如使徒在罗马书所作的类似讨论表明,一个人若吃肉,但却对于这样行是否正当感觉怀疑,他就‘有罪了,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按照信心而行的基督徒具有一个清白的良心;但是基督徒若不确信自己所做的事是对的,他的良心就不清白了,因为他虽然感觉某件事与上帝的旨意相违,却仍旧一意孤行。——罗马书14:5,14,23。
12.为什么我们必须具有信心才能有一个给予我们正确指示的良心?
12坚強的信心会使人有好的良心;这样的良心会正确地大胆发言,在重要关头提出所需的指示。信心不但予人自信,同时使人忠于真理和公义。基督徒若努力吸收知识及将其付诸实行,养成真正的体会和信任,他们就会具有坚強的信心而忠贞不二。虽然他们的信心可能容许他们做一些信心软弱的人所不愿做的事,他们却不会为自己找寻犯过的借口。——加拉太书5:13。
13.为什么我们必须顾虑到別人的良心而行事受爱心所支配?
13但是一切均必须受爱心所支配。使徒保罗表达这项指引的原则说:“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悅,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罗马书15:1,2)保罗指出信心坚強的人若不体贴软弱的人的信心,这乃是一件严重的事;他警告说:“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著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罗马书14:15;哥林多前书8:11,12)圣经论及饮食的话对衣著、娱乐、职业和生活其他各方面的活动也同样适用。——罗马书4:21。
14.为什么良心十分拘谨的人和良心并不如此拘谨的人必须在态度上保持平衡?两种人都应该将什么原则谨记在心?
14犹之乎信心坚強的人不应当蔑视过度拘谨的人或強使后者附和他们自己的良心,拘谨的人也不应当论断或批评表现基督徒的自由的人。保罗说:“我们都要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然后“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別人的良心论断呢?”(罗马书14:3-12;哥林多前书10:29,30)可是,即使基督徒根据上帝的道深信自己具有若干“自由”或“权利,”由于受爱心所指引,他们并不会“求自己的喜悅”,坚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取悅自己,甚至伤害別人亦在所不惜。反之,他们会效法基督的榜样;基督绝没有以一种损人利己的方式“求自己的喜悅”。——哥林多前书8:9;13:4,5;罗马书15:3。
污秽的良心
15,16.软弱的良心和污秽的良心有什么不同?试从圣经举例说明这点。
15由于缺乏知识而良心软弱是一回事,但是由于离弃真理或跟从一条违背自己良心的途径而有一个污秽的良心却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16保罗叮嘱人要对罗马和哥林多地方一些‘信心软弱’而过度拘谨的基督徒表现仁爱的体贴。但是他却吩咐提多“要严严的责备”革哩底地方一些‘在真道上不纯全无疵’的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是仅因为缺乏知识而过度拘谨而已。反之这些人以教师自居而擅自鼓吹一己的见解,反驳治理机构在圣灵引导之下对割礼问题所作的决定。他们的头脑和良心均污秽了。他们的行为将这件事实表露无遗。——罗马书14:1;提多书1:9-15。
17.(甲)不对上帝保持无亏的良心可能导致什么严重的后果?(乙)以弗所书4:20怎样提出另一项帮助使我们能夠反映出耶和华的‘形像和样式’?
17跟从一条蓄意犯过的途径可以使人的良心变成有如“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摩太前书4:2)在保罗的日子有些这样的人“丟弃”了自己的信心和良心,结果“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并且恶意诋毀上帝的忠仆和真理。(提摩太前书1:19,20)基督徒可以自甘堕落而变成与俗世的人无异,“心地昏昧,与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了。”由于愚昧无知和心灵麻木,他们的道德感丧失殆尽,以致他们的良心容许他们“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但是正如保罗补充说,“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以弗所书4:17-20)上帝的爱子为我们立下一个模范和榜样;借著效法他,我们的良心可以受到适当的训练而提出正确的指示。
诉诸別人的良心
18-20.试描述保罗诉诸別人的良心的一些方式。(乙)从保罗对帖撒罗尼迦人和哥林多人所说的话看来,他是否认为只要他相信‘上帝知道我所做的事是凭良心做的’便夠了?
18我们无疑应该避免玷污自己的良心,以致令自己和別人均受到损害。反之我们应该能夠像使徒保罗一样说:“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凭著上帝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上帝的恩惠,向你们更是这样。”——哥林多后书1:12。
19我们可以检讨一下保罗以什么方式诉诸他所协助的人的良心。他绝没有追求地位、声誉、权势以图左右別人。没有使徒比他工作得更努力,但是他却没有认为自己‘理应’享有特殊的权利或最好的物质享受。他甚至在许多方面避免运用他应有的权利。——哥林多前书9:3-18;15:10。
20他的态度绝不是,‘我是上帝的爱子特別派往外邦人的使徒,因此我不用理会別人怎样想。我的所作所为是我和上帝之间的事。我知道我是对的,別人应该对我唯命是从。’他拥有权威,但却没有作威作福。他没有倚恃自己強有力的个性去说服別人,反之他怀著爱心诉诸別人的良心。他向帖撒罗尼迦人指出他和他的同工“在你们中间存心溫柔,如同母亲乳养自己的孩子;我们既是这样爱你们,不但愿意将上帝的福音给你们,连自己的性命也愿意给你们。”他和他的同工甘愿昼夜劳碌工作以免在经济上成为別人的负担。因此他可以对帖撒罗尼迦人说,“我们向你们信主的人是何等圣洁、公义、无可指摘,有你们作见证,也有上帝作见证。”(帖撒罗尼迦前书2:5-10)虽然保罗知道上帝对他的心了如指掌,他却对哥林多人说:“[我]盼望在你们的良心里,[我们]也是显明的。”——哥林多后书5:10-12。
21,22.(甲)我们仅是把自己荐与上帝和各弟兄的良心便夠了吗?(乙)为什么我们必须诉诸我们向其宣扬王国好消息的人的良心?
21在写给哥林多人的同一封信中,保罗指出他和他的同工已“将那些暗眛可耻的事弃绝了,不行诡诈,不谬讲上帝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身为基督徒,我们除了对上帝和弟兄保持清白的良心之外,我们也应该力求对“各人的良心”包括世上的一般人在內,持有一个清白的良心。(哥林多后书4:2)我们是否这样行呢?
22我们永不应该对这件事实感觉怀疑。我们在宣扬王国好消息方面的进步和成功大大有赖于我们“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借著在组织方面和个人方面均保持一个清白无亏的良心。仅是向別人宣扬和倡导圣经的真理尚且未足。除此之外——事实上这同时是我们的传道和教导工作的一部份——我们必须诉诸他们的良心。他们不能像上帝一样看见我们的心。但是我们可以尽力将我们心里的东西显露出来——我们的诚恳、我们的忠实、我们的纯正动机、我们不自私的爱心。可是,我们自己若言行不一致,我们又怎能这样行呢?
23.什么应该促使我们极力避免使我们向之传道的人跌倒?
23我们对于四周的人,不仅是自己的家人和属灵的弟兄,同时也包括我们的邻人,同市的居民和国人,我们对所有这些人的永远福音关心到什么程度呢?保罗写道:“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以色列人。”(罗马书9:1-4)借著尽力保持一种能夠打动他们良心的良好行为以及避免不必要地激怒犹太人的良心,保罗将他对同胞的关怀表露无遗。(请参考罗马书10:1;哥林多前书9:20)我们渴望帮助自己的国人赢得永生吗?这种渴望深切到什么程度呢?我们愿意作多大努力避免‘使別人跌倒’呢?
24.(甲)为了“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上帝有许多现代的仆人毅然怎样行?(乙)有些什么问题发生值得我们在以后讨论?
24由于想在上帝和众人面前保持一个清白无亏的良心,上帝有许多现代的仆人毅然在生活上作了重大的改变——在他们日常的言行上,他们待人的态度和方式方面,他们的职业和经商方法方面。他们“自己勉励,对上帝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使徒行传24:16)你有这样行吗?有些什么事在今日上帝的仆人当中引起了良心的问题呢?对別人良心所作的呼吁若要求他们作若干改变,他们需要有某些明确的律法、命令或规定去促使他们作这种改变吗?这些问题我们会留待下一星期的《守望台》去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