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不愿“实践真理”
我们若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翰一书1:6。
1.(甲)光重要到什么程度?(乙)那一种光较为重要?我们对此应有什么感觉?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翰一书1:5)这项重大的真理应该对所有力求实践真理,按照公义原则而生活的人具有莫大的鼓励。一个人若与上帝保持合一,他便行在光中。光多么可贵!事实上,若没有来自天上的日光,地上就不会有生命存在。我们若突然陷入一片黑暗之中,我们无疑可以深深体会到光的价值。我们最先的反应会是请人将灯点着。因此我们一旦体会到“上帝就是光,”我们自然应当渴望与身为一切真光之源的上帝相交或保持合一。
2.今日我们在世上见到以赛亚所论及的什么黑暗情形?
2 可是今日世上却充满不认识上帝的人。以大部分而言,这些人甚至不想认识上帝。今日的情形正如许多世纪之前以赛亚在上帝感示之下所描述一般:“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这种黑暗并不是由缺乏日光所造成的。反之这是一种远较严重的黑暗,一种由于缺乏来自天上众光之父耶和华上帝的属灵之光,而造成的黑暗。
3.(甲)这种黑暗是谁促成的?以弗所书6:12怎样描述他的党徒?(乙)造成心灵黑暗的恶者用意何在?保罗说这恶者弄瞎了谁的心眼?
3 促成这种黑暗的恶者乃是光明的上帝的大仇敌魔鬼撒但及其手下的鬼灵。以弗所书6:12将他们称为“管辖这幽暗世界的,……天空属灵气的恶魔。”撒但和他手下的鬼灵决心要使人类留在黑暗之中而见不到来自耶和华上帝的光。在这件事上他们看来获得颇大的成功。使徒保罗在圣灵感示之下将魔鬼称为“这世界的神,” 他“弄瞎了不信之人的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由于魔鬼将世人的心眼弄瞎,他们遂陷入灵性的黑暗之中。——哥林多后书4:4。
4.我们有什么证据表明在人类历史上,自古至今均有许多人受到来自上帝和他爱子的光所启迪?
4 虽然人类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这并不意味到来自上帝和他那“具有上帝形象”的爱子的光无法照射到一部分人类之上,借此将他们从黑暗中释放出来。(约翰福音8:12)光明的上帝和他的爱子赐给人大量真理之光,因此在人类历史上自古至今均有些人行在光里而赢得造物主的喜悦和祝福。希伯来书第十一章提及在基督降世以前的若干忠心人士。基督教的希腊文圣经描述基督教的早期历史,直至第一世纪的末了为止;它告诉我们基督耶稣和他的门徒如何行在光中。虽然从使徒和基督的早期门徒死后直至我们现代的日子,在这段时期中我们很少有实际的历史记载将行在光中的人标明出来,可是根据耶稣基督所作关于麦子和稗子的比喻,我们可以确信在这段时期必定有些人跟从上帝的光明之道而行在他的光里。(马太福音13:24-30,36-43)在现代,当关于麦子和稗子的比喻的应验达到最高潮之际,“天国之子”已在建立起来的王国中得了荣耀,仍然留在地上的一群余民则“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他们将属灵的启迪散播出去,使别人能够被召集到上帝的光一边而保全性命。
行在光中并不容易
5.撒但和他手下的鬼灵用什么诡计阻止人见到来自上帝的道的光?
5 黑暗的势力殚精竭虑想阻止人不看见上帝的道的光和行在上帝的光中。这些势力有撒但、他手下的鬼魔和他在地上的显形组织所共同构成。(约翰一书5:19)接触到光的人时常会遭遇到许多障碍以图使他们跌倒而留在黑暗之中。障碍可能来自反对真理之光的亲属家人的压力,也可能是由于对上帝的道的真确性存有怀疑, 因为怀疑者许久以来一直受宗教的黑暗势力的谬误道理所蒙骗。障碍亦可能是来自朋友同事的压力或人本身的犯罪倾向,因为这使人难于达到上帝为光明的儿女所订的公义条件。
6.(甲)人即使已摆脱黑暗的奴役,仍可能有什么遭遇?(乙)我们最好将什么问题考虑一下?
6 甚至在一个人摆脱了黑暗势力的控制而进入光中之后,他仍继续受到来自这个事物制度的各种压力。因此有些人可能发觉“实践真理”有时颇为困难,但是他们必须留心避免恢复以前的生活方式。使徒约翰写道:“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翰一书1:6)诚然,我们都会有时犯过,但是我们所行的是什么事呢?我们当中是否有些人行在黑暗里而不是行在光中,虽然我们自称已脱离俗世的黑暗而进入光里吗?我们真正实践真理吗?抑或我们的生活方式显示我们其实不愿如此行,以致仅是欺骗自己而已?——约翰一书1:8-2:2。
7.什么自我检讨十分重要?我们应该根据什么而这样行?
7 在这件事上作一番自我检讨十分重要。我们可以用上帝的道作为指南,由此获悉实践真理,行在光中的人应该做些什么事。这种自我检讨包括我们人人都应当关心的若干重要事项。我们作这项自我检讨时应当记得使徒保罗对哥林多小组所说的话:“我们不敢将自己和那自荐的人同列相比。他们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较自己,乃是不通达的。”(哥林多后书10:12)我们所作的自我检讨应该以光明之书,上帝的道,为根据。保罗进一步指出:“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比较]别人了。”(加拉太书6:3,4)。我们应当让上帝的道向我们每个人表明上帝对一切自认“实践真理”的人有些什么要求。我们不应该与另一个人相比或以人的标准量度自己。
在日常生活上实践真理
8.使徒保罗在写给以弗所人的信中劝人避免什么?
8 使徒保罗对以弗所的基督徒小组写道:“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的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以弗所书4:17-19。
9.今日俗世的什么标准显示有许多人“心地昏昧”?
9 这个世界的标准,他们所谓的“环境道德”,乃是由一些“心地昏昧,与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了”的人所订出来的。俗世所提倡的其实是“各行其是”,意即每个人都可以自作主张而不受任何外界的法规或律则所约束,以免其自由受到限制。 这种标准容许人变成“心里刚硬。”“百无禁忌”成了他们的口号。
10,11.心地昏昧的人将什么人也包括在内?为什么?
10 心地昏暗的人包括基督教国许多支持这种俗事标准的宗教领袖在内。他们非但没有鼓励人实践真理,反而对列国和许多宽容罪恶的有地位人士屈膝。为了证实我们所说,请考虑一下美国一间大学的基督新教牧师如何论及通奸一事:“获致完满生活的最好方法是让男子——以及他的妻子——享有发生婚外性关系[通奸]的自由,不是秘密地而是在双方知道及同意之下进行。”三藩市的一个牧师在圣公会的一份周刊中说:“没有任何性行为本身是有罪的。……我也相信两个同性的人可以互相表现爱情,并且借着性交[同性恋]加深这种爱情。”
11 这种心地昏昧的情形也伸展到娱乐界。事实上,在许多方面“艺术界”人士是这个世代中制定政策或“领导潮流”的人。人们常可以在杂志和报章上读到知名的男女随意同居,生下儿女而毫不以为耻。事实上,若有任何人对此提出抗议,他们便会常被人讥诮为思想守旧,不合潮流。电台和电视的访问节目时常以这些道德有问题的人为主角。他们喜欢将自己的私生活暴露出来让大众参观,仿佛他们千方百计想使有廉耻之心的人震惊一般,但是他们却不知道在不久的将来,当他们因行为放荡而自食其果时,他们自己便会大为震惊了。
12.罗马书1:24-27怎样描述心地昏昧的人?
12 一千九百年前罗马的基督徒生活在类似的环境之下,使徒保罗在写给他们的信中对一般毫无廉耻的人作了一项适切的描述:“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马书1:24-27。
13.保罗怎样描述俗世思念虚妄的人的内心情形?
13 保罗在写给以弗所人的信中说这样的人“心地昏昧,……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在写给罗马人的信中,保罗说这些人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以弗所书4:18;罗马书1:21)请留意两节经文均指出这些人并非在光里而是在黑暗里;他们都缺乏光和了解。
14.据罗马书1:28-32心地昏昧、思念虚妄导致什么结果?
14 保罗继续说明这种虚妄无知所导致的结果,说:“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马书1:28-32。
15.试描述想行在光里面对的难题。
15 这一类的人——由于“管辖这幽暗世界的”恶势力,世上充满了这样的人——并没有像使徒约翰所说一般“实践真理”,反而“行当死的事。”凡是想行在光里而与众光之源及他的爱子耶稣基督保持合一的人,亦即一切想实践真理的人,所面对的难题便是怎样在环绕他们的黑暗中保持适当的精神平衡而不致被诱偏离了光明的正道。那末,一个人必须怎样才能保持适当的精神平衡而不致被诱离正道呢?
16.(甲)试解释“在光”意味到什么?(乙)我们可以怎样避免错误的思想? 在这方面,谁的一生给我们很大鼓励?
16 我们若要实践真理就必须“在光明中行。”(约翰一书1:7)为了“在光明中行,”我们必须时刻听从光明的上帝对我们提出的劝告,并且对他的行事方式养成真正的喜爱。我们若这样行,那末当我们看见这个事物制度赞成一些受光明的上帝耶和华所谴责的标准时,我们就不会容许自己想念这样的途径似乎能够带来的满足。我们不会忖度暂时享受一下这些欢愉会多么好,也许觉得俗世较低的标准也不无若干好处。我们不会骗倒自己,以致认为为了享受片刻的欢愉而违反光明的原则是值得的,反之我们会求告上帝帮助我们实践真理及努力跟从公义的原则。在圣经里,例如我们可以读到耶和华的仆人摩西的一生事迹。圣经说他“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反之他“宁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摩西怎能如此行呢?圣经的记载说,“他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赏赐。”(希伯来书11:24-26)这便是实践真理。这便是“在光明中行”的意思。
借着留意自己的交往而实践真理
17.实践真理和留意我们的交往有什么关系?
17 本文有许多读者无疑听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同声相应,同病相怜”这两句话。这两句话都含有你和跟你来往的人颇为相似的意思。一个人若与这个黑暗的世界里一些不理会圣经的公义标准而只想自行其是的人来往,他便可能发现很难不变成像与他交游的人一样了。圣经所提出的警告是,“不良的交往会破坏有用的习惯。”(哥林多前书15:33《新世》)。因此凡是想实践真理的人都必须忠实地问问自己,与他交往的人是否正帮助他在光中行走,抑或阻碍他在事奉光明的上帝方面继续有进步。
18.(甲)一个宗教组织若容许属下教士提倡不道德的行为,即使组织里并非人人都生活放荡,为什么实践真理的人仍然无法继续与这样的组织来往?(乙)因此实践真理的人必须在什么地方?
18 在宗教思想方面,一个自称想“在光明中行”的人若继续与一个认可这制度的所谓“环境道德”的宗教组织来往,这可算是言行一致吗?一个教会组织若容许属下一个教士在讲坛上大声疾呼赞成通奸,同性恋和其他形式的放荡行为,一个想学习上帝的行事方式以求行走光明正道的人又怎能继续与这样的一个组织来往呢?即使教会组织里只有一部分人行这些恶事,其他的人并没有行,这亦于事无补。这个组织仍然纵容一些在信仰和言论上与光明的上帝所显示的旨意背道而驰的人,论到第一世纪哥林多小组里一个不道德的男子,保罗的训示是:“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哥林多前书5:13)因此想赢得耶和华上帝的嘉许而实践真理的人必须服从启示录18:4论及宗教的大巴比伦时所下的命令:“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与他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灾殃。”不错,所有实践真理而行在光中的人都必须完全脱离大巴比伦属下的伪宗教组织!
19.一个人可以怎样在娱乐方面留意自己的交往?因此他必须作什么选择?
19 当然,一个人也必须留心他与娱乐界的什么人来往。虽然这种交往也许并不属于个人性质——大部分人均不会与娱乐界的人士有任何直接的交往。——我们仍然必须留意自己的阅读习惯。我们是否阅读一些跟从这个世界的堕落标准的书籍刊物,或观看一些歌颂赞美圣经所谴责的各种恶事(例如罗马书所提及的)的电影或电视呢?我们不能一方面在上帝的光中行走,同时却与这个邪恶的病态社会中对光明的上帝所憎恶的一切恶事均喜爱赞同的人来往。我们每个人必须自行决定与什么人来往,但是耶和华上帝却会决定谁才真正实践真理。要记得约翰一书1:6所说的话:“我们若说是与[光明的]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不行真理了。”这句话的意思很清楚有力。凡是跟从主耶稣基督脚踪的基督徒都有责任要听从上帝的道的训示,并使自己的生活与这些训示一致。
20.试举出实践真理的人必须考虑的其他一些要事。
20 但是实践真理的意思不是仅限于留意自己的日常行为及与益友来往而已,实践真理也需要我们留意其他必需的事。例如实践真理的人对于自己与小组聚会中具有同一宝贵信仰的人的交往怀有什么看法呢?视作一项必需吗?抑或仅是在没有其他要事可做时才做的事?至于将我们对光明的上帝和他那身为世界之光的爱子所知的一切与别人分享又如何呢?实践真理的人可以同时不愿将上帝的道所预言的人类前途种种幸福告诉别人吗?此外还有协助“信徒一家的人”,即现今在基督徒小组中一同实践真理的人,的问题。实践真理对这种关系及其责任有什么影响呢?一个人若要与光明的上帝耶和华及他的爱子相交,从而能够真正说他正实践真理而并非行在黑暗中,他就必须具备若干基本条件才行。我们会在下篇文章讨论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