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从死里复活?
“至于死人复活,摩西……就指示明白了。”(路加福音20:37)。
1.(甲)谁证明了自己是上帝所应许较摩西更大的先知?(乙)在有关复活的题目方面,摩西与这位更大的先知比较起来怎么样?
三千五百年前的先知摩西预表了将来会从他自己的种族中兴起的一位更伟大的先知。这是至高的上帝曾对摩西自己说过的。(申命记18:17-19)十九世纪之前或公元第一世纪的时候,那位上帝应许了要比摩西更伟大的先知被人辨认出是一个曾行过较摩西所行更伟大的奇迹,奉着摩西当日所奉的同一位上帝的名,并属于摩西之种族的名叫耶稣基督的人。好些听过他讲道的人都说:“这真是那先知。”(约翰福音7:40)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以及最高的宗教法庭面前,他都曾被人宣告为这样一位先知。(使徒行传3:22-26;7:37,38,52)与此颇一致地,既然摩西曾透露过有关死者会复活这样奇妙的事,那么,与摩西相似但却比摩西更大的先知,耶稣基督自然亦会对死者复活的事有不少的话可以告诉人。事实上,他的确讲了不少关于这件事的话。同时,他自己便曾从死里复活过来。
2,3.在马太福音11:20-24,耶稣为什么责备哥拉泛、伯赛大和迦百农?
2 在公元31年,这位比摩西更大的先知有一次曾举出了某些古代的人民和古代城市的居民,并指示出关于他们前途的某些事。他提到了推罗、西顿、和所多玛这几个城市。我们从圣经里读到这件事:
3 “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就在那时后责备他们说:‘哥拉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阿,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迦百农阿,你[或许要升高到天上么?]将来必坠落阴间[海地司];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它还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马太福音11:20-24;路加福音10:11-15。
4,5.(甲)耶稣的这些话是否说信奉异教的推罗西顿人民不会从死里复活?(乙)以西结书32:21-30表明推罗西顿的人民会怎样?
4 现在产生了一个问题:那些古代城市的人民会不会从死里复活过来呢?耶稣的意思是不是说由于推罗和西顿城中的人民信奉异教,他们在审判的日子会无可忍受而根本不会复活过来呢?但是且假设推罗和西顿的人民会被复活过来,而在审判的日子他们所受的会比哥拉泛和伯赛大的犹太人所受的更容易受。那么既然哥拉泛和伯赛大的犹太人在审判的日子还不如他们有希望,这意思是不是说哥拉泛和伯赛大的犹太人根本不会有任何机会,因此也不会被复活过来呢?
5 换句话说,我们是否应该认为耶稣的话的意思是说哥拉泛和伯赛大的犹太人也和推罗西顿信奉异教的人民一样都不会从死里复活呢?不是的!与此正相反,以西结书32:21-30明白地告诉我们说西顿的异教人民都在“希屋尔”或“海地司”里,而不是在矶汉那里。所以在审判的日子当死亡和海地司将其中的死人交出来的时候,他们都会得着第一次复活。(启示录20:11-15)推罗城乃是西顿的一个殖民地。它死去了的市民也都在海地司。
6.推罗西顿的人之复活再生为什么是一件合理的事?
6 推罗和西顿的人民应该在希屋尔或海地司里而且应当被复活再生原是一件合理的事。为什么呢?因为耶稣清楚地表明了他们在宗教方面尚未达到无法悔改归顺上帝之公义的地步。他们从未有机会得着有关耶和华上帝和他救恩之王国的彻底见证。他们若曾有过像哥拉泛和伯赛大诸城市所得着的机会的话,“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他们在宗教方面尚未达到希伯来书6:4-6所描写的“不能……重新懊悔”的程度。
7.古代的推罗和西顿城中的人民会得着什么复活的机会?
7 在审判的日子,西顿人和推罗人的复活会使他们有机会对于耶稣基督所统治的上帝王国获得一项彻底的见证。然后他们便能够诚恳地悔改,仿佛“披麻蒙灰”一般;他们不会有在上帝属天的王国里得生命的希望,反之他们有希望永远地生活在我们这个遍处均转变为乐园般情况的地球上。
8.所多玛存在了多久?我们为什么不能争辩说迦百农和所多玛的人民都不会复活?
8 那么,至于古代的所多玛以及其邻近的蛾摩拉城中的居民,我们可以说些什么呢?这两个城只存在到上帝从天上将硫磺与烈火将它们及附近诸城毁灭了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争辩说在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根本无可忍受,而较之罪责更重的迦百农城亦无可忍受,故此迦百农和所多玛的人都同样地得不着复活呢?不是的!为什么不是呢?因为耶稣将所多玛和推罗西顿放在同等的地位上。
9.(甲)我们怎么知道所多玛的人民是否已在灵性上达到无可悔改的地步?(乙)以西结书16:46-61怎样论及所多玛?
9 就像在推罗和西顿的事例上一样,耶稣指出所多玛虽然败坏,但却尚未达到无法悔改的地步。因此耶稣说假若他将在迦百农所行的异能奇事在所多玛施行的话,“它还可以存到”耶稣的日子。而且在这件事上,耶稣说曾在一种属灵的意义上犹如升高到天上的迦百农,将来必会坠落海地司,而非落到矶汉那。天代表了高度而海地司或希屋尔则代表深下的程度;以这种对比,耶稣的意思是说迦百农会经历最深的贬黜。虽然曾蒙耶稣眷顾,那个城市今日也和所多玛一样不复存在。但是假若所多玛曾有像迦百农一样的机会,所多玛便会在其中找到十个或十个以上的义人而它便可以继续留存一千九百多年至耶稣的日子而且或者更长久一点。所以所多玛已死去的人民在灵性上复苏并不是无望的事。(创世记18:22-32)以西结书16:46-61以怀着希望的语气论及与古代所多玛类似的人。
10.在差遣门徒出去传道时,耶稣说了一些什么关于所多玛和蛾摩拉的话?何以如此?
10 当耶稣差遣他的门徒出去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中间去传扬上帝的王国时,他对他们说:“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我实在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马太福音10:14,15;路加福音10:10-12)何以如此呢?因为所多玛和蛾摩拉当时并没有得着关于上帝王国的这样一次见证。
11.特别在与迦百农所得的见证比较起来,所多玛曾得到多少程度的见证?
11 固然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曾居住在所多玛,但是罗得并没有王国的信息,所以不能将其传讲给他们听。他甚至将他的两个女儿许配给两个所多玛人。固然耶和华的两名天使曾去探访过所多玛城,但是他们只不过留宿一夜以探测城中的真实情形,而不是向所多玛传扬上帝的王国。那天晚上天使所遭遇的事的确说明了所多玛人堕落卑劣的程度。可是所多玛却没有听到过关于悔改,皈依和永远救恩的信息。只有罗得的未来女婿受到警告关于即将来临的灾难。显然地,他们并没有得到像耶稣和使徒的日子迦百农城所得到的那样一个王国见证。——创世记13:12,13;19:1-29。
一个预表性的先模
12,13.(甲)所多玛人当时处于一种什么不利的境况中?但是在属灵的意义上说来,什么城市比他们更不如?(乙)鉴于彼得后书2:6-10的话,我们对所多玛的毁灭产生了什么问题?
12 耶和华上帝的天使在所多玛找不到十个公义的男子,更不用说公义的女子。所多玛的人民都是迦南人,因此都处于昔日族长挪亚加诸于他们的祖先迦南身上的咒诅之下。(创世记9:20-25;10:19)但是比较地说来,耶稣日子的迦百农城在一种属灵的意义上较之所多玛更不如而更可责。那么,所多玛的居民被从天而降的火与硫磺所灭是否永远的毁灭呢?抑或这项毁灭仅是预表一些违犯之同类的原则但罪责却更重的人所要遭受的永远毁灭呢?彼得后书2:6-10对于这件事说了些什么话呢?我们读到:
13 “[他]又判定所多玛蛾摩拉,将两城倾覆焚烧成灰,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先模,《新世》],只搭救了那常为恶人淫行忧伤的义人罗得,因为那义人住在他们中间看见听见他们不法的事,他的义心就天天伤痛;[耶和华]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探,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轻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
14.罗得当日所得的是一种什么程度的拯救?所多玛的毁灭怎样含有一种鉴戒或先模的作用?
14 罗得当日被从所多玛的毁灭中拯救出来,但是他却尚未完全得救在上帝的王国治下享永生。他需要一次复活才能这样做。现在请注意彼得后书2:6说所多玛和蛾摩拉所遭受的毁灭只不过是一个鉴戒或“先模”而已;它教训敬虔的基督徒认识他们若对耶和华上帝保持忠心会有什么结果,但他们若随从一种像所多玛和蛾摩拉人一样的途径则必然会遭遇什么结局。
15.(甲)彼得说所多玛与蛾摩拉的人民被永远地毁灭了吗?(乙)在彼得后书2:12,13彼得说谁会被永远地毁灭?为什么?
15 所多玛人是否比其余的迦南人更坏呢?从利未记18:21-28的话看来并不然。彼得并没有说所多玛人和蛾摩拉人当时遭受到永远的毁灭。可是献了身的基督徒,由于处于一个较所多玛和蛾摩拉责任更重的地位,不错,一个比不信的迦百农人责任更重的地位,则会被永远地毁灭。因此彼得后书2:12,13论及一些献了身受了浸但却变节堕落的基督徒说:“这些人好像没有灵性,生来就是畜类,以备捉拿宰杀的;他们毁谤所不晓得的事,正在败坏人的时候自己必遭遇败坏[毁灭]。”他们遭遇了好像较低动物所遭的毁灭。
16,17.我们可以怎样见到犹大书7的话是与彼得后书2:6所说关于所多玛与蛾摩拉的话一致的?
16 以城市而论,所多玛和蛾摩拉业已被永久地被从地面上铲除;它们并没有留存到耶稣的日子。但是那些城市中的居民又如何呢?当我们读到以下一段话时,我们必须记住基督的使徒彼得在上面所说过的话:“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犹大书7。
17 所以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被用来作为一个“鉴戒”,因为他们未被容许继续存留到耶稣基督和彼得、犹大及诸门徒的时代。这并不是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民被定罪要受矶汉那的惩罚而被扔入了“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而是说他们被用来作为对不忠的基督徒(“不敬虔的人”)的一项鉴戒;这些不忠的基督徒将会被判处遭受“永火”或永远毁灭的惩罚。——启示录20:14,15;21:8;彼得后书2:6。
18.那些变成“不敬虔人”的基督徒怎样会遭受较所多玛与蛾摩拉的人所受的更严重的惩罚?
18 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民当日被上帝的天使用混着硫磺的烈火直接地处死;这种毁灭在所多玛人和蛾摩拉人身上所产生的后果一直继续了约两千年而到耶稣、彼得与犹大的日子。所以他们并没有得到在耶稣的日子迦百农的犹太居民所得的机会。可是献了身的基督徒若变节不忠而仿效古代这些人的行为的话,却必定会受到一种“加重”的惩罚,一种由“永火”所象征的永远毁灭。——希伯来书10:29。
19.(甲)因此彼得和犹大均警告基督徒不可怎样?(乙)根据希伯来书6:1-8,不忠的基督徒对于什么“基督道理的开端”亦失去了体会之心?
19 彼得和犹大在他们的写作中都警告了基督徒不可变成该受“矶汉那的审判”以致被判决受永远毁灭的惩罚。这个意思就是说他们死后不会复活。曾写信给皈依了基督教的希伯来人的作者给了我们更进一步的知识了解何以一个不忠的基督徒会被判决受毁灭之惩罚而没有复活的希望。希伯来书6:1-8解释说不肯“竭力进到完全[成熟]的地步”的基督徒终会对甚至基本的道理,“基督道理的开端”诸如“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样浸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都失去了体会之心。故此这乃是我们务要“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的一个重大原因。为什么呢?
20.根据希伯来书6:4-8,基督徒为什么应该“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
20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上帝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上帝的儿子重钉[死],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上帝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希伯来书6:4-8。
21.这样的基督徒终于故意地犯了什么罪?为什么将他们复活过来会是一种浪费?
21 这些“于圣灵有分”的基督徒在堕落时终于蓄意而明知故犯地得罪了圣灵,由此硬起心来永不愿悔改。耶稣曾对那些恶意曲解上帝的圣灵在他身上之作用的犹太人提到这种触犯圣灵的罪。耶稣说:“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唯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唯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不论在现今这事物制度中抑或在那将来的]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因此在上帝王国治下将来的事物制度中,将这样的人复活过来并不会有任何好处而且也等于浪费了机会。
22.根据希伯来书10:26-31,基督徒为什么需要经常聚集彼此造就?
22 真诚的基督徒都要避免让自己变成该受“矶汉那的审判”。所以他们需要经常地聚集彼此勉励和在灵性上互相造就。为什么呢?希伯来书10:26-31回答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唯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上帝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上帝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因为我们知道谁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耶和华]要审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该怎样加重呢?”
23.与那些干犯摩西律法的犹太人比较起来,不忠之基督徒所受的刑罚要重多少?
23 这些曾受真理的正确知识所启迪但却在后来故意犯罪的基督徒,耶稣基督不会再为他们死一次。这样的人否认了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本身而认为在赎罪、成圣和使约生效方面耶稣的血并不比其他任何人的血更有价值。所以当他们拒绝了耶稣完美属人的祭物时,他们还有什么祭物可以献给上帝以消除他们故意去犯的罪呢?根本没有!因此他们在死时便被判决去到矶汉那,“火湖”或“第二次的死”。他们不会去到海地司或希屋尔而有可能被复活。故此他们所受的刑罚要比那些由于干犯摩西(耶稣基督的一个先模)律法而被“不得怜恤”处死的以色列人所受的更“加重”。
24.这些基督徒原先所盼望的是什么复活?但是他们在死时便遭受什么?
24 所以故意犯罪的基督徒不会被复活过来。他原先作为上帝一个属灵儿子时所盼望的复活乃是“第一次的复活”,就是与王兼祭司之耶稣基督同在天上作后嗣得生命的144,000名门徒所得的复活。但是他所犯的故意而无可宽恕的罪却将这种复活得荣耀属天生命的一切可能性都抹掉了。当他在肉身死去时他便在“永生上帝的手里”遭遇了永远的毁灭。
25,26.(甲)加略人犹大虽然没有在公元33年五旬节为圣灵所生而获得一个属天的希望,为什么他仍会遭受这种“加重”的刑罚?(乙)加略人犹大死时去到何处?为什么?
25 加略人犹大便是一个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受到永远毁灭之“加重”刑罚报应的一个基督徒。犹大没有活到公元33年五旬节那天受圣灵之浸礼并为天父上帝所生获得一个属天的希望。可是他却曾被选召为耶稣基督的一位使徒,并在他与其他十一位使徒一同被耶稣差遣出去传道时被赐予圣灵行奇能异事。(马太福音10:1-8)但是犹大却背叛了他的救主耶稣基督,不是为了得着永远的救恩而是为了从谋害他主人的人手中得到三十块银子。
26 加略人犹大与那些耶稣说诱使人入教成为矶汉那之子两倍于他们自己而且自己亦该受“矶汉那的审判”的人作了一次交易。(马太福音23:15,33)犹大拒绝了被献为祭物的“上帝的羔羊”。故此他不能为他故意犯下的罪再献上任何祭物。很合理地,他成为了一个“灭亡之子”。当他自杀时,他便下到矶汉那去。他甚至不会在地上得着一次属肉体的复活。——约翰福音6:70,71;17:12。
27-29.(甲)保罗所说的另一个“灭亡之子”是谁?(乙)在帖撒罗尼迦后书2:3-12保罗说了一些什么关于他的话?
27 除了犹大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灭亡之子”,就是使徒保罗所讲到的。这并不是指好像加略人犹大一样的个人而言,而是自称为基督徒的一批人;他们自公元33年五旬节之后,特别是自从耶稣基督的十二位忠心使徒死去之后,才出现。这一批被称为“灭亡之子”的人是由一些自称为基督徒领袖的人构成的;他们已离开了圣经所教导的纯正基督教道理并且成为了违犯上帝律法的人,不过他们仍假装是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的跟从者。他们已将自己组织成基督教国的教士阶级,而基督教国乃是大巴比伦(伪宗教世界帝国)在今日的主要部分。在帖撒罗尼迦后书2:3-12保罗警告我们关于这个“灭亡之子”说:
28 “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们总不要被他诱惑,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灭亡]之子,显露出来。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称是神。我还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你们不记得么?现在你们也知道那拦阻他的是什么,是叫他到了时候才可以显露。
29 “因为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只是现在有一个拦阻的。等到那拦阻的被除去,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奇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灭亡]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上帝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
30.这个“灭亡之子”的“不法行为”怎样清楚地表明他是与谁作对的?他一直受到约束直到什么时候?
30 这个集体性的“不法的人”或“罪人”的不法行为是与至高的上帝作对的。这可以从这个不法的人企图高抬自己超过一切被人尊敬为神的之上这件事实中看出来。他甚至企图在上帝属灵的殿中取代真实上帝的地位。这个不法的人要人崇拜和尊敬他自己,将上帝的圣经推到一边而宁愿信从一些宗教的传统和异教的道理。他满心都是宗教的诡诈并且甘愿作为原先的说谎者撒但魔鬼手中的工具。直到忠心的十二使徒死去的时候,这个不法的人一直在受到约束。那时以后他便更容易地向前推进并扩增他的势力辖制着一般自称为基督徒的人。
31.(甲)为什么“灭亡之子”这个名字很适合这批人?(乙)为什么基督教国的教士们反对王国的信息并不是奇怪的事?
31 可是主耶稣在他的属天王国里临在的期间却会将这个不法的人除去和消灭。他会彻底地毁灭这个不法的人,因此这个不法的人又被称为“灭亡之子”。在过去十九个世纪中构成这个“不法的人”的那些人都在他们个人死亡的时候便受到不利的审判而被判定到矶汉那去。他们和另外一个“灭亡之子”及加略人犹大一样都不会得着复活。他们根本就不爱那引致救恩的真理。因此他们相信虚谎而且固执地散布错误的道理。所以基督教国的教士阶级反对上帝弥赛亚王国的信息并且迫害它的使者并不是奇怪的事。当大巴比伦被永远毁灭的时候,这个“不法的人”亦会被“矶汉那的审判”所处决。
“那恶仆”
32.在马太福音24:45-51耶稣所说关于仆人的比喻中,自称是基督徒的另外一群什么人也被判决要受毁灭?
32 另外一群自称为基督徒但却会遭受和“不法的人”同样判决的人就是耶稣曾预言性地称之为“那恶仆”的一群人。(马太福音24:48-51;路加福音12:45,46)这些乃是献了身和受了浸的基督徒;他们曾受上帝圣灵所生怀有属天的希望并且曾与耶稣称之为“忠心有见识的仆人”的忠心基督教会同在一起联络交往。(马太福音24:45-47)可是这“恶仆”阶级后来变成叛逆的并且企图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处理主的事务,同时又按照其肉体的欲望自行其道和恶待那些属于“忠心有见识的仆人”阶级的人。
33.(甲)为什么“恶仆”比主人家外的伪善者更可责?(乙)耶稣在其他比喻中所提及的什么阶级相当于这个“恶仆”阶级?
33 主耶稣基督来时正好撞见这“恶仆”在做着这种不当的行为。他就“重重的处治他”,将他赶出去和外面的宗教伪善者一起,而这正是“恶仆”该去的地方。由于曾为主的真正家人的一员,同时曾受主所托管理他贵重的属灵事务,这“恶仆”阶级的基督徒比在外面的伪善者更为可责。他们还犯了背叛他们忠心的基督徒弟兄的罪,就好像加略人犹大背叛主耶稣基督一样。他们和犹大一样都不会得着复活。耶稣在马太福音25:15,16,22-30所说将一千银子原封不动交还给主人的那“又恶又懒的仆人”就是这“恶仆”,或包括在“恶仆”阶级之内;耶稣在路加福音19:13,20-27所描写的那个不肯用主人的一锭银子去赚钱的“恶仆”也是一样。圣经没有给予这些人可以复活在天上得生命的希望。